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行为的法律责任探讨:关于代驾的法律责任

代驾行为的法律责任探讨

代驾行为的法律责任探讨 一、代驾的概述 对于代驾行为,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法律定义,从文字上来理解,是指 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出于某种原因不宜继续驾驶机动车,而与代驾人或代驾组织 达成协议,要求将自己及车辆安全送达目的地,后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一 定费用的行为。代驾在我国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它的产生一方面便利了人们的出 行,降低了交通事故的风险,同时也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岗位。

在代驾行为中,代驾人与被代驾人之间,完全是一种出于其自身意思表示的民事 法律行为,在民法上亦可被称作是合同,签订方不同,合同的性质也不尽相同。

二、代驾的主要形式 根据被代驾人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报酬,可把代驾行为分为无偿代驾与有 偿代驾。不同的法律关系,使得代驾双方在代驾行为中的义务和责任也不相同。

1.无偿代驾一般是出于机动车驾驶人与代驾人的关系,二者存在亲情、朋 友、利益等方面的关系,代驾人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无偿代驾可以看做是代驾 人临时为他人提供劳务的行为,将被代驾人安全送达目的地即可,没有强制性的 义务与责任,只需要尽到法定义务。

2.有偿代驾在社会中经常可以见到,大多数私人及组织都是以代驾服务为 目的,收取劳务报酬后将被代驾人送达。目前主要分为三种代驾服务:个人提供 的代驾、代驾公司派遣员工的服务及酒楼为顾客提供的酒后代驾。(1)个人有 偿代驾在私人代驾中,双方主体都是独立行为人,对于二者之间的合同性质,目 前有两种看法:一种是委托合同,一种是雇佣合同。大多数的看法,个人有偿代 驾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双方事先经过口头或书面协议达成一致,由代驾人代为 驾驶,到达目的地后由被代驾人支付一定报酬,其法律关系实质是一种雇佣合同 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相对的时间内,接受雇主的要求并完成,以此获得 报酬的行为。代驾人依照被代驾人的要求,驾驶被代驾人的车辆,在规定的时间、 线路内来完成劳力输出。若是代驾人在代驾行为中,疏忽大意致使第三人人身或 财产损害,被代驾人应与代驾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被代驾人先行对第三人损害 进行赔偿的,有权要求代驾人补偿其损失。在整个代驾过程中,主体双方具有平 等性,并且以被代驾人的意思为主导,完全符合雇佣合同的性质。若视为委托合 同,受托人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其产生的结果,直接由委托人来承担。代驾人以自己的身份来驾驶机动车,在主体地位上具有相应的独立性。按照委托合同 的性质,如果因代驾人的过失致使第三人人身财产受损,被代驾人应当承担赔偿 一定的责任,这样就违背了被代驾人订立合同的目的。(2)代驾公司的有偿代 驾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服务,是被代驾人通过与代驾公司订立合同,支付报酬后, 由代驾公司派遣公司员工来履行合同内容。被代驾人与代驾人之间并无法定的权 利义务关系,代驾人的行为是一种公司派遣行为。被代驾人与代驾公司订立的合 同,大多数认为是承揽合同关系,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当按照与定做人约定的 标准和要求来履行合同;
定做人的主要目标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合同 的双方不存在支配从属关系,承揽人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履行合同完成工作成 果为目的。承揽合同相对于委托合同显著的差别在于承揽人在整个过程中以自身 的名义完成工作,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一般是以受托人的名义。在代驾过程中, 代驾公司接受被代驾人申请,公司派遣员工来履行合同代为驾驶机动车,看似符 合委托合同的处理他人事务的目标,但并不能直接认定为委托合同。(3)酒店 提供的代驾服酒店代驾服务的对象具有特殊性,主要是指在酒店消费的顾客。被 代驾人与酒店之间是存在消费关系,所以无论代驾服务是否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都应该认为是餐饮消费的延伸,被代驾人应该享受酒店提供的消费服务内容之一。

在消费合同中,消费者支付费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消费 者后续的相关服务。酒店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与代驾公司签订协议,为在酒店消 费的顾客提供免费代驾服务。酒店提供的一种无偿性服务,被代驾人可以根据自 身需要来决定是否需要接受代驾服务。

三、代驾服务中的法律责任 1.无偿代驾中的民事责任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在提供无偿劳务时,帮工人在非故意 或重大过失情况下造成的损害可免责,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将此规定适用于代 驾行为中,若由于代驾人的过错导致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受损,被代驾人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若由于代驾人过失造成损害的,双方都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若被代驾 人在代驾前已明确告知或拒绝代驾人代驾行为的,则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代驾 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后可向被代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被代驾人承担相应 比例的责任。因代驾人的一般过错,致使被代驾人受到损害时,应由被代驾人自 行承担。在代驾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情况下,则根据过错原则,由代驾人与造成 损害的第三人共同承担损失后果。当代驾人受到伤害的,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 由其承担赔偿责任,若第三人没有赔偿能力,由被代驾人予以补偿。若被代驾人已拒绝代驾人,而代驾人依旧进行代驾行为造成危害的,被代驾人可以不承担责 任。

2.有偿代驾中的民事责任 根据提供代驾服务的不同主体,被代驾人与代驾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也不 同。被代驾人与私人代驾所订立的是雇佣合同;
代驾公司与被代驾人之间是承揽 合同关系;
而酒店提供的代驾服务是消费服务合同。(1)在雇佣法律关系中, 代驾人依照被代驾人要求,直接受被代驾人指示,提供劳力输出,接受被代驾人 支付的报酬。被代驾人并没有独立裁量权利,其责任是将被代驾人安全送至目的 地,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其责任归属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 原则上由被代驾人来承担责任;
若由代驾人过错造成的损害,由代驾人与被代驾 人实行连带赔偿责任,被代驾人单独承担责任的,事后可以向代驾人行使追偿权。

(2)在承揽法律关系中,承揽人对合同履行中遭受的意外损失承担责任。代驾 人依照公司派遣,独立驾驶机动车,是在履行公司派遣的职务行为,具有独立性。

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代驾人引起的,其责任由代驾公司进行承担。如果是代驾人无 过错造成的损害,应有被代驾人承受。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造成损害,即使机动 车没有责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比例赔偿。(3)在消费服务合同中,酒店作为 代驾服务的提供者,无论是否属于有偿服务,都属于酒店消费服务的延伸。酒店 与代驾公司签订协议,为在其酒店消费而致使无法正常驾驶的顾客提供代驾。酒 店机构作为经营服务者,有义务保障在其酒店消费的人身财产安全。若发生交通 事故,对酒店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据过错原则,由代驾公司与酒店共同承担 赔偿。代驾行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非第三人无过错情况下,应由酒店一方来 承担赔偿责任。

四、完善代驾服务市场的建议 从交通安全角度来讲,代驾服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交通事故的 发生,就目前代驾市场中出现的问题来说,缺乏专门针对代驾行业的监管部门, 对代驾公司的运营也没有完整的管理监管。如事故发生后,缺乏及时处理的单 位;
被代驾人遭受到价格欺骗,或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时,被代驾人不知道该去 哪个部门来投诉。并且在代驾行业的内部,也存在众多问题,如代驾价格收费标 准,许多私人代驾乱收费,代驾公司缺乏完整的监督员工服务的体系。针对这些 问题,可以先明确各种代价服务的合同性质,以修改合同法和有关的民事法律, 对其用司法解释予以规定;
颁布对代驾行为具有约束性的管理条例,明确代驾行 业的准入机制,同时也应规范完善交通管理、工商管理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对于行业内部的监管,可以鼓励行业内部成立协会,通过行业自律来减少代驾行为出 现的问题。制定统一的“达标”标准,对整个行业进行规范约束,如对代驾公司资 格要求、内部的收费标准、驾驶员职业资质等问题,作出细化处理,明确双方的 责任承担内容,最大限度地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作者:陈啸 单位:长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