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类专业人员发表论文(含专著、综述)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促进我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各自专业技术水平,弘扬“学术兴院精神”,营造我院良好的学术氛围,就发表论文(含专著、综述)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凡有职称系列的各岗位职工,每年须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含专著、综述)。
二、医院设立学术论文基金,每月从职工绩效工资中提取10%纳入基金,年度内发表论文后全部返还。年度内未发表论文者,不予返还,自动纳入下一年度基金由医院统一管理。年度统计时间以论文(含专著、综述)实际发表日期为准。
三、论文发表范围:
1、卫生专业技术系列的人员以天津市卫生局职称办发布的《职称工作实用手册》(见邮箱内附件)为准,其中《医药卫生核心期刊》范围内的论文(含专著、综述),医院予以报销版面费。
2、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的人员应发表在相应专业正式期刊。其中属于《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11新)》(见邮箱内附件)的,医院予以报销版面费。
四、医院将刊发《宝坻中医院论文集》,把年度内职工发表的论文编辑成册,供全院职工进行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