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鹤琴的儿童音乐教育研讨
陈鹤琴的儿童音乐教育研讨 一、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内涵 (一)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音乐是儿童生活的灵魂陈鹤琴先生认为喜 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来就喜欢的;并且儿童具有接受音乐教育的能力, 音乐教育是儿童所自觉要求和接受的。他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出生后不久,音乐 就易于让他入睡,并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幼儿园的孩子,对于音乐的需求和 能力更进一步,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同时,他反对把音 乐作为一种特权,他认为儿童喜欢音乐的天性,是不分国家、种族和性别的,音 乐应该成为全人类享有的一种权利,幼儿也应该享有,并有能力享有这一权利。
而且,音乐教育的关键期就在于学前阶段。因此,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幼儿 园应特别重视音乐课程。
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 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 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 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 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 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 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
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 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 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 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 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
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 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 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 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 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 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 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 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 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陈鹤琴先生批判 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 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 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 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 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 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 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 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
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 儿童也是不分的。
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
提出儿童教育 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
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
反对“四分五裂”、“杂 乱无章”的分科教学;
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 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 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 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 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 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 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 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 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 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 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 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 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 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 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 “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 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 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 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 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 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 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 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 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 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 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 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 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 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 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 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 童的音乐能力;
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 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 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 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 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 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 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
也可把儿歌学 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 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 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 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
从形式讲,可以用团 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 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 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 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 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
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 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 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 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
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 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 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 展。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 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 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 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 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 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 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 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 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 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 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 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
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 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
伴着 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
利用 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 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 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 促进儿童发展。
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 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 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
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 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 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 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 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 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 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
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 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 国主义情操。”[12] 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 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 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 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 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 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
再有,作为儿童阶 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 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 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2.儿童音乐教育的本土化 我国地源辽阔、民族众多,文化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各地都有自己本地的 文化特色和音乐传统形式,这些都是进行儿童音乐教育的宝贵资源,音乐教育也 必须顾及这些因素。
例如,在有的地方戏剧盛行,儿童可以较容易获得戏剧的熏陶;
而有的地 方音乐传统悠久、风格鲜明;
有的地方音乐教育开展较好,有许多高雅音乐的欣 赏机会。因此,我们应充分发挥地方儿童音乐教育资源,更好地、更有特色地开 展儿童音乐教育。总之,陈鹤琴先生儿童音乐教育思想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依然 具有教高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在儿童音乐教育多元化和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不仅要深入研究、学习和 实践陈先生的儿童音乐教育思想,更要不断创新、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