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韵生动”——胡琴音乐表演艺术与戏曲身段外在体态的同构:戏曲表演

【摘要】“气韵生动” 的外在体态又指“韵律”,物理学中的解释就是指物体运动均匀的节律, 是在运动中把连续、停顿、强弱变化有规律的结合所形成韵律节奏,是指物体进行抑、扬、顿、挫这些有规律的变化,并且在音韵的节奏上赋予了感情色彩,使得在外在的表现形式上蕴含着律动变化的美感,这种“韵律美”就是艺术形式中美的重要体现。“气韵生动”外在形态的“韵律美”,在传统艺术戏曲身段当中也有所体现。其中包括戏曲身段中的“起范儿”、“亮相”以及“四欲法”。而这些戏曲身段中的“韵律美”在胡琴音乐表演艺术中也有深刻的体现,无不透露着对生命之境的品味和审美传达的同构关系。

【关键词】气韵生动;戏曲身段;外在体态;韵律

【中图分类号】J613 【文献标识码】A

戏曲表演中所提到的“韵律”,清代戏曲艺人黄旖绰在《明心鉴》(又称《梨园原》)一书里记载。例如在“ 艺病十种” 中谈到:“凡唱、念之时, 总须头颈微摇,方能传出神理,若永久不动,则成傀儡矣。” 又道:“腰硬则全身不灵活。”;“身段八要”中的解释也很精到。例如“手为势、眼先引、身微幌、法宜稳。”等。其中,“传出神理”和“手为势”则已经涉及到了戏曲身段表演“韵律”的问题。是戏曲身段表演艺术塑造舞台形象的重要手段,也是以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一种表演艺术。无论是戏曲舞台表演艺术家还是胡琴音乐表演艺术家,他们的身体都是创造角色的工具。在戏曲身段表演中,对技巧性和程式性的动作要求很高,为了能更加纯熟的扮演各种角色,戏曲演员必须能把身体的各个部分练的灵巧可塑。在胡琴音乐表演中,这点也同样的重要,胡

琴表演艺术家必须掌握身体与琴的协调统一关系,才能在外在形态的基础上追求“韵律”美的同构。

一、“手为势”

人们在情绪激动的时候,都会表现得“手舞足蹈”。在舞台艺术表演中,舞台艺术表演,手的象征是表达思想感情的一个重要工具。戏曲身段的主要手势以单山膀、双山膀为主;单山膀即一手形端于身侧,手型向外,另一手提襟。双山膀则是双手均行端于身侧,做山膀状。其中,双山膀的手势,和胡琴音乐表演的手势基本一致,表现为三点:其一动作要求都表现为臂圆腋空有功架,力度强弱要有分寸,层次清晰要有节奏,臂膀开如弓形,不能挟臂耸肩;其二无论是在戏曲身段表演中还是在胡琴音乐表演中,对于手的动作一般都有是一个起法和落法的过程,就是“开合”“放收”的过程。戏曲身段中双山膀是两臂胸前画圈,然后置于身侧做山膀状,这是一个收到放的动作形态,胡琴表演中也存在双臂随手势一起开合、收放,并且贯穿于整个胡琴音乐表演艺术的始末;其三在戏曲身段和胡琴表演的过程中对“手为势”的动作要求是要有强、弱、快、慢以及强中有弱、弱中有强、快中有慢、慢中有快的韵律,这样才能使得律动层次清晰,有身韵美的节奏感。例如在二胡演奏板胡音乐作品《影调》中就有类似的手势韵律。如图1所示图例中的高中低的音域分别表现在胡琴琴杆的不同位置,左右手按音与拉推弓的结合,构成了开合、收放的手势韵律;图例中的小快板是一个慢起渐快的过程,切分音清晰地表现出了强弱快慢的组合关系,从而使得音乐作品中音乐语言的韵律表现在手为势的体态韵律中。

二、“眼随心”

眼睛是表达内心世界的镜子,也是艺术家们表达艺术作品不可或缺的媒介。它能通过表演者的眼神传达艺术作品中人物(事物)的基本情绪,是兴奋还是忧愁,是惊异还是沉思。表演艺术是通过形象来表达人物思想感情的,可以说,没有眼神的配合就达不到神、形合一,就没有艺术的生命力。戏曲身段和胡琴音乐表演都是表演者在舞台上诠释艺术较色的载体,在行进舞台角色(音乐形象)创造时,要把舞台形象和艺术作品的形象有机的统一起来,对于“眼随心”,表演者要做到两点:其一,思路不能断。表演时,要随时随地的把眼睛的注意力集中在某一对象上,即某一外在的事物或者是某一内在的想象和思考对象上,使戏曲身段演员所要诠释的角色和胡琴音乐表演者所要表达音乐作品的音乐乐思不断线,达到“形断神不断,神断意来续”的韵律,没有空白点。如果表演者思想不集中,没办法投入音乐或者是舞台表演中,眼睛就会出现“散神”的现象,这是表演者和音乐形象(舞台角色)的貌合神离即眼睛外在表现形态的“韵”被丢掉,俗称“丢戏”;其二,眼中要有物。这里所说的眼中有物都是指表演者与演奏者表达艺术作品的的精神内涵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胡琴音乐表演与戏曲表演外在形态的不同,所以分成了戏曲身段表演者眼睛的外神与胡琴音乐演奏者眼睛的内神。在戏曲身段表演中,戏曲表演者的眼神是体现戏曲人物内在心情动态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用眼神结合形体动态来向观众展现人物形象的喜怒哀乐,所以眼神表演往往是夸张的、奔放的,这种眼神称之为外神;而在胡琴表演艺术中,演奏家是运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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