中美师德规范文本对比探讨
中美师德规范文本对比探讨 【摘要】师德规范,即教师所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我国历来重视师德规 范的建设,美国作为西方发达国家的代表也十分注重师德规范建设,本文以《中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专业伦理规范》两国师德规范文本代表对二者 做出比较研究,以期提高我国师德规范建设水平。【关键词】师德规范;中美;比较 一、我国师德规范文本 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2008 年9月由教育部颁布实施,新颁布的《规范》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 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 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新的《规范》共6条,可将其分为基本原则、如何对待 学生、社会角色要求和自我要求四个方面。基本原则是指每个教育工作者都必须 遵守的基本原则,包括第一条“爱国守法”和第二条“爱岗敬业”。教育工作的本质 在于培养国家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工作者都必须做到“热爱祖国,拥护党的 领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 针政策的言行”。同时,“爱岗敬业”是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教师职业道德 建设的基本原则。如何对待学生是指在教育工作中对待学生的行为规范,具体包 括第三条“关爱学生”和第四条“教书育人”。在这部分中对教师的角色进行了定 位:要求教师“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对教师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关爱全体学生, 不得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并进一步要求教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 教育,因材施教,不得以分数评价学生”。社会角色要求是教师社会角色的内在 要求,指第5条“为人师表”。在中国教师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究其原因,不仅 在于教师传授给了学生专业知识,更是在无形中透过自己的言行影响学生的品行 及价值观,教师应正确处理与各种社会角色的关系,并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 的榜样。自我要求是指教师对自己的要求,指第六条“终生学习”。社会不断进步 发展,科学知识日新月异,教育工作者应当传授给学生的是先进的科学知识。教 育工作的这一内在要求,就要求教育工作者自身应该坚持终生学习的理念。
二、美国师德规范文本 美国现代教育体制形成较早,现行的《教育专业伦理规范》(以下简称《伦 理规范》)是由美国教育协会于1975年通过并实施至今的,主要分为“序言”、“原则一:对学生的义务”和“原则二:对专业的义务”三个部分。序言部分只对《伦 理规范》的总体说明,对教师的基本要求进行了阐明;
对本《伦理规范》的意义 进行了说明。原则一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对待学生的基本义务,即“力争帮 助每个学生实现其潜能,使之成为有价值而又有效率的社会成员”。具体规定了 教师不得逾越的行为:不得阻碍学生独立行动,不得阻止学生接触不同观点,不 得阻止学生接触进步教材,不得使学生处于危险之中等。原则二规定了教师的专 业义务:“教育工作者必须竭尽全力提高专业标准,促进鼓励运用专业判断力的 风气,争取条件以吸引值得信赖者步入教育生涯,并且帮助阻止不合格者从事教 育专业”。这一部分强调公众赋予教育工作者信赖和责任,因此规定了教育工作 者专业义务方面的8方面的职业道德要求。总的来说,《伦理规范》在对待学生 方面更注重学生的独立精神的培养,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偏向于服务 和引导,对教师的行为要求和专业要求详细列出了规范。
三、中美师德规范对比 基本原则:中国的《规范》从国家整体意识出发,将“爱国守法”和“爱岗 敬业”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美国的《伦理规范》认为“相信每个人的尊 严,认为追求真理、力争卓越和培养民主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重要性”是教师 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何如对待学生:中国的教师角色定位上偏向于教育和传授, 要求教师因材施教,严慈相济;
美国的教师角色定位偏向于服务和引导,具体规 范了教师不得阻碍学生自发获取知识的行为,对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公平提出了 很多具体的要求。对教师自身的要求:中国的《规范》对教师的社会定位和专业 要求两方面提出了要求,前者要求教师正确处理好社会关系,并以身作则为学生 树立良好的社会榜样,后者要求教师“终生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美国的《伦 理规范》仅对教师的专业要求提出了规定,而且详细规定了教师专业义务方面不 可有的具体行为。从中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来看,中国师德建设注重 总体概括和总体要求,而美国则更注重具体行为规范。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中美师德规范各具特色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差异,而且存在多 方面、深层次的原因。我们应正视差异的存在并从这些深层次的影响因素着手, 改变我国师德规范、师德建设的现状。在学习借鉴美国规范建设内容与方法的同 时,应理性思考其原因和前提,切忌生搬硬套,只有实事求是,从我国国情出发, 才能真正探寻到适合促进我国师德规范建设水平的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