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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道德规范思修论文

社会道德规范思修论文 社会道德规范思修论文篇一 《社会主义法制与道德规范浅谈》 摘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依法治国”的理念已深入人 心。不可否认法治存在着其强大的生命力,在当今有着其无可取代的重要地位和 作用。但纯粹的法治是有缺陷的,也是空洞的,只有与德治的完美结合才能实现 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才能真正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制;道德;规范 一、法治与德治的内涵 法治思想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早在古希腊时 期各城邦就实现了较为彻底的民主与“法治”,而古罗马更将这一民主与“法治”的 思想发扬光大。德治更可以从古代中国儒家的“仁政德治”思想中找到其历史原形。

同时由于中西方对人性善恶的不同认识导致了对“法治”与“德治”地位和作用认 识的巨大反差。西方人性恶的思想促使人们优先选择通过法律而非内在的道德机 制来调控人们的行为,而中国人性善的理论促使人们希望通过人类道德的自我调 节来达到理想社会的实现。这两种不同的社会治理模式导致了近代中西方法律发 展的巨大反差。近代西方由人性恶的认识出发,认为任何权力的本质也是邪恶的, 因此任何权力都必须以有效的手段加以制约,而法律便是最佳之手段:同时由于 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关系的契约化,使得平等自由的理念深入人心,“分 权制衡”以及“平等自由”的法律思想使得“法治”愈加完善。而近代中国由于儒家 “为政以德”思想的根深蒂固使得“德治”愈加根基深厚。但是从其本质上讲。无论 是资本主义的“法治”或是旧中国的“德治”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法治与德治。首先, 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 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任何资产阶级的法律都是资产阶级利益的体现,都 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统治,实现资本家利益最大化而制定的,也就是说这种法律是 一种“恶法”而非“良法”。而法律的优良性是法治的必备要件之一。同时由于这种 法律的压迫性使得这种法律并非在全社会范围内都能得到普遍遵守,因此这种法 律本身也是缺乏普遍约束力的。也就是说道德并非一个人或一类人的善恶评价观 念,而是全社会公认的价值取向。而旧中国的“德治”之“德”无非是统治者为维护 其统治而提倡的君臣、父子尊卑有分之德,其虽于一定时间为特定社会群体所认可,但却并非为人类社会所公认的正义平等之观念。即使其中部分内容体现了正 义平等,但其也是不完整的,也是狭隘的。因此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是指人们通过 或主要通过法律对国家的治理而求理想社会的实现。并且必须具备法的优良性以 及法的普遍性两个基本构成要件。而真正意义上的德治是指人们借助或主要借助 道德的作用对社会进行调节和控制而求理想社会的实现。并且这种道德是为全社 会所公认的正义平等之观念。

二、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面对法治与德治的抉择,有人认为法律是万能的,只有在法律的完全 掌控下,社会才会正常有序;又有人认为道德的作用是强大的,只有道德才能深 入人们的内心世界中。才能治本,由此泛道德主义应运而生。但是现实告诉我们, 纯粹的法治是不可行的,而纯粹的德治是不可靠的。首先。在当今世界无论是纯 粹的德治或是纯粹的法治都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就社会现实而言,不可 能每个人都自觉地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事,也不可能每个人都追求社会利益的最 大化而宁愿放弃个人利益。实际的情况很可能是:人们自然地认为他人都会依道 德而行事,那么自己一个人的违反并不会造成全社会范围内的混乱,从而大部分 人只期待他人依道德行事,而自己却违背道德的要求去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最终使得少数遵循道德要求的人的行为也变的毫无意义。由此看来,在当今纯粹 的德治是一种巨大的冒险,其结果只能是社会的极度混乱。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 浪费。而纯粹的法治必然要求有一种无时无处不在的监督工具,即采取“人盯人” 的监督模式,那么任何人每天都处于一种监督他人与被他人监督的状态之中,这 不仅造成社会生产的停滞,社会资源的浪费,从根本上讲也是与平等自由的法治 思想向违背的。其次,任何法律从根本上讲都是一种道德。法治之法应该有而且 必然有道德性。实际上法律都是人们对某种道德的确认,道德规范实际上构成了 法律规范的源泉。人们将一种道德法律化,或是因为人们认为其极其重要,必须 将其上升为法律以突显其重要性,或是因为这种道德自觉遵守的程度极其不理想, 需要用国家的强制力加以规制。而且可以说任何一部良法都是一部人类道德的荟 粹集。同时人们也必须认识到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法律本身并非是一个完美无 瑕,毫无缺陷的。法律的滞后性是法律的致命弱点,任何法律都不可避免地将这 一致命弱点展现于世人之前。相比较而言道德就更具有时代性,其随着社会的发 展而及时应变,它能及时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加以调整,并且这种调整也 为日后的立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由于法律只能对人们的外部行为加以 调整,无法深入人们的内心世界:而道德作为一种内心确信能够弥补法律的这一 不足,由人们的内心出发去规制人们的外部行为,从而使法律的调整更加高效。由此可见,在当今的历史条件下法治离不开德治,缺少法治的德治是有缺陷的。

综上所述,在如今的历史条件下,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两者缺一不 可,只有两者的完美结合才是当今社会的最佳治理模式。

三、德治――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 任何社会个体都企求生活在这样一种社会之中:在这个社会中。人们 以一种高尚的情操无条件地自觉维护社会秩序,追求社会利益的最大化,甚至在 某种情况下,愿意牺牲个人利益以维护社会利益。有人会问,这不就是一种德治 模式吗的确,这就是一种德治模式。但是既然纯粹的德治是不可靠的,那么这种 理想的社会不是永远都实现不了吗其实不然。这实际上涉及了必然性和实然性的 问题。即理想与现实的问题。就现实而言,人们的道德水平远没有达到那种可以 纯粹德治的程度,纯粹的德治只能引起全社会的混乱,而纯粹的法治又造成了社 会资源的巨大消耗,因此于现实法治与德治的完美统一才是最佳的社会治理模式。

而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来看,德治是一种必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 是社会发展规律发挥作用的必然结果。

社会道德规范思修论文篇二 《浅谈市场经济社会中的道德规范》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道德规范;信任;公平 [论文摘要]本文作者运用市场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些简单规则, 导出了市场经济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应遵守的道德行为准则。从人和人之间最 起码的信任到公平的交换原则,最后到中国古老的法则之一的“己不所欲,勿施 于人”,这一最浅显而又深刻但是在今天的中国又最缺乏的行为准则。

一、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然而也 有许多不如意的地方,金钱至上,以权谋私,制假造假,坑蒙拐骗等等层出不穷。

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缺位,道德虚无主义的盛行。

到底市场经济需不需要道德,曾经有人就说过:资本不相信眼泪;市 场不需要道德。但是笔者认为市场经济是需要道德的,没有道德的市场经济是不完善的,最终会损害到处于市场经济甚至是普通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的切身利 益的。而且这个道德一定是由市场经济中自然产生的,是符合市场经济自身发展 的道德规范。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最基本道德的产生 市场经济中的道德的产生和发展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人为创造出来的道德如果是违背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那么他不但不能起 到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反而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历程。在经济社会的 道德发展过程中,人作为一个参与者的因素,应该是起着顺势而为、因势利导的 作用。

交换是市场中最为常见和重要的行为。市场中的交换是一个怎麽样的 完成过程,就以一个有形的简单的小农贸市场为例,比如一个人到农贸市场去买 一斤的白菜,人们常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很难想象,两个当事人一个人 一手拿着钱,另一个人一手拿着货物,同时递给对方,双方都以自己的另一只空 着的手同时去取对方手里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这种交易方式的效率十分低下, 也不利于长期的交易的产生。所以,在市场上,很难看到这样交易方式。一般情 况是这样的,买主挑选好了自己需要的货物,放到自己的篮子中以后,在拿出钱 用以支付货款。作为卖主通常情况下不会因为买主还没有付款就先行将货物放入 篮中而感到紧张,因为他相信对方会按事前已经谈好的价钱予以支付货款的。只 有这样的一个完整的交易过程才是我们认为的最有效率的交易过程,如果按照第 一种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市场经济中的效率是很难产生的。

所以,市场经济中的道德首先应该是相互之间的最基本的和最起码的 信任的存在,否则市场经济将会难以维持。

三、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公平原则 有了最起码的信任,人们就可以在市场上展开交易活动。然而如何才 能使市场交易可以一直的持续下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中国经济发 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最为棘手的难题。

中国的市场比较大,有许多人认为坑蒙拐骗就可以赚到钱,他们不关 注与自己的客户建立长远的合作关系,中国的信用体制又不健全,换一个地方照 样能赚钱。然而这样的市场能做的长久吗当然不能。市场的这种机会主义盛行,那么就会造成诚实的人无法长期在市场中立足,于是市场经济社会中就会出现劣 币驱逐良币的事情发生。一旦这样的情况发生以后,健康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 就会变得十分困难。中国市场经济的长久发展也会变得异常困难。所以要想让中 国的市场经济得到长期而又稳定的发展,唯一的也是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一个以 公平交换为原则的市场经济体系。因为只有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人们才愿意把自 己所拥有的东西拿出来与其他人交换,而根据比较优势原则,交换是有利于人们 的优势互补。从而会使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大幅度的增加。这样的市场经济社会 又会朝着一个良性的方向发展。

所以,市场经济中的道德是以公平为原则,没有最起码的信任,市场 交换就不可能建立的起来,那么市场将不会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然而如果没有 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欺骗是可以逞强一时,但终究不会长久。所以只有以公平 交换为原则的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和长久的存在和发展,否则市场经济的先天不足 就会导致整个社会发展的畸形的出现。

四、从市场经济社会中的道德原则推出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础 虽然说我国正在建立市场经济社会,而且市场经济的许多行为规范也 深刻的影响了在市场经济社会以外的其他的方面。那么在市场之外,我们应该以 什么样的原则来与他人交往呢 前文之中所说的市场交换过程中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当事人双方 的相互信任,同样道理在普通的社会生活之中,这种信任依然是需要的,甚至可 以说是必要的。而且每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是希望被对方所信任。一般情况下, 如果你想获得别人的信任和认可,你首先要表现出你的诚意,你的诚意就是你应 该首先以你个人的行动表示出你对对方是信任的,因为只有你通过你的信任的外 在表现才能赢得对方的信任。反之,如果你不信任对方,对方也已经感觉到了你 对他的提防,那么对方就不可能对你产生所谓的信任感。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如 果你不希望对方不信任你,那么你首先就不能表现出对对方的怀疑和不信任。用 中国人的一句老话,这就叫做:己不所欲,勿施于人。

同样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第二个道德规范公平而言,每一个人都不 希望社会或者是其他的人或事对自己不公平。那么如果每一个不希望被不公平对 待的人都以同样的想法施加到别人的身上,那么他们就首先不会把不公平强加于 别人的身上,如果每一个人都这样做了,那么社会就会是在一个相对比较公平的 条件下运行。那么这样的一个社会必然是一个运行良好而健康的社会。这依然是前文所提到的:己不所欲,勿施于人。

所以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应该持有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就应该是:己 不所欲,勿施于人。人们只有在这么一个普遍的原则下,从事交往活动,那么中 国的社会发展必然会发展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