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职业联赛的法制构建论文|CBA联赛

CBA职业联赛的法制构建论文

CBA职业联赛的法制构建论文 一、cBA联赛法制构建刻不容缓 一直以来CBA联赛的管理均由中国篮协负责,由于中国篮协与各俱乐部之 间均为独立的法人投有直接的领导关系,篮协主要通过联赛章程及相关制度这种 内部性文件来约束各俱乐部的行为,由于没有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滩以从外部遏 制“假赌黑”现象。对于职业体育的兴起油于我国职业体育法律制度的滞后,‘法 规体系尚不健全”尸单纯依靠内部规章以及参与主体的自律来打击“假赌黑”等行 业腐败现象是远远不够的缺乏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是导致“假赌黑”现象屡禁不 止的根本原因。由于法律的局限性加之现行刑法制定的时间较早,对于体育职业 化后的许多问题缺乏相关条文的规定,也没有预见到体育职业化后可能产生的新 型犯罪。因此构建一个以刑法为主体,完善相关配套法规的职业体育法律制度已 迫在眉睫。

二、关于cBA职业联赛法制构建的相关建议 (一)加快管理体制改革,组建联赛管理公司 目前刃BA联赛的经营活动由中国篮协委托由具有外资性质的盈方体育传 媒(中国)有限公司所进行④出于盈利的考虑盈方公司将更多的经历花在了联赛 的开发推广上,而日常的联赛管理工作仍由中国篮协负责。职业联赛是市场化运 作的而中国篮协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篮协与俱乐部之间的出发点、利益和思维方 式是不同的,可以有某种程度的沟通但是最根本的利益是不一样的体制问题已影 响到联赛的进一步发展。cBA现在的体制是中国篮协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⑤ 由于篮协即要负责联赛的组织又要进行联赛的日常管理,还要负责各级国字号球 队的组建、选拔等活动这也使得篮协在一定程度上已无暇顾及联赛的监管工作这 也给了某些运动员、裁判员参与“假赌黑”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建立一个独立 的CBA联赛管理公司对CBA联赛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有效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二)建立外部监督机制,约束从业人员行为 长期以来油于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单纯的依靠中国篮协的内部监管 来保障联赛的运行已无法杜绝“假赌黑”现象的滋生,因此可以参照人民法院的人 民陪审员制度股立CBA联赛监督检查员岗位对联赛进行外部监督。监督检查员可 以是从事篮球运动管理活动的离退休人员他们熟悉篮球比赛的相关特点能够有效的发现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J也可以从公安、检查员、法院等机关聘请 相关人员进行司法监督对从联赛中发现掌握的有关线索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对 于证据确凿的问题比赛、问题球员能够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J还可以是 CBA联赛的热心球迷,球迷通常具备一定的篮球专业知识、熟悉各支球队的战术 打法凭借自己多年的看球经验能够独立判断球员及t匕赛是否存在问题。

(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监督处罚力度 针对CBA联赛的迅速发展以及联赛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健立健全CBA联赛 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应尽早被提上议事日程。建议立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 门对CBA联赛进行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完善针对CBA联赛的有关法 律、法规,对联赛的参与者、管理者以及裁判员的相关行为分别作出相对应的行 为规范,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建议在对我国刑法进行 修订之时,立法机关能够针对CBA联赛当中所出现的各种“假赌黑”现象进行立法 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增设针对CBA联赛中所出现的各种新型犯罪种类罪名制定 相应的处罚标准加大打击犯罪分子的力度,净化CBA联赛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确 保CBA联赛顺应依法治国的要求,沿着法制的轨道在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下有序运 行保证CBA联赛的健康、稳定、良性发展。

作者:薛博文 单位: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