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上的成就令世人瞩目,但金融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该文分析了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困境,并提出了解决建议,以期为金融市场发展提供意见参考。
关键词:金融市场;金融监管;财政风险
1.问题的提出
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掀起了金融自由化改革热潮,然而发达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却得到了不同的实践结果。从拉美到东亚.实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中国家几乎都遭受了金融危机的冲击。繁华的华尔街与危机、动荡、萧条的发展中国家并存,不能不使人们感到迷茫。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性改革仅20多年,经济上的成就令世人瞩目,但金融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当前,金融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由于以前的改革采取了先易后难、避实就虚的做法,现在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已无法回避。在研究发展中国家金融改革的一般理论基础上,我国金融市场到底存在着哪些问题,又当如何解决?这已经是摆在新时期我国金融发展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
2. 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困境
2.1市场交易主体不完整
中国金融市场中,居民是储蓄主体,是货币资金的净盈余部门;而政府和企业是货币资金的净赤字部门。从净赤字部门融资的企业成分构成来看.国有企业占用了70%以上的信贷,而非国有企业贷款一直极为困难;企业债券发行由国家有关部门实行规模控制并向地方下达计划(《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条),现实中只允许国有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股票发行和上市由证监会进行计划额度控制.这些额度一般是给国有改制企业,上市公司中90%以上为国有改制企业。净赤字部门的融资主体实际上主要是国有企业。另一方面.非国有经济成了中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干。1996年,非国有经济在全部工业企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为71.5%,占商业零售额的比重达72.8%,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47.8%,尤其是占全社会就业人VI的比重达83.6%、占城镇新增就业人口的比重为65.6%、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更达91.2%。而国有工业企业的产值占全社会工业产值的比重则从1979年的78.5%下降到1996年的26.5%,城镇就业人口比重同期从78%下降到57%,利润占比则下降到29.3%(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1999a)。至2003年,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增加值中。扣除国有控股企业的份额以后,非国有工业的比重为52.7%,国有及控股企业的比重为47.3%。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国有经济的比重为49.2%。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构成中,非国有工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的比重达到77.3%。在出口和进口总值中,非国有企业的比重分别为68.5%和65.5%。
可见,非国有经济部门提供了国民经济的主要部分,而在金融市场融资中只占有较小部分,正规金融市场对它们采取了歧视性的限制进入政策。再者,非国有经济提供了社会80%以上的就业机会,居民又是储蓄的主体,而居民货币剩余的供给又不能流向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的非国有企业,这是一种扭曲的融资市场。所以中国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是不完整的,会产生诸如信用风险增大、股市风险大、投机性强,股市的投资特征难以显现,股票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受到威胁。
2.2金融市场中介机构的设立、管理、监管问题突出
长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和现今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的都是计划经济的信贷规模管理方式(即资产管理),在提出专业银行商业化不久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尚未真正转变.内外部监管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内控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违规违法行为和金融犯罪案件仍然较多。
另外,中国过去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资信评议机构等中介评议机构都基本上由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学校等官方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立,这些中介评议机构目前都与原单位脱了钩,但这类机构一般自有资(财)产都很少,其中不少只能维持办公用地的房租,因此。在某些评估和评议中,寻租和机会主义行为在所难免。法律虽能对中介评议机构的行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但投资者由于信息误导而发生的损失却难以补偿。最有效的约束保证就是这些中介评议机构必须拥有雄厚的、独立的财产。同时用其财产来对评议结果做担保,这样真正的金融市场秩序才能建立,市场对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才能发挥约束和监督功能。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信用评级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并承担无限责任,他们靠出售自己的评价结果来赢利生存。为了生存,他们必须通过努力对企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做出科学、客观、准确的评价,否则就会失去信誉,并可能会因虚假的评级而使其财产受到损失。
2.3政府财政收入比重下降的潜在风险
国际上对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公认的安全线为20%~30%。我国除了1994年、1995年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低于30%,其他年份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都超过了30%的安全水平线上线值。美国政府的负债是世界有名的,但美国债务依存度并不高,如1991年公债依存度只有10%(萧灼基等,1997)。无论怎么说,中国的债务依存度都已严重偏高了,如果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水平不提高,国债大量继续发行,潜在中国目前的国债市场规模本来就不大,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可操作的空间和影响力很小.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发挥还有待于国债市场的发展。如果中央政府不能在以后的时期内增加税收水平(税收额占GDP之比),进而增加中央财政收入(税收应占政府收入的90%以上),那么将可能会间接地影响到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执行。
如果政府财政收入水平长期不能改善,除了可能继续抑制金融外,还会影响到长期市场利率的形成。市场经济国家,一般把国债利率作为长期市场利率的基准或参考。中国若不能改善政府财政收入,使其达到合理水平,势必影响国债的信誉,引起国债发行利率的过度上升,从而扭曲长期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就会大幅增加。
3.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改革策略
3.1完善市场主体
我国应加快二板市场的发展,拓展对有前途的非国有企业的融资途径,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引导私人企业向现代公司制的方向发展,促进非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实现规范发展,避免重踏许多发展中国家那种家族垄断式的落后封闭的企业经营模式;重视和发展场外交易市场OTC(Over The Counter),毕竟大多数股份公司的股票不能在交易所上市。积极探索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方法,发挥股份制优化资源配置,以及股东内部监控和市场监督的功能。
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在发达国家,企业债券市场是与股票市场并驾齐驱的企业长期融资市场.中国这一市场非常狭小,2002年企业债券发行额仅325.00亿元,年末余额仅5934.30亿元,对企业的长期作用甚微。目前,这一市场是政府计划控制下的国字号市场。二级市场也很落后,90%以上的企业债券通过场外市场进行交易。随着中国公正、可靠的资信评议体系的建立,企业债券市场应当全部开放。往后一段时期,可考虑对那些有发展潜力、资信条件好的非国有经济逐步开放:同时应加紧流通市场的建设。
3.2加强金融监管
有效的金融监管无疑是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市场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中国已经建立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金融监管模式。金融监管的根本依据是法律,从已有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来看,分隔式监管的特征比较明显,这种监管模式虽显得死板。但它适应于传统金融市场发展的基本要求。
与金融监管同样重要的是市场监督,即通过债权人、股东直接提出意见和转移债权(存款)、抛售股票的方式发挥监督作用,资信评估机构的重新评价结果也可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市场监督需要公司和金融机构具备标准、完善的会计制度,并向市场提供高透明度的财务信息(如不良资产)。否则市场监督可能面临失败。一般说,在一个充分竞争性的市场上,市场监督对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压力更大。而在一个垄断式高度集中的市场中,市场监督作用甚小。所以,发挥市场监督的作用要求充分竞争的市场和高透明度的财务信息。法律可在这些方面做出强制性规定。
3.3预防政府财政风险
增加政府(尤其中央政府)财政收人,逐渐使其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合理水平。中国的政府财政收入来源有三大块,即预算内、预算外和非预算(制度外)收入,其中后两块增长较快,由于非预算外收入透明度很低,无法计算,很多都是违规收入(贾康等,1998)。据统计,从1980—1996年,预算内资金从1159.9亿元增加到7407.9亿元,增长了5.39倍,而预算外资金从557.4亿元增加到3993.34亿元,增长了5.98倍。特别是1993年后预算外收入增加最快(贾康等,1998)。解决政府财政收人,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着手:(1)推进“费改税”,将合理的预算外和非预算收入纳入预算内收入 。(2)完善会计制度,加强立法和执法,广泛建立向非国有经济部门和居民的征税制度;(3)整顿税务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收入和支出的公开制度,培养纳税人自觉交税的习惯,并让社会监督国家财政。税收是一个艰难的问题,不断提高政府财政收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高效廉洁的政府和稳定发展的金融市场必须有政府合理的税收水平做保障。另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分税制,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提高中央财政收人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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