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小论文】浅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和谐拆迁之管见】政治和谐

摘要:思想政治工作是转化、塑造人的思想观念、感情行为的工作,是我党长期以来宣传、引导、团结广大人民群众的优良传统和制胜法宝。随着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化,我国正处在各种矛盾易发期,必须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积极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和谐拆迁是贯彻“先安置后拆迁”的政策,在补偿标准上严格执行政策,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严”的标准执行,签订协议之前双方要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和谐拆迁有机结合起来,是推进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 和谐拆迁 政策取向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大规模拓展、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力推进,在城市功能得到提升,经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的同时,城镇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以下简称拆迁)中凸显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据建设部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无论大、中城市和小城市,拆迁信访量、人数,批次均居高不下,有的地方还因强行拆迁引发一系列恶性事件,给社会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也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基于此,如何运用思想政治工作于拆迁过程,消除负面因素,积极引导拆迁户接触、了解和支持拆迁工作,已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课题。

2011年至今,笔者担任桂林市福利路新建工程现场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项目前期部和办公室。该工程造价7.8亿元,其中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资金达5亿元,拆迁、土地征用工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拆迁、土地征用范围涉及两个城区和一个县,拆迁对象有单位、居民、农民等等。通过长时间与拆迁对象接触,洽谈,再结合新闻媒体上关于拆迁方面的相关报道,我对思想政治工作与和谐拆迁的因果关系形成了一定的思考。本文试从分析房屋拆迁的概念及特征,拆迁中的主要矛盾为切入点,提出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和谐拆迁之管见。

1、房屋拆迁的概念及特征

从理论上分析,城镇房屋拆迁是指国家建设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和个人对现有建设用地的房屋和附属物进行拆出,对房屋的所有人或承租人进行动迁、补偿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就本人参与其中的桂林市福利路新建工程而言,项目跨越桂林市秀峰区、叠彩区和灵川县,拆迁范围则包括该区域内的工厂厂区、单位宿舍、民房、土地、养殖场、鱼塘等。拆迁行为的发生,立即会导致经济权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所以,拆迁行为既是经济行为,又与法律和政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房屋拆迁的概念包含的内涵很广,其中应包含如下几层含义:

1.1、城镇房屋拆迁是指规划区内的房屋,坐落在规划区内的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上,包括规划区内需要征用的土地。就单个项目或者一条道路而言,通常是指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土地和附属物。

1.2、城镇房屋必须依法拆迁,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与预定政策有理、有据、有度、合法的安排拆迁工作,在实施补偿安置过程中,各省市、自治区会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符合本地区的政策和运作程序,但大方向、大原则是不会变的。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又要灵活运用政策,用足政策,凡是政策规定必须补偿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凡是可补可不补的,要给予补偿。拆迁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必须依法解决分歧和矛盾,对群众提出的利益诉求不堵不避,不拖不压,变“对抗”为“对话”,不能带着抵触情绪故意刁难,更不能凭着侥幸心理盲目而随心所欲地强行拆迁,激化矛盾,造成难以收拾的被动局面。

1.3、切实考虑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管是房屋、土地所有人、承租人抑或无偿使用人,都必须依据客观事实,按照相关条款对其进行合理的补偿。

2、拆迁中常见的主要矛盾

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过程中,各种矛盾都难以避免,矛盾比较集中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2.1、被拆迁人特别是失业、下岗人员,农村缺乏劳动力的家庭等想借拆迁机会尽可能多的获得利益,他们狮子大开口,以各种理由要求提高补偿标准,或者要求安置新居,或者要求安排门面做生意,只要想到的不管与政策沾不沾边都提出来,满足不了要求则不予配合。

2.2、被拆迁人家庭内部意见不一。一些家庭兄弟姊妹多,房屋权属不明朗,一方面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认同不一致,另方面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相持不下,使拆迁协议一拖再拖,难以在预期时间内签订合同。

2.3、一些涉及债权债务抵押,产权人下落不明的问题,纠纷多,利益关系复杂,当地政府或建设单位规定时间内难以协调解决。

2.4、书面协议外另生枝节。比如一些经过农村地段的道路工程,村委会或者几个出面的村民向建设方提出附加条件,要求建设方与中标施工单位协调,将分项工程如地面清表、土石方工程等让给他们做。如果施工单位不同意,他们会想方设法阻碍施工。矛盾激化时,或冲闯政府机关,或到施工现场阻塞交通,寻衅闹事。

2.5、地面附着物迅速增加。不少跨越城乡的道路工程规划一出来,沿途村民立即在道路两旁挖水塘,砌池子,搭棚,种树苗等,要求额外补偿。这种违章建筑和突击抢种的青苗补偿谈判非常棘手。

3、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和谐拆迁之途径

在改革开放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维理念、法制观念、行为意识都在不断发生变化,按照传统的思维方式来对待征地拆迁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显然已经不切实际,诚以为,在新的形势下,针对征地拆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3.1以人为本,一切从拆迁群众的利益出发

以人为本,这是党和政府长期以来坚持践行的行为方式,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实要求我们做具体工作的人必须改变思维理念,把以人为本作为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在与拆迁群众沟通洽谈拆迁事宜时,要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视被拆迁群众为自己的亲人,谦虚亲和,拉近距离。也可以建立爱心联系卡,与之随时保持联系、耐心细致地为他们解惑答疑。面对个别群众的不理解、不配合,或者闭门回避、漫天要价,甚至驱赶谩骂工作人员的情况,也要站在对方的立场微笑理解,锲而不舍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用诚心获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制定政策上,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一切从拆迁群众的利益出发,维护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在法律、法规、政策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考虑拆迁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比如按照当地同类区域最高地价和房屋重置价进行补偿,或者实际补偿价格在评估价格基础上再适当向上浮动。也就是说,要把宣传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同为拆迁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让拆迁群众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感受到拆迁方的诚意,也看到自身的物质利益所在,从心理上愿意接受拆迁方的拆迁行为。

3.2、相信和依靠群众,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

在征地拆迁中,拆迁群众会有各种各样的诉求,其中最为关心的莫过于补偿评估,特别是涉及有证和无证的房屋时,由于补偿的差额大,一些拆迁群众往往会在这方面纠缠不休,要求将房屋无证的部分尽可能多的往有证的方面靠。个别人甚至会对拆迁方的工作人员威胁利诱,无理取闹。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方工作人员据理力争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破坏洽谈气氛,使谈判陷于僵局。面对这种情况,必须通过环环相扣的思想政治工作来缓和矛盾。一是做好被拆迁人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请他们理解、支持拆迁工作,率先垂范,带头签协议,从而影响和带动其他被拆迁群众。二是通过调查了解,摸清楚被拆迁人中谁在周边居民或村民中最有威望和影响力,请他们一起来做被拆迁群众的工作,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让拆迁群众相互之间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缩小对有关政策的认识偏差,往往能让少数固执己见的拆迁群众同拆迁方在补偿评估上达成一致。

3.3、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调查研究之中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征地拆迁中,调查研究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程序,规划区内房屋、土地的来龙去脉,相关证件是什么时候取得,原来的产权人是谁,有什么变更,房屋、土地承租人及合同期等,所有与拆迁补偿相关的人和事都必须通过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资料。在进行调查研究时,要应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主动深入群众中去,近距离的和群众沟通,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只有通过反反复复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大量的调查研究,才能准确掌握信息,把握政策,处置事务,化解矛盾,使拆迁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3.4、执行政策要一碗水端平

所谓执行政策一碗水端平,本文所指的是在地段相同、房屋结构相同,土地、养殖场地等都相同的情况下,建设方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要相同。如果不同,则可能出现长久解决不了的难题。例如:某市一项重点工程,同一地段面积相同的房屋,前期通过做思想政治工作,大部分住户按照政策补偿标准领取了补偿费,房屋随之拆除。可是,尚未拆迁的住户却成了钉子户,跟业主讨价还价,补偿标准达不到期望值拒绝搬迁。为此,公检法、建设单位、辖区政府等出动数百人进行过两次强行拆除,但是无济于事。由于市委市政府工期催得紧,建设方最后向钉子户妥协,补偿金提高两倍多才完成拆迁。纸包不住火,前面搬迁的大部分住户很快获得这一信息,他们联合起来到项目指挥部要求增加补偿金。其理由是:我们是遵纪守法的住户,按照政策补偿标准领取了补偿费并及时搬迁,支持了项目建设,不应该让我们吃亏,既然后面搬迁的住户提高了补偿标准,应该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按照前面搬迁住户的诉求,每户增加几十万元,数十户就是两千多万元。由于建设方根本没办法解决,前面搬迁的大部分住户已联合上访多次,至今还在坚持,给地方政府种下了许多隐患根苗。

从这个事件分析,拆迁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应该有两层内涵:

其一、思想政治工作要从建设方做起。即要对建设方负责拆迁的相关人员进行学法、知法和依法教育,使之在坚持原则上过得硬,解决问题时能出以公心,公正公平,在执行拆迁补偿标准时不因人而异,不厚此薄彼,不随便开口子。惟如此,才能堵塞漏洞,减少失误。

其二、思想政治工作要以安抚为主。如上所述的问题已经既成事实,建设方再按照前面搬迁的住户提出的要求增加补偿金,数目巨大,程序复杂,恐怕是永远无法解决的难题。在这种被动情事下,相关责任人应该坦然承认自己的失策,对上访的住户代表表示歉意。同时,要委婉地向住户代表说明当时的实际情况及无奈,取得对方的同情和理解。当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正常程序,适当给前面搬迁的住户一次性增加一些补偿,并且要求住户们在协议上签字认可,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亡羊补牢的安抚措施。   

综上所述,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多、社会敏感度和关注度高,是一件错综复杂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意识愈来愈市场经济化的今天,用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和谐拆迁仍然停留在讲大道理、讲付出、讲奉献、讲党性、讲道德方面是不够的,因为社会上的大多数人群已经非常现实。所以,在现实条件下,针对拆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仅要从大处着眼,向被拆迁人宣传法律、规章、政策以及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更要设身处地的站在拆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表达诚意,争取理解。只有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了实处,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构建征地拆迁才能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