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现代化研究
党风廉政建设现代化研究 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政治文明 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新的时期,我国的国情、党情都随着时代发展共同进步,因 此党风廉政建设也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迎难而上。本文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 重点着手,提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从建设理念、管理机制、治理程序、法治保 障四个维度向现代化进行转变,并围绕具体内容展开论述。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理念;治理程序 党风廉政建设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举措。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全党 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认识不断提高,并把建设廉洁政治作为党对人民 群众的庄严承诺,也将其作为推进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大报 告明确指出,世情、国情、党情发生巨大的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 战前所未有,但其中面临的最根本挑战还是来自党内,其中不正之风和腐败就是 来自党内的挑战之一。基于这样的国情、党情,我党极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并 及时跟着时代发展,与时代同进步。
一、建设理念:从被动管治到主动预防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把握是前所未有,首次在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中明确廉政建设目标,并首次将党的纪律建设进行专门论述,这都在一 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在新时期将党风廉政建设提到社会发展新高度。从实践层面 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于违纪干部的查处力度也是前所未有,不管是“大老虎” 还是“小苍蝇”,都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这种高效快速的行政效率深 得民心。但是从总体上来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时代赋予我党的职责,是政府 在治理过程中的一个被动举措,因此,新时期我们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时一定要 从被动管治转变为主动预防,争取做到党员干部的自清自净,做到政府执政的公 正公开。首先,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通过加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并制定具体可 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制度引入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具体的责任进行检查考 核,这就体现了新时期我党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时由被动管治向主动预防的转变。
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乱用权利,这是万古不易的一种经验,有 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①”。这就说明权力如果不加 约束就会滋生腐败,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一定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 际情况,划分责任主体和具体的责任内容。其次,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一位党员干部时刻需要坚持的路线方针。任何腐败行为的 产生最先都是从思想腐化开始,因此,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必须时刻关注党 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的思想教育,要让党员干部意识到权力 是一把双刃剑,为公可造福人民流芳百世,为私会断送前程甚至锒铛入狱。这就 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要时刻践行“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精神,通过外在规章 制度的学习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内化于心,同时也要加强内在的理 想信念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从根本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管理机制:从分散管理到多方协调 新时期无论是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是党风廉政的建设,都需要注重协调发 展的理念。首先,党风廉政建设的外在协调性。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于党 员干部的作风要求是非常关键的,这就要明确各个党员干部自身肩负的历史使命, 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在新时期现代化建设中,我们要将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并将其与其他一些社会经济建设工作进行协 调,统筹兼顾,为中国社会的整体发展提供一个舒适、和谐、有力的社会环境。
其次,党风廉政建设内在的协调性。党风廉政建设从政府层面来说,贯穿于各个 部门,因此,对于建设工作的开展就不能简简单单的分散管理,而是要结合实际 进行内在的协调发展。对于宏观层面,需要加强中央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出台 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从制度顶层设计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一个 宏观的把握。同时,要畅通人民群众的监督反馈渠道,真正意义上形成上下左右 联动、多向制约,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效能。
三、治理程序:从空泛模糊到具体明晰 一切制度建设的好坏都需要在动态的运行中加以检验,对于党风廉政建设, 要保障制度运行中不走样、不变形,就要依靠严密的治理程序进行约束。首先,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细则。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实行双 重领导。但由于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执行细则,使得上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之间存 在着职责不清,程序不明,监管混乱等情况。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针对 此现象,明确提出了运行细则及程序,即“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具体是指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 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 组织部门为主;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 名称、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 全覆盖”②。通过这些细则的规定,能够清晰界定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利边界和职责界限,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序进行。其次,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运行程序。
党风廉政建设环环相扣,从制定规则到具体的运行过程,每一步骤都需要明晰。
自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顶层设计和多方实践,逐步健全了组织 协调、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查办等具体的运行程序③。通过不断完善具体 运行程序,能够提升我国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力,提高政府执政过程中的科学化、 规范化。
四、法律保障:从单一保障到多重保障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即通过制 定和实施法律,限制和规范公权力行使的方式、手段、范围、程序等,为掌权者 使用公权力创造公正公开透明的运行环境,从而达到消除腐败的目标④。首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立法工作。法治反腐侧重于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要 进一步加强法律的顶层设计,加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同时制定严格的反腐败 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等等。同时也要加大法律的配套设施,比如配套的制度 建设以及地方性法规建设,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实际需求,借鉴有用的、先进的 实践案例。通过科学论证和实践案例,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形成成熟、完备、 科学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其次,推动执法过程中的严谨规范。要做到依法治 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因此,在 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要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 法治的程序开展党风廉政工作,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搞变通,不耍花样,真正做 到不滥用职权、不执法犯法、不以权谋私,为党风廉政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最后,发挥司法惩治腐败的功能作用。司法公正是预防腐败的最后一道防线,因 此,运用法治思维去维护党风,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就必须保证司法在反 腐倡廉中的公正作用。一方面,要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同时也要保正司法机 关的廉洁自律,避免司法腐败的出现。另一方面,要加大司法机关的公正公开。
司法机关在审判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 法秉公处理各种腐败行为,不可渎职、损害司法的公正性。当前,党风廉政建设 已经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从中央到地方, 从各部门到党员干部,从社会媒体到人民大众,都在尽其所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成效很明显,民众很满意。但是我们依然不能放松警惕,要时刻警醒并强化党风 廉政建设的现代化水平,从建设理念、管理机制、治理程序到法治保障,都要更 加全面、更加完善,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充实的实践探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 效开展。作者:周应龙 单位:中核四○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