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教育问题及策略
知识产权法教育问题及策略 一、知识产权法课程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法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它研究和讨论知识产权的基 本概念、保护对象;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论和各项 制度;有关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的原则和内容等问题。知识产权法课程融合 了几乎所有法学专业课程的基本原理与知识,具有极其广阔的适用天地。2004 年教育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 若干意见》,主张提升知识产权法的学科地位,由此,诸多学校在加强知识产权 法学本科教学工作,越来越多的高校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教学研究机构,有的 高校还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这为知识产权法学的人才培养以及学术研究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二、目前知识产权法教学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课堂教学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由于知识产权法教学内容丰富、抽象, 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讲授的深浅度不易把握,若只采取讲授的方法,学生只能 是被动地接受,不能积极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前期课程开得很少,有时即使 开课,有的学生的前期基础知识几乎空白,这种境况给教学带来更大的难度。特 别是对哪些知识面窄、知识起点偏低,接受能力不强的学生,若教师只顾自己滔 滔不绝地讲,结果只能是收效甚微。
(二)教学手段落后,教学资源稀缺许多高等院校中投影机、多媒体等现代 化教学手段还没有普遍应用,因授课教师素质、能力的影响,也难以发挥先进教 学手段的作用。对于地方高校,教学资源稀缺,知识产权的接触和实际操作都缺 乏机会,在理论上也缺乏资料的提高,导致教学参考资料的匮乏,也导致教师和 学生视野的狭窄和研究的局限。
(三)知识产权教育的定位不明知识产权教育不应仅是单一的法学教育、管 理学教育或科技学教学,而应是一个涵盖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多 学科的教育,需要学生具有多方面的知识结构。知识产权教育地位的缺乏,使知 识产权教育被湮没于法学、管理学、科技学等教育之中,就很难在教学中突出知 识产权方向,也很难组织多学科教师参与到知识产权教学之中,从而影响了知识 产权教育的水平。(四)知识产权法教学在科目设置上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以法学学科的本 科教育为例,学生在学期间主要学习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学、宪法学等13门核心 课程,知识产权法仅作为其中一门核心课程来教授,而未具体分解为著作权法、 专利法、商标法、技术转让法、无形资产评估等课程来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