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相关论文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相关论文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相关论文篇一 《台湾地区的新闻法规和职业道德建设》 摘要:台湾新闻的法制管理经历过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这与百年台 湾历史中所经历的那些社会动荡密切相关。为了巩固政权台湾制定了重重法令规 章,加强对新闻媒体及传播活动的日常管理。迫于两岸文化和民间交流不断发展 的现状,台湾行政院新闻局也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用以规范两岸的新闻传播 活动,这客观上促进了两岸交流。为了控制台湾新闻局面的恶性发展,台湾新闻 评议组织成立后,制订了一批内容具体、规定详尽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但所制 定的条文达不到真正实现约束的目的。关键词:台湾;新闻法规;职业道德;新闻自律 在大众传播中,任何生态失控或失衡都会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产生极 其巨大的影响,对已经形成的媒介生态平衡带来破坏。媒介生态要维持动态平衡, 就要充分发挥媒介生态系统的自控、自净能力和社会自动调节装置的监督作用。
任何媒介的违规操作或不法行为,都会引发众怒或促使国家启动制裁机器。
新闻法规是一种法律条文,以立法的形式强制新闻工作者服从;而新 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自立的行为准则,它借助于舆论力量促使新闻工作者自 觉遵守。新闻法规是他律,新闻职业道德是自律,两者相辅相成,共同督促新闻 工作者完成社会使命。
从两岸传媒比较研究上看,新闻的制作、传播与管理存在着更多的差 异,彼此的猜忌与隔阂也更深。而在法制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这方面,可供分析 比较、参考借鉴的地方自然也就更多一些。
一、台湾新闻的法制管理 台湾新闻的法制管理经历过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这与百年台湾历史 中所经历的那些社会动荡密切相关。
日据时期的台湾新闻事业毫无新闻自由可言,新闻法规却多如牛毛, 其用意本来就不是为了促进台湾新闻事业的发展,反倒是为了限制,以便为日本的长期殖民服务的。日本管制台湾新闻业,皆以日本本土法令为基础,有的直接 套用过来,有的则做进一步的延伸规定。在这些新闻法规中,以1917年12月18 日公布实施的《台湾新闻纸令》最详尽、最完整,是日本管制台湾新闻事业最主 要的依据。《台湾新闻纸令》共33则条文,另有附则,包括管制范围、申请许可、 交纳保证金、实行检查制、发行人身份限制、禁止刊登的事项以及警察直接干预 新闻自由的权利等,基本上是出于打压和限制本土新闻事业发展的需要。
1949年以后,国民党政府迁到台湾。政权初期所遭遇的各种对抗与不 合作,使其不得不通过加强舆论控制来巩固统治地位。为此,执政者对报业采取 长期的高压手段,制订了重重法令规章。政府对报业管制最主要的是五项限制措 施:限证、限张、限印、限价、限纸,统称“报禁”,目的就是进行舆论控制。台 湾从1950年开始直到1988年,进入了长达近40年的“报禁”时期。在“报禁”时期, 除了五项限制之外,政府还以各种法律、命令、规范,约束报纸的新闻与言论内 容。立法院审议通过的第五次出版法修正案,赋予了行政机关可以不经过司法审 判,可以对报刊警告、刑罚、停止发行、撤消登记等实行处分的权力,成为“报 禁”时期管制新闻的最主要法律。
“报禁”解除后,新闻舆论环境逐渐改善,台湾新闻业日渐繁荣。不但 报业发展突飞猛进,而且广播、电视也快速发展,新闻业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台 湾当局对新闻的控制和管理,实行微观放活,宏观控牢的策略。即在具体的细节 问题上较少干涉,但在基本倾向和立场方面,巧妙加以控制。这种控制体现在两 个方面:一是依据“刑法”“特别刑法”“出版法”“广播电视法”等相关法律对新闻界 进行控制;二是成立“行政院新闻局”,作为其新闻行政工作之主管机关,负责对 于新闻媒体及传播活动的日常管理。
就新闻而言,电视日益成为台湾的主媒体参与进来。这其中,台湾地 区对于有线电视的管理,经历了一个尴尬和荒唐的过程,成为台湾新闻法制管理 的一个特殊“案例”,留下了很多值得思考的东西。2005年8月,无党籍“立委”邱 毅在TVBS《2100全民开讲》节目中揭发高雄捷运弊案,导致陈水扁亲信、前“总 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落马;2006年初,还是这个节目,又爆出陈水扁妻吴淑珍炒 股案、SOGO礼券案,……,一连串弊案的揭发让陈水扁当局面临尴尬处境。2005 年底,陈水扁当局借口所谓“换照”(电视播放执照换发),利用行政手段打压TVBS。
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闻法制的发展进程,加大了新闻执法的难度。
从台湾第一个非法的电视系统1976年在基隆出现至上世纪末,有线电 视在台湾以非法的形态存在了20多年。其主要原因是在法制建设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现实的困难,使合法化的速度过于缓慢。即使在1993年有线电视法制定颁布 实施后的一些年里,非法的电视系统仍随处可见,并且至今没有完全消失。台湾 新闻局能做到的只是对非法的有线电视台进行简单的粗糙的管理——剪线。实际 上,要想从根本上使有线电视系统完全实现法制化管理,还必须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如何杜绝电视台播放未经许可的也就是非法的节目;二是台湾政局动荡,多 党相争,导致各家电视台都在为各自支持的政党提供舆论服务,难免会想方设法 去钻法律的空子。所以台湾岛的有识之士认为:导致有线电视出现法律真空的主 要原因,是政党垄断媒体资源。
在台湾新闻法制的管理中,更值得一提的还有对大陆报道和两岸传媒 互动的态度变化。迫于两岸文化和民间交流不断发展的现状,台湾行政院新闻局 不得不着手制定了《大陆地区大众传播人士来台参观访问采访拍片制作节目许可 办法》、《台湾地区大众传播事业赴大陆地区采访拍片制作节目管理办法》,用 以规范两岸的新闻传播活动。尽管政治上的防范与活动限制仍然很多,但毕竟是 从法律的高度给予了许可,客观上也起到了促进的作用。然而,两岸的新闻交流 一直以来仍处于严重失衡状态。从1996年起,大陆已先后批准8家台湾媒体来大 陆驻点采访,且对申请来大陆驻点的台湾媒体没有数量限制。台湾方面却迟至 2000年11月才表示允许大陆媒体赴台驻点采访,但数量上却限制只能有4家新闻 媒体,而且还以所谓“总量控制”为由,必须先中断一家大陆媒体驻点采访的正常 工作,才能再批准另一家,并且实行同一种性质的大陆媒体只准一家赴台驻点采 访的政策。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相关论文篇二 《新闻伦理与职业道德研究综述》 摘 要: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媒体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然而,部 分媒体及新闻工作者为争抢独家新闻、博取公众眼球,制造所谓的轰动效应,不 惜违背新闻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本文分析了近期各类新闻媒体对“周克华被击 毙”事件报道的内容和形式,剖析了当前新闻职业道德沦丧的现状与原因,并提 出相关应对措施。
关键词:新闻学;新闻事业;新闻舆论引导;职业道德 广播电视编辑加强新闻的舆论引导作用把关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是我们把它们分成两方面来讲,一方面是把关的问题。
编辑的把关,从逻辑上来讲,它是一个正题,也就是说把关工作是我们编辑的日 常必须要接触的,必须要做的,也是必须要做好的。但是,如果把关的工作做不 好,那么就有可能造成新闻的舆论引导走向另一面。舆论引导的失误就是我们说 的反题。把关和舆论引导两者实际上是有一定的关联的。如果把关过度或者是违 反了某些规则,我们就认为它是社会责任的失范。
1 新闻道德沦丧的原因剖析 1.1 经济利益的驱使 在周克华被击毙后,有的媒体为了吸引公众的眼球,在没有打上马赛 克的情况下,展示他不堪入目的“死相”,而不顾此类血腥的画面将造成的影响。
这归根到底是某些新闻工作者单纯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职业道德素养的表现。
市场经济背景下,竞争机制的引入刺激并推动了新闻传媒行业的蓬勃 发展。与此同时,媒介技术的革新与发展,也给新闻工作者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 件。然而,随着媒体生存环境日渐窘迫和行业竞争压力的剧增,一些新闻工作者 的职业道德底线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动摇,职业道德的约束在金钱和利益的诱导下 逐渐变的松弛了。
1.2 行业道德建设的缺失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物质建设发展速度较快, 然而在道德精神层面的建设却相对匮乏。有的媒体以戏谑的态度描述周克华被击 毙这一事件,不少新闻报道甚至呈现出娱乐化的态势。这其实是一种严重缺乏同 情心的表现,不仅给周克华的家庭带去了深深的伤害,也污染了社会文明的风气。
没有道德,就没有灵魂,没有灵魂,就没有定力,没有定力就很有可能做出有害 社会的行为。造就当前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行业自律的缺失。由于没有严格 的行业道德标准,或者说行业道德在经济利益系统支配下的失效,致使某些媒体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沦陷。
1.3 管理人员责任的缺失 当前,新闻事业的管理人员水平良莠不齐,缺乏基本的新闻职业道德, 对有违新闻职业道德的现象视而不见,部分人员甚至还亲身参与到一些有损职业 道德的事情中。新闻事业管理人员的价值取向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媒体的编辑方针和风格定位。“上梁不正下梁歪”,新闻事业管理人员的失职极其容易造成连 环反应,从而导致整个新闻行业职业道德的败坏和染毒。王韬在《|园文录外编》 中曾提到对报社主笔人的要求:“顾秉笔之人不可不慎加遴选,其间或非通材, 未免识小而遗大,然犹其细焉者也,至其挟私讦人,自快其忿,则品斯下矣,士 君子当摈之而不齿。”虽然是在新媒体时代,但王韬所提出的这套选拔报纸主笔 人才的标准依然有其现实意义。
2 新闻职业道德沦陷的应对策略 2.1 优化新闻职业道德环境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外界环境对事物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媒 介生态环境和新闻道德环境对提升新闻职业道德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社会道德 环境的好坏首先可以影响人的认知,进而影响人的情感认同。注重文明与和谐社 会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提升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基于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改变新闻道德环境。
一是优化相关制度。道德不同于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它的约束作用 主要源自于社会舆论和社会规范。这就导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相关制度的实施 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只有优化制度,才能使得新闻工作者将职业道德内化,自觉 地培养新闻专业主义的精神。
二是强化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公众的积极参与有助于凝结分散的力量 形成合力,造成对新闻媒体强有力的影响,从而有助于提升新闻工作者的使命感 和荣辱感,进而促进新闻职业道德的整体提高;
三是强化新闻工作者的公德意识。新闻工作者是社会航船上的瞭望者, 作为信息的“把关人”,应始终把新闻的真实性作为第一信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 向,自觉按照社会公德的内容与要求主持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做到文明礼貌, 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2.2 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力度 在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时,深入基层是最具操作性的精 神教育形式。基层的示范作用具有强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从基层获得的数据资 料具有更形象的认知感,这些都是在课堂教学中所不具备的。充分利用媒体的资 源优势,开展干部深入基层磨炼教育,体验基层生活冷暖,从而消减新闻工作者的物质欲,唤醒和增强新闻工作者的时代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是对新闻从业人 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
2.3 强调社会责任意识,增强新闻自律 新闻媒体自律有助于增强媒体责任感,它包括行业自律和媒介个体自 律两个部分。陈力丹认为在处理新闻职业道德沦丧的问题上要首先解决行业自律 问题,需要新闻媒体自身有一套完备的行业自我监督规范。
2.4 提高记者的作风 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以忠诚于党,取信于民。
笔者认为,提高记者的道德修养,关键在于提高记者的作风。新闻报道工作是一 项光荣的工作,记者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所选记者的职业,我们必须是值得的记 者的光荣称号。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敬业,创新的目的精力都用在工作,更多 的工作,更多的好作品,新闻和信息,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做诚实和公正的为文的第一人,记者应该是一个诚实的人。记者不说 假话,不能搞假新闻。为什么党和人民的信任记者,因为忠诚和诚实的记者,新 闻需要务实的记者报道新闻的理由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不要为了达到个人的某种 目的,捏造事实,歪曲事实。记者,虽然不是法官,但需要正义,只有正义和法 官讲真话,讲真话。谁给的好处对谁说话,违背了记者的基本职业道德的事件。
忘记的廉洁和公正是一个记者的责任,长此以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记者的形象 受到损害信任的质疑。
我们不能够要求别人的同时,必须做好自己的事情,用严谨的、认真 的、端正的工作态度来看待记者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完善一个最基本记者的本 质。
3 完善自律监督机制 媒体自律系统,给新闻工作者一个可靠的依据,进行自我检讨和自我 约束。因此,新闻自律还需要完善自律监督机制,这个体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综合考虑:一是实行奖惩措施,赏罚分明,尤其是抓典范治理那些在新闻工作者 弄虚作假的新闻工作者;二是建立专门的监督部门。例如设置审查科,对于报道 的新闻给予专业的审查是否真实、是否有损社会形象等;三是建立淘汰机制,对 于那些经常发布容易引起非议新闻的工作和给予淘汰;四是建立个人职业道德自律档案和新闻工作者联合诚信系统;五是设置新闻工作者自律的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