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性法学教学论文
实践性法学教学论文 一、我校实践性法学教学“训练方法”内容 借助学校搭建的实践性教学平台,优化现有教学方法。以课前―――课中 ―――课后三个环节为主线,以每环节为模块,设计学生实践参与流程和要求, 制定考核和奖励办法。实践性教学“训练”各环节实施步骤和要求如下: (一)课前实践训练。课前训练包括布置训练内容―――组织训练―――提 交训练成果―――教师评价几个步骤。训练内容有:查资料、小组讨论、排演案 例、制作课件等。组织训练由各小组长带领组员展开讨论、排练、收资料和课件 等,教师进行监督检查或指导。提交训练的成果包括所查资料电子版、讨论排练 视频、自制课件、讨论发言稿等。教师评价由教师组织,评选最佳组织者、组员、 团队、课件、发言稿等并作为考核平时的依据。此环节重点解决全员的参与性。课前预习准备环节以往存在的问题一是重布置轻落实,二是没有口头表达等技能 训练。本环节要求提交课前参与训练的成果并作为平时成绩考核依据,激励和监 督机制促使学生踊跃参与,积极创新,较好地解决了学生课前参与流于形式及实 践训练不足的问题。
(二)课中实践训练。此部分是实践教学的中心环节,起到承上启下的核心 作用。首先有利于集中课前训练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在课堂高效解决;其次新颖多 样的教学方法有助于轻松愉快的完成系统的实践训练;第三为课后实战参与打下 基础。为此,我们采取对原有实践性教学方法“吸取精华―――找出问题――― 集中突破”的策略进行优化和完善,具体形式有: (1)情景教学训练:其步骤为案例准备―――情景演示―――分组讨论和交 流―――教师归纳讲解―――撰写分析报告。其中情景演示是亮点,课堂展示教 师收集的典型案例和学生排演的案例,通过视觉冲击或亲身体验、历练、感悟, 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改变单一的法庭模拟和抽象的案例讲解,去法律的神秘化 而更贴近社会;让学生置身于法官、律师、当事人、教师等众多角色中,增强其 法律责任感。
(2)学生主导式案例或辩论训练:其步骤为案例或辩题准备―――课堂讨论 及辩论―――评委及主持人发言―――教师总结―――提交书面作业。该环节重 点突出了学生的主导性。案例及辩论课是常用的实践性教学方法,比较成熟,但 是也存在教师主导性较强的问题,即出题、组织、分析、总结等所有环节都由老师主导,教师自始至终走在前台,学生技能提升有限。本训练尽可能地增加学生 参与和竞争。如学生参与出题、主持、提问和分析、小组间的竞争、台上台下的 互动等,教师在旁引导、观察和纠错,学生始终是主导者。师生角色的调整,变 “要我学”为“我要学”,技能训练效果显著。
(3)师生互动“多讲”训练:其步骤为布置讲课内容―――学生讨论准备 ―――师生互动多讲―――教师总结。本训练吸收“一言堂”中的“言”的合理性, 改变“一”的弊端。同时吸收我校“双师”教学中“双”的新颖性,改变“有师无生”的 缺憾,优化为“师生互动多讲”模式,要求学生轮流上台当老师讲授,老师在台下 当学生听讲,然后师生间、学生间再互动交流。训练有效转变了学生学习的依赖 性和被动性、提高了学习效率和兴趣、增强了语言表达能力、锻炼了学生的应变 能力、勇气和胆量。
(三)课后实践训练。为巩固前两个环节的实践效果,我们安排了理论与实 践结合、课堂与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具体办法包括:旁听审判、听法律讲座、 参加学校辩论赛、接受律师现场指导、班级交流、提交案例分析报告等。此环节 训练的特点是“开放―――融入―――交流―――提升”。法学实践性教学不是几 人几班的封闭改革,要力戒故步自封的狭隘教改观,应把局部的教改放入学校的 宏观改革蓝图中,找准位置和突破点,充分利用学校已搭建的实践教学平台和教 学资源,达到事半功倍的实践效果。为此我们除了积极联系庭审和讲座,邀请律 师辅导、组织班级交流活动等以外,还鼓励并创造条件让学生参与全校性的实践 活动,如参加校级辩论赛、模拟法庭大赛、专家讲座、法律诊所等,在开放中拓 宽视野,在交流中互相切磋,在互动中提升实践技能。
二、我校实践性法学教学“训练方法”的特色 突出了以学生为主导的新教学理念,并吸收借鉴了原有实践性教学方法的 长处,挖掘了传统教学的合理因素,经过优化、改进和整合融入到了本课题的教 学训练和考试方法中来,形成了以学生为核心,教师为引导,师生互动学习的平 等式实践性教学和考评模式,该模式的突出特色是: (1)实践性:从头至尾,各个环节都要求学生自己体验、历练、感悟。即用 实践的方法学习法律,用实践的方法教授法律,用实践的方法考查教学效果。
(2)互动性:强调全方位的互动性。包括师生间互动、学生间互动、台上台 下互动、课前课中课后的互动、学校与实务部门的互动。(3)参与性:要求学生全员参与,如每位学生提交课前所查资料、制作课件 和小组讨论、排练案例的视频;课中分组讨论,代表发言,台下提问;课后旁听庭 审、听讲座。
(4)平等性:各环节中学生参与并主导而教师只观察、指导和纠错。使师生 关系不再是“权力服从”关系,而是“平等交流”关系,这将有利于增强师生之间的 理解和互信,减少误解和抱怨。
(5)趣味性: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无论教学还是考试都应努力做到让学生感 兴趣而不是畏惧,因为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而 非为难学生。体会到学习的乐趣,是教育的应有之义。情景教学、现场旁听审判、 情景模拟问答口试、竞赛式口试等训练和考核方法,通过视觉刺激和亲身体验感 悟,一改传统教学的一言堂的被动学习和笔试的紧张,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的兴趣。
(6)公开性:课前讨论、课中参与、课后实战及开放的口试都体现了公开性 特点。以学生主导式考试为例,学生集体上台面试,学生评委当场打分,其他同 学和老师台下观战。这种公开口试方式能最大限度体现客观公正,台上哪个小组 及其成员表现如何,台下一目了然,并且考生对答案和评分有异议权,教师和评 委可组成评议团可当场评议答复。它较之闭卷书面考试更透明、公正和人性化。
前者多人打分众人监督,当场纠错,后者考完后由一人或多人打分,几缺监督或 监督滞后。
三、我校实践性法学教学“训练方法”的创新之处 (一)模拟社会化:与模拟法庭实践课相比,一般模拟课仅限于模拟法庭场景 和程序,模拟范围较窄。本课题讲授前对案例或事件进行情景模拟,其内容和场 景更为广泛和社会化,这样可使法律去神秘化而更贴近社会,也使学生把法律当 成工具而非权力,真正树立起法律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正义平等理念。
(二)案例情景化:与案例、讨论、辩论等实践课相比,以往实践性课程鲜有 模拟还原现实情景的,多以教师口头、板书或文档形式介绍案例,缺乏直观性和 氛围感。模拟案例情景能促使学生参与并提高学习兴趣,易产生联想,启迪思想。
(三)讲授多元化:本课题中的多元讲授是在传统讲授基础上改进而来。它不 同于“一言堂”,“一言堂”是由教师一人讲,而多元讲授由多人讲;同时它也有别于 “双师或多师”教学,一个虽然讲授人数多但都是老师,不能改变学生被动学习的弊端,一个则是由“师生共同讲授”互动学习,学生参与讲授从根本上转变了学生 受动学习的状态。
(四)学习开放化:开放式学习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习地点开 放,而本课题要求课前讨论,地点由学生自由选择,所以在春暖花开之即,讨论 可以校园的长亭、绿茵草地等展开,轻松的室外环境使学生心情格外轻松愉快, 学习兴趣增加。二是学习过程开放。教改要求各环节都以小组为单位展开,它打 破了一人封闭式的学习方式,更有利于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五)教学内容实体化:一般认为诉讼等程序性课程更容易运用实践性教学 方法,于是我们将实践课的重点放在实践性教学比较忽视的实体课程或实体内容 上。为更多的法学课程尤其是14门核心课程推广实践性教学提供了一定的经验。
当然,我校实践性教学“训练方法”还存在不够常态化、经费短缺、制度激励不够、 学生心理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希望学校今后的教改中能积极改进。
作者:赵海燕 叶竹梅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