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音乐艺术教育地位合理化探讨】少数民族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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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音乐艺术教育地位合理化探讨

少数民族音乐艺术教育地位合理化探讨 摘要:多元音乐教育理念倡导音乐教育中各种音乐形式的兼容并蓄,但是国内 音乐教育在音乐教育领域进行钢琴音乐等西方音乐多元同构的同时,却忽略了多 元音乐教育对本土音乐基础的强调,传统音乐教育被轻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边 缘化发展;
要真正践行多元音乐教育理念,就必须从教学理念、教材、教学内容、 师资等方面突出民族音乐教育,推动少数民族音乐艺术教育地位合理化调整。

关键词:民族音乐;
边缘化;
多元文化 多元音乐教育理念是多元文化教育在音乐领域的渗透,多元音乐教育理念 认为每种音乐都有自己的体裁和曲式,不同音乐中蕴含着不同的价值理念。根据 国外多元音乐教育理念实践,进行多元音乐教育有利于本土音乐学习者建构良好 的音乐概念,并能从其他音乐中汲取更多营养。多元音乐教育理念倡导世界各地 音乐在教育领域内的共生共存,且这种共生共存是以本土音乐教育主导下的和谐 共生。但是在事实上,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国内音乐教育形成了以欧洲音乐为主 导的发展模式,教育理论、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等方面都是以西方音乐为主,钢 琴、大提琴等西方器乐成为音乐教育的主流,民族音乐在音乐教育中可有可无, 处于边缘化地位,这样的状况显然与多元音乐教育的本土音乐意识相悖。多元音 乐教育强调音乐教育的多元同构,但是这种多元同构是在本土音乐基础上的多元 化,而不是失去自我的多元化,少数民族音乐是我国传统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当在国内音乐教育体系中拥有相应的空间,因此少数民族音乐在艺术教育中的 地位合理化自然是国内多元音乐教育实践的重要课题。

一、少数民族音乐艺术教育的边缘化现实 (一)音乐价值观失落 少数民族音乐是少数民族民众在生产生活中自然形成的音乐形态,具有独 特的发声和歌唱方式,和民族生活习俗紧密联系在一起。如哈尼族哭嫁歌中,其 多声部的形成是依照婚礼仪式的程序,根据不同角色的融入而形成的多声部演唱, 每个声部按照婚礼角色形成了不同的音高。对于哈尼人来说,其多声部的形成并 没有沿循西方音乐的和声原理来考虑音程和音节之间的连接,而是当地民众根据 情感需要,根据自我感觉,进行的声腔和音韵的结合,具有非理性特征。哈尼族 的多声部和西方音乐理论中的多声部原理完全是截然不同的思维模式,所蕴含的 文化意味也大有不同,通过这种自然的代代相传的音乐感觉形成了哈尼族哭嫁歌特殊的中立音及中间调式。民族音乐这种凭感觉而歌的歌唱方式形成了民族音乐 特殊的音乐模式,也形成了民族音乐特有的神韵。[1]但是在现代艺术教育中, 并没有对这种特殊的构成模式按照特殊的评判标准,而是依照西方音乐理论来评 价,用西方音乐的发声方法来衡量民族音乐的特色歌唱,以此来判断民族音乐的 价值。从根本上来说,以钢琴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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