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去公海捕鱼 [公海捕鱼机会市场营销论文]

公海捕鱼机会市场营销论文

公海捕鱼机会市场营销论文 【内容提要】中国经济的根本"症状"是公司治理结构出了问题,而在这个 "症状(标)"的背后,其"病因(本)"则是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不够发达完善, 以中产群体为核心的商人阶层的力量不够强大。为什么要鼓励商人们一次又一次 的"公海捕鱼"?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经济学问题。关于商人,在古代的自然经济 里,被贬为"无商不JIAN(奸)";
但自从进入市场经济以来,它已经变成了"无 商不JIAN(坚)"--现代社会如果缺了商人,就难以坚实长久,最有力的例证是 前苏联。通过一次次的公海捕鱼,逐步使经济资源通过经济及法律上的技巧性操 作转移到商人阶层手中,这是为市场经济扫清路障。

【关键词】科斯定理,国企症结,MBO,商人地位,机构投资者,公司 治理 中国的市场经济和商人阶层都是从“公海鱼场”发展而来的,这一点与西方 很不相同。庞大的国有经济从整体上来看,是个养满了“休克鱼”的公海鱼场,几 十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经济的大海要想健康地与国际经济的汪洋互通互联, 绝不能再维持这种“休克状态”,必须把这个公海鱼场向外界开放,引入新的水源、 空气和养料,才能把休克鱼救活。

从1978年至今,这个公海渔场已经为中国商人们带来了20多年若干次或大 或小的公海捕鱼机会。

目前正被热炒的“国有企业MBO改革”可能不是最后一次公海捕鱼机会, 但绝对是最后一次“大规模的”公海捕鱼机会。

“公海渔场”再度面临“休克威胁” 中国的公海渔场曾经几度经历休克威胁,为了对付休克困境,每次都把一 批公海里的“鱼”转给外界的非公海渔场去养(主要是中国商人们的民营渔场,也 有一部分转给了外资渔场),通过非公海渔场的活力和增产,从而在整体上保持 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大势。

这次,公海渔场又遭遇了新一轮的休克威胁。进入21世纪以来的3年里, 中国市场经济突然“状态不佳”起来,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的“集 体地震”,丑闻不断、败绩连连;
二是国有企业的“批量滑坡”,短期明显好转的可能不大。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是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的最重要主体,前者是“排 头兵”,后者是“主力军”。但现状却是:“排头兵”的头抬不起来了,成了“缩头兵”;

“主力军“的队伍不武了,成了“病力军”。

中国公海渔场这次休克的根本“症状”是公司治理结构出了问题,而在这个 “症状(标)”的背后,其“病因(本)”则是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不够发达完善, 以中产群体为核心的商人阶层的力量不够强大。由于中国目前的绝大部分上市公 司是从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所以,上述两方面的问题实际上都可以归结于 一点,即几十年的国有企业传统之固疾仍然没能得到完善的解决。

科斯定理能合理地解释中国公海渔场的这次休克:由于国家本身并不是一 个生命体,它无法像“自然人”那样去监管自己的财产。因此,“国家所有权”最终 还要由具体的某个(些)人去行使。这样就产生了“国有企业双重代理风险”,即:
经营者代理进行企业经营,会产生“经营者代理风险”;
主管部门及官员代理行使 国家所有权,会产生“所有者代理风险”。

在中国目前的国有企业和大多数上市公司里,不仅经理是“被雇佣者”,连 本应由所有者担当的董事、监事也绝大多数是“不具有所有人身份的被雇佣者”! 他们都被国家雇佣――且不同于西方的“市场化雇佣”,而是一种掺杂了浓厚的非 市场化因素的“特权式雇佣”。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目标并不完全与公司、所有 者(即国家)的目标一致,他们的行为价值取向有时候与公司及所有者的利益产 生冲突、甚至完全背道而驰。对于他们而言,公司及所有者的利益只不过是一种 “外部性因素”,并没有“内部化”为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在“经济人理性”之观念 下,董事、监事、经理就会利用各种法律的、产权的、管理的、监督的空档,来 谋求私利的最大化。

国企改革需要再次鼓励商人们“公海捕鱼” 20多年来,中国的国企改革一直沿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向进行, 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市县、从官方政策到学者研究,都津津乐道于“两权分离”。但 20多年的实践却表明:两权分离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最明显的例证就是上述 的我国公海渔场面临又一次休克威胁。是什么原因导致国有企业两权分离的失 灵? 实际上,我国长期以来所进行的国企两权分离之改革,仅仅是廓清了政府 与国企之间的关系,而没有理顺主管官员及经营者与政府及国企之间的关系。毫无疑问,政府与国企,二者都是组织机构而非自然人,只不过一个是“大”组织机 构、一个是“小”组织机构。社会学表明,组织机构本身是没有生命、没有意志的, 它不能象自然人那样去进行思考决策,所以,政府与国企都不能“直接”维护自身 的利益。归根结底,还必须由主管官员和经营者“代理(代表)”政府及国企来进 行决策。在“代理”的过程中,主管官员和经营者就会在外部性因素(即政府及国 企利益)和内部化因素(即他们自己的利益)之中,关心后者而牺牲前者。

国企的真正症结在于它没有解决好“自然人”(即主管官员和经营者)与“组 织机构”(即政府和国企)之间的利害关系问题,没有在“自然人”与“组织机构” 之间搭建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包括外部结构和内部结构),没有使 二者的外部性与内部化相趋同。两权分离之改革,仅仅在这个大的组织机构(即 政府)与那个小的组织机构(即国企)之间进行,而没有深入到自然人与组织机 构之间的关系之深层。

因此,两权分离在中国已经基本上走到了尽头,不可避免地成了秋风中的 落叶。于是,MBO就取代了两权分离的地位,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主角。MBO, 英文ManagementBuy-outs,中译“经理层收购”或“管理者收购”,是指管理者(层) 用本企业的资产作担保来进行融资,再用融来的资金收购本企业的股份或分支机 构,从而达到控股或参股本企业之目的,使管理者由雇员变为所有者。在西方, 它是一种资本运作方法,曾在西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中发挥重要用用。例如 英国,1979年撒切尔夫人执政后,大力推行“国企民有化改造”,曾借助于MBO 方式来进行。

MBO的确能治国企之病,是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良方,是完善企业 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它最大的贡献在于两点:
1、使国企经营者由“纯粹的代理人(打工者)”变成了所有者,实现了国 企的虚拟私有化改革。MBO之后,经营者拥有了企业股份,企业的利益对他们 而言,不再是纯粹的外部性因素,已经成了内部化因素。这就会促使他们以“关 心自己切身利益”的心态来积极维护企业利益,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经营权代理风 险”。

2、巧妙解决了经营者自有资金不足的难题。过去,我们在实行“高级人才 持股计划”、“经理股票期权计划”等改革措施时,遇到的最大难题是经营者缺乏 足够的资金来购买企业股份。这导致许多改革措施无法执行,因而收效甚微。现 在,MBO巧妙解决了这一难题:它允许经营者用本企业的资产作担保来进行融资,再用融来的资金收购本企业股份。

“公海捕鱼”并不是挖国家墙脚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观念,一提到“公海捕鱼”,许多人就想到 这是不是在“挖国家的墙脚”?要判断这个问题的性质,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 看它是不是为中央政府首肯的;
二、看它是不是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当“公海捕 鱼”能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它就是合理而且合法的。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中国曾发生过数次“公海捕鱼”, 从总体上来看,每次都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实际上,放眼整个世 界,几乎每个立志要走市场经济之路的国家都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公海渔场向 民间渔场开放、改造,区别只在于速度和程度不同而已。

为什么要鼓励商人们一次又一次的“公海捕鱼”?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经 济学问题。要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知道“商业”和“商人阶层”在人类社会(尤 其是现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关于商人,在古代的自然经济里,被贬为“无商 不JIAN(奸)”;
但自从进入市场经济以来,它已经变成了“无商不JIAN(坚)”―― 现代社会如果缺了商人,就难以坚实长久,最有力的例证是前苏联,它虽然曾与 美国一样成为世界超级强国,但由于它实行的并不是市场经济,商人阶层几乎不 存在,所以,到头来,它无法象美国一样“因商而坚”,未到百年,就已经隐入了 黑皮史书里。

历史已经证明,人类社会要想以更快的、更常态的速度向前发展,必须走 市场经济之路,而市场经济必须要求合理的社会分层和财富分化。中国目前所缺 的就是这一点。通过一次次的公海捕鱼,逐步使经济资源通过经济及法律上的技 巧性操作转移到商人阶层手中,这是为市场经济扫清路障。

所以,当我们打开电视,在珠三角和江浙地区的电视频道里看到“发挥带 头作用,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做出贡献”的公益广告时,不必再感到丝毫的惊诧 和不解。

当然,公海捕鱼也必须有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反面的例子是俄罗斯, 俄罗斯实际价值超过1万亿美元的500家大型国企,只卖了72亿美元。俄罗斯进行 圈资运动时,由于不具备完善的法治环境、社会监督、人文观念(主要指市场等 价交换的观念)等条件,其圈资运动的结果是权力腐败,是“官僚瓜分国企大蛋糕”。剧变之后,国有资产原来谁在管理,就归谁占有,结果出现了“官僚私有化” 和“官僚资本主义”。结果,它并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相反,由于 国家对经济的整体控制能力严重降低,从而直接动摇了整个社会的经济民主和政 治稳定之基础。这种“不当的圈资运动”使俄罗斯陷于长期衰退之中,使它从一个 超级强国沦落到目前的状况。

MBO:从“视为偷鱼”到“公开捕鱼” MBO在中国的主流意识里已成为一种先进的产权制度改革方式。在我国 1200多家上市公司中,涉及国有资产的有900多家,其中的300多家正在积极探索 MBO,据保守估计,应当有100多家的MBO改革已经既成事实,其中包括不少大 名鼎鼎的名企。MBO热同样波及到了大量的非上市国有企业,据说,东南沿海 地区的许多国有企业已经抢在国资委发挥作用之前进行了大量MBO,完成了正 式的“摘帽”。

要知道MBO有多热,我们不妨看看国泰君安收购兼并部总经理满满的行 程表:从博鳌到北京再回上海,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他就参加了四个会议,主题 全部是MBO与经营者持股,会场里座无虚席,每一个参加者都热情高涨。

仅仅在一年之前,国企的MBO改革还是一种未获中央政府首肯的“地下的 干活”。每一次MBO都是特例,能否完成MBO改革完全取决于商人(大多是国企 的管理层和专门的投资机构)与政府的关系和利益交换。但现在,十六大报告关 于国有资产处置以及“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的原则”的决定,已在根本的大政方针上为国有企业的MBO改革打开了事实上的 绿灯。大胆地对国企进行MBO改革者不再是“见光死”的“黑侠”,通过MBO来捕 鱼的商人不再背上“偷鱼”的恶名(甚至被称为“罪名”)。MBO已经成为一个名正 言顺的引水峡,它一头连接着国有经济的水域,一头连接着民有经济的水域,可 以公开地从国有渔场里往民有渔场里引水放鱼了。

虽然MBO的核心就是管理层收购,而且允许以企业的资产为担保进行融 资,但实际上由于中国的大银行都是国有的,它们在放贷时并不一定遵循市场法 则,往往更多的是按“上级批示”来做,所以,国有大银行在没有接到明确的“有 关批示”之前,还不敢(至少是不敢公开地)对MBO进行放贷。因此,目前MBO 所需的资金仍然是一个困扰中国商人们的头等问题。以至于有说法称,早期MBO 中的钱,只有找地下钱庄借。至少是在目前向国有大银行求贷无门的情况下,专门的信托投资机构就成 了首要的资金来源。在这些专门的投资机构中,那些“国产零零漆”们的力量还比 较单薄,无法与国外的那些“真正的007”们相比。于是,资金上没有优势的国内 专门投资机构就利用自己发达的国内关系网络,先在前面搜索好的项目,然后, 再来换取和外资基金合作的机会,由外资基金进行真金白银的投入,由此筹集 MBO所需的资金。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些专门投资机构热衷于哪些投资项目?如何 得到它们的青睐?一般来说,它们通常对那些业务单一、利润下降的纯生产型公 司感兴趣。他们往往把美国在MBO、LBO等操作上曾取得极大成功的KKR公司 (KohlbergKravisRobertsCo)的做法当作榜样:与目前的企业管理者联手完成 MBO,然后赋予这些管理层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使公司业绩迅速上升,完成财 务目标,从而获利。

不管是国内的业界人士还是国外的专门投资机构,大家都明显感觉到:在 中国的市场经济越来越步入标准的法治化、阳光化之际,未来可能会持续8年之 久才能全部完成的“国企MBO改革”将是最后一次“大规模”的公海捕鱼机会,所以 大家都格外珍惜;
即使以后还有公海捕鱼的机会,其规模肯定要小得多。

如何正确引导这次“公海捕鱼” 考查一下西方MBO(西方有国企MBO,也有非国企MBO)的经验,有三 个方面值得我们重视―― 第一、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 由于缺乏合适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机构,中国目前的大部分MBO是通过民 间资本借贷来解决的。这种大量地通过个人间协议流动的民间资本,一方面反映 了MBO对融资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隐含了不能到期还债而潜在的金融风险和 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在通过MBO来改革国有企业的过程中,培育机构投资 者是MBO步入良性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机构投资者的主要作用体现为:通过长 期投资,促使管理层进行着眼于企业中长期发展的战略性重组;
通过持有的权益 资本,有效参与管理层收购后的重组,监督、约束、控制管理层的经营行为,促 进治理结构优化和收购后重整;
通过自身具有的专业化、管理、人才和投资经验 优势,减小投资的盲目性,促进并购市场理性、健康发展,减少中小投资者由于 缺乏专业性带来的盲目投资;
此外,机构投资者具有资金量大、分散投资等特点,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个人融资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

引进机构投资者有利于促进管理层收购的稳定、理性、健康发展。中国目 前的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在投资的功能上存在一定的欠缺,主要表现为缺乏 产业投资、以及专业化从事兼并重组的机构投资者。从MBO的现实需要出发, 可以结合新的融资工具创新,发展以下几种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
专项基 金(MBO基金);
证券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信用担保公司;
风险投资公司。

第二、MBO融资工具的创新及其配套金融制度改革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MBO的融资工具较少,主要体现在债务融资 中,缺乏信用贷款、卖方融资、公司债券、次级票据、商业票据等融资工具;
在 权益融资中,不能发行优先股;
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之间,也缺乏相应的转换工 具。中国MBO融资工具的丰富和创新,必须进行配套的金融制度改革。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MBO所使用的融资工具,并结合中国MBO的现实融资 需要,通过金融制度改革,创新MBO融资工具,为企业综合利用多种融资工具、 组合风险和收购成本提供可能。包括:推进信用评级,促进信用贷款发展;
逐步 放宽商业银行贷款的有关限制;
放宽企业债券的发行限制;
探索次级债务工具;

建立企业优先股融资机制,等。

第三、建立和完善MBO融资的退出机制 中国MBO融资的退出途径相对比较单一,表现为债务融资退出途径不通 畅,权益融资退出的渠道不畅、交易成本过高。而在发达国家,MBO的债务融 资工具具有不同的退出时间、方式,权益融资具有多种退出途径,多层次、相互 交叉转换的混合融资工具和退出途径构成了西方比较完善的MBO融资退出机制。

我国也必须建立起较完备的MBO融资退出机制,其重要意义在于:1、 MBO完成以后必须进行大规模的重组,以大幅度提高公司业绩,减少高负债带 来的还款压力;
2、建立债务融资与权益资本相互转换的混合融资工具,例如可 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在保证债务安全性的同时,增加债权人的灵活选择机制, 是MBO各种融资主体重要的退出途径,而且可以有效监督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