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演义的史料来源补考
洪秀全演义的史料来源补考 黄世仲是清末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杰出宣传家和小说家,其代表作《洪秀全 演义》(以下简称《演义》)首次以长篇小说形式描绘了波澜壮阔的太平天国运动, 对清末民初资产阶级种族革命思想的宣传与小说创作的繁荣等,曾起过积极的推 动作用。学界一般认为《演义》主要依据《太平天国战史》敷衍而成,这固然不 错,但《演义》另一重要史料来源———《近世中国秘史》(以下简称《秘史》), 则未见有人提及。一 《秘史》,题“扪虱谈虎客”辑,有“饮冰室主人”序及“扪虱谈虎客” 自序。“饮 冰室主人”为梁启超别号。“扪虱谈虎客”为韩文举别号。文举(1864-1944),字树园, 号孔庵,番禺人,亦康有为弟子。该书即文举随其他康派弟子流亡日本时所作,光绪 三十年壬寅(1902)上海广智书局初版,于国内多家书局发售。而《演义》于乙巳年 (1905)五月始载于香港《有所谓报》,故在时间上有参考《秘史》之可能。
《秘史》分二编,其第一编中全文载录《李秀成供状》。黄世仲在《演义》 自序中曾抨击该《供状》,认为它“复窜改而为之黑白”。《供状》刊刻于同治三 年,印行甚少,光绪时已存世甚稀,今不意于《秘史》中见之。经与《演义》比对, 发现黄世仲在抨击《供状》时其实也参考了《供状》的某些记载。兹举数例,以 见一斑: 1.记李秀成出身事: 因在家贫寒,父养我兄弟二人,弟李明成,家中之苦,度日不能,种山帮工就食。
自八岁十岁时,随舅父读书。十岁之后,与我父母寻食度日。至二十六七岁,方知有 洪先生教人敬拜上帝…… 《演义》第十二回言李秀成父李世高、弟李明成,家贫, 二十八岁始为石达开聘入军中等等,皆据此记述演绎。
2.记太平军裹胁平民事: 西王在我家近村居住,传令:凡拜上帝之人不必畏逃,同家食饭,何必逃走。临 行营之时,凡是拜上帝之家,房屋俱要放火烧之, 寒家无食,故而从他。
《演义》第十一回叙冯云山令人焚烧房屋,以坚众人从军抗清之志,即据此 演述。3.记太平军得苏城,安抚乡民事: 自我收得苏城……出示招抚,民俱不归……我亲身带数十舟只,直入民间。
乡内四处之民,手执器械,将我一人困在于内,随往文武,人人失色,我舍死一命来抚 苏民,矛枪指我,我并不回手,将理说明,民心顺服,各方息手,收其器械。三日,将元和 之民先抚, 七日将元和吴县长洲安清平服,以近及远,县县皆从,不战自抚,是以苏、 常之民归顺。
《演义》第五十一回叙李秀成在苏州一带安抚乡民,即依此演述。
4.记天京内乱事: 东王令严,军民怕,东王自己威风张扬,不知所忌……北王韦昌辉与翼王石 达开、秦日昌……积怨于心,口顺而心怒。后被北王将东王杀害,原是北王与翼王 二人密议。因东王为天王信任,权太重,要逼天王封其万岁……不料北王更将东王 统下亲戚、属员、文武大小男妇尽行杀净,是以翼王怒之……后来各众内外,并合 朝同心,将北王杀之,人心乃定……翼王回京,合朝同举翼王机理政务, 众人欢悦, 主有不乐之心,专用安福两王……挟制翼王。是以翼王与安福王三人结怨,被忌押 制出京,今而远征未肯回者,因此之由也。
《演义》所叙天京之乱与此段记述大同小异,惟更惊心动魄而已。
5.记乌衣之战: 八年九月中……陈玉成由界牌而下滁州,斯时我已由枞阳回全椒,整队即领 人马,到滁州、乌衣,会遇陈玉成。那时德帅在浦口,发动人马,由小店而来;乌衣胜 宫保之马军,亦由水口而来,马军押战,大战于乌衣……胜、德两军败阵,我军乘胜而 追,那德军失去千众。次日,到小店,遇张国梁由江南统带精锐前来救解小店, 张军 败,顺势追下浦口。陈玉成攻德帅之前,我攻德帅之后,德军又败,死于浦口数千人。
此时得通天京隔江之信,此是一救于天王。
《演义》第五十回叙陈玉成、李秀成于浦口破胜保、德兴阿之战,即与此 二《秘史》第二编中还全文载录了日人所着之《满清纪事》,并注明 “采 日本帝国图书馆手钞本”,书中记事至咸丰三年小刀会起义止,则知该书成于嘉永 六年(1853)即咸丰三年之后。该书亦有数十处内容为《演义》采鉴。兹举数例,略析如下: 1.记余溥淳知广府事: 盖自夷人滋扰以后,黄恩桐为巡抚,余溥淳知广府,皆不理民生,只献媚外人。
士子恶之,相约罢场不考。
按余溥淳乃余保纯之误。余保纯,清江苏武进(今常州)人,字冰怀。嘉庆七 年(1802)进士。历任广东高明、番禺知县,南雄州知州。道光十九年(1830)随林则 徐在广东查禁鸦片,助理对外交涉。二十一年 (1832)署广州知府,因英军肇端侵略, 曾先后奉琦善、奕山命向英军乞和。三元里村民围击英军时,奉命前往“劝谕”,驱 散村民,护英军脱险。同年八月,主持科举院试时,考生愤其媚外,大呼“不考余汉奸 试” 而罢考。后被广东巡抚怡良革职(见倪俊平主编《广东近现代人物辞典》,广 东科技出版社1992年版,第221页)。无独有偶,《演义》亦将余保纯误为余溥淳,谓 其乃奸险刻毒之辈,力贬其人格。可见,《演义》当据《满清纪事》记载,以塑造余 溥淳。
2.记罗大纲及保良攻匪会事: 有巨盗诨名罗巢德者,极为猖獗,后以官吏捕之严,乃率其党人及家眷遁往 广西,合于大头羊、大鲤鱼等大股,四出扰民,焚掠甚惨。乡间乃设立保良攻匪会, 卒亦无济,凶焰愈张,而洪氏乃应运而起矣。洪名秀全,与党人冯云山亦保良攻匪会 内人也。
此段记述虽将罗大纲误为罗巢德,然其记罗氏与大头羊、大鲤鱼之事以及 洪秀全入保良攻匪会等,则为他书所无,而《演义》第六、七回叙之, 显系采自《满 清纪事》。
3.记洪秀全受业于牧师郭士笠事: 然乱党虽多,并无大志,唯洪秀全少具胆略,结纳英雄。中岁家日落,郁郁不得 志。闻西人传布耶酥教,遂于二十八年赴香港, 谒英牧师郭士笠门受业,读上帝书, 心有所得。西人令其入广西传道,给以工食,寓于胡以晃之村,故得列名保良会。
洪秀全受业于郭士笠之事,不见《太平天国战史》等书记载,惟《演义》第 三回中亦有此情节,故小说当本《满清纪事》而敷衍之。4.记钱江事: 十九日破黄陂县……洪秀全遂在武昌度岁,有策士钱江,闯军门来谒。钱氏, 浙江人也,素负胆略,博学多闻,林则徐总督两粤时,在幕府甚见器重。林既被贬,钱 江遂留居东粤……当道大官一主和议,钱氏屡于众人前攻之。大官命知县梁星源 捕之至……监之数月,递解回籍。……适闻洪氏倡义,已破武昌,乃投袂而起,不远千 里赴见之,劝洪秀全舍西而东,上书论天下大势,共数千言。其书力言两川不足图 ……不若取金陵心腹之地,建为京都,乃图进取云云。内尚有兴王策数款,不传于世。
秀全览而悦之,即遵其计而行。
上述内容均见于《演义》,尤其是《演义》所写钱江入林则徐幕府事,《太 平天国战史》等未载,当据《满清纪事》演绎。
5.记洪军自长沙赴汉阳途中所布檄: 奉承天运太平国总理军机天下大元帅万岁洪,为恺切晓谕,伐暴救民事:得 天下贪官,甚于强盗,衙门酷吏,无异虎狼……刻下大兵云集,广西已定;湘鄂二省以 及江西、江南一带,不得不先行晓谕。凡我百姓兄弟,不必惊慌,农工商贾,各安生业。
……倘有乡民敢助清官为虐,以敌吾之士卒者,无论各府州县村镇,天兵所到, 必予 诛夷。凛之慎之,毋违特示。
《演义》第九回叙洪秀全金田起义时所布之檄,与此檄内容如出一辙, 两者 文字重合处甚多,显系在此檄基础上润饰而成。
6.记斜谷绕道取永安事: nbs 《演义》第九回所叙永安之役与之极近似,其中“斜谷”之地名,亦惟《满清 纪事》有之,而《演义》以之为伏击乌兰泰之地。
7.记梧州劫关事: 二年壬子正月,广西梧州府,忽有波山艇数十号,突到常关前, 关吏欲稽查, 船内跳出多人,提刀舞牌,劫掠关厂。官吏尽逃,梧州闭城数日,贼党从容捆载而去。
此事亦未见于他书,独《满清纪事》载之;《演义》第十一回叙萧朝贵以米 艇劫梧州转运局之事,即据此敷衍。其它如刘浔其人、一禾两穗异象、冯云山在桂曾以“训童子为业”,初年寓居黄宅等等,亦均为《演义》采鉴。限于篇幅,不再胪 列。
三 《近世中国秘史》中所载的下述史料,亦曾为《演义》采鉴。择要言之: (1)“咸同用兵轶闻之一·文文端公相业”一篇,记满廷忌汉臣事甚详,而《演 义》中亦多有汉臣受忌之记述。
(2)“咸同用兵轶闻之六·叙益阳胡文忠公御将”一篇,赞胡林翼 “经纶天下” 之功,称其“御将”“尤能超轶古今”,并举例云: 二郎河之战,贼来益众,超将退矣,公遣骑驰书告曰:“寇深矣,如林翼辈生死 无足重轻,君威名盖世,宜自重,盍少退”超益力斗,遂大捷。
文中所言胡林翼飞书激鲍超之事,在《演义》第五十回中即有相应之演述。
(3)“续纪咸同用兵轶闻之二·金陵被围”,篇末载: 扪虱谈虎客曰:陆氏之遁还金陵,闭户不出也,或谓其婿女为洪军所掳,洪氏 令致书于陆,言将假道入浙,决不相犯,如肯让路, 即放还婿及女,否则加以极刑云。
陆得书,不知所措,会前队战殁, 遂狼狈而逃。
《演义》第二十三至二十四回叙太平军掳陆建瀛妾弟张彦良,致书于陆,要 挟陆氏,使其无心守卫,即据此段敷衍。
(4)“续纪咸同间用兵轶闻之六·洪杨内乱”一篇记载: 是时伪北王韦镇、伪翼王石达开,方率众分略江楚间,达开较诸贼少善,素不 直秀清所为,镇前自皖南败归,秀清不纳,夺门而后入,故憾之尤深。洪逆既为秀清所 制,恶其相逼日甚,密召二酋图之。而镇适先至,佯与秀清约,议事于天王堂中,预戒 甲士,以掷盃为号,酒半,发兵杀之。又尽杀其党羽,而各室其室。
按天京内乱,诸书多有记载,然此书所记“预戒甲士,以掷盃为号,酒半,发兵 杀之”之情形,却为诸书所无,而《演义》第二十八回所写却与《秘史》所记肖似。
(5)“续纪咸同间用兵轶闻之十五·女将”一篇记载:粤贼洪秀全之自广西窜长沙也,其妹洪宣娇称元帅,常骑马率粤之大脚妇出 队,服五彩衣,备极怪状,官军望之夺气……其时唐县李方伯孟群有妹名素贞者,知 书,工骑射,熟孙吴兵法,于天文占验之学,靡不穷究,父兄皆奇之……胡中丞攻汉阳, 城坚不能下,女与方伯谋夜袭之,孤军深入,中伏,救兵不至,遂血战而死,年二十余耳。
洪宣娇之事,亦见于《太平天国战史》等书;然李素贞之事,《太平天国战史》 等书未涉,而《演义》第五十二回中则叙之,其素材当得自《秘史》。诸如此类, 《秘史》中所载史料被《演义》参用者,尚有十数处,兹不赘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