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保护当事人的诉权顺利行使]当事人的诉权

刍议保护当事人的诉权顺利行使

刍议保护当事人的诉权顺利行使 使案件审理逾越这个时间,21个月零102天。其他任何推委和找借口。都 是违法和无视当事人利益,换言之,规范的法院审理活动所追求的公正与效率” 归根结底还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诉权的顺利行使。也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的顺利实现。但是由于在审判实践中,对这个问题认识的缺乏,导致了确定结 案时间规范不同的问题,不同水平地损害了当事人的诉权顺利行使。

1审判实践对于结案时间 损害当事人利益的确定。

何时算作结案时间?以前对于案件审限要求不是很严的情况下,案件在裁 判文书进去后。一般都是宣判或送达后再登记的而且,还没有设立立案庭,每个 审判庭对于案件都是自收、自审、自结、自执的年代,案件审限也仅限于诉讼法 规定于文字上的实践中根本无法执行。所以对于案件的结案时间,没有什么现实 的规范界定的领到裁判文书就算结案,时间是没有什么人去计较的就是从那时起, 法院都习惯了将宣判或送达时间当作结案时间。

致使宣判时间、送达时间远远超出了审理案件法院的意料。尽管《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规定:接受委托送达后, 但是由于在委托宣判、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等环节上处置和衔接得不是很好。

故意拖延不予送达的参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奖励方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 定予以奖励。但是因为代为宣判和送达也是需要经济付出的相互间没有就此达成 一致意见的当前,该规定也是没有执行可能的因此,因为委托送达和宣判的不协 调也造成了审理期限上远远超过了诉讼法的规定。

2法律对于结案时间的规定及在现实中如何操作。

立法时明确规定了每一个审级案件的审理期限的但三大诉讼法对于结案 时间的规定均不是很明确。于是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 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对案件的结案时间作了明确的界定―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 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既然司法文件明 文规定了结案的时间,无论是刑诉法、民诉法、还是行政诉讼法。法院就不应该 将裁判文书进去的日期作为结案日期予以登记,应该将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上记载的给最后一个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的送达时间作为结案时间登记。这样,就不 会出现类似笔者所举的结案了依然还没有宣判的损害当事人诉权的例子。

才算案件的结案,只有在案件审理期限内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才干基 本的维护当事人的诉权顺利行使。

3保证案件在不同审级法院间的顺利交接也是为了严格审限意识、维护当 事人诉权顺利行使的做法 很多人把不同审级间的计算完全割裂开来。审判实践中,对于案件审理期 限的规定。认为审级间的过度时间就是一种上下管不着的空白地带―一审法院认 为,本案在本级法院的审理在结案登记后已宣告完结,至于代为将上诉状给被上 诉人答辩和将答辩状送达上诉人及案卷移送等工作,不抓紧时间又如何?反正审 限算不到头上;
二审法院也会认为,反正案件还不到法院,上诉状、答辩状送达 等手续不齐全的不接案,一审法院不抓紧时间送达和办好相关手续,与我也无关 痛痒。因此,发生交接案问题是推诿。

三大诉讼法的规定不是那么明确,虽然对于不同审级间的案件移送期限。

但散见于其他法规和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倒是很明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 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就规定了上诉、抗诉二审案件的移送期 限:1原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原告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 出上诉的刑事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 案卷、证据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原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原 告人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第二 审人民法院移交的上诉状后三日内将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2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刑事二审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上诉、抗诉期 届满后三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3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二审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 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应当在五日 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移送期 限,对比前款规定办理。

4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时发现上诉案件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第 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第二审人民法院的通知后五日内补齐。5下级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调卷通知后,应当在五日内将全部案卷 和证据移送,至迟不超过十日。

这个规定对于两级法院间移送案件的时间规定和操作顺序及审限时间点 界定不是很清楚吗?排除了存在司法鉴定和公告送达等不计算在审限中的情况 外,适用普通顺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 延长的经批准最多也不能超过15个月;
对判决上诉的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一 般 为3个月,算上延审时间,最长也不能超过6个月。所以,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 经历二审终审的期限最长也只能是21个月,加上从接到一审判决书到上诉的15 天,上诉状送达时间5天,被上诉人答辩时间10天,再将答辩状送达上诉人5天, 一共最长也不能超过21个月零35天。所以,对于普通顺序的民事案件,经过两审 终审,所经历的时间跨度也不应该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