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劳动纠纷规避方法:企业劳动纠纷有哪些

煤炭企业劳动纠纷规避方法

煤炭企业劳动纠纷规避方法 1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1.1研究的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法律法规也越来 越全面。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更是明确了企业、组织、社会 团体与普通劳动者的关系,为煤炭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优质的法制环境。自改 革开放以来,现代化煤炭企业发展迅速,有单一、少地区的传统采煤,到现在的 全方位、多方式、高效率的采煤,中国煤炭企业逐步走向世界。2017年中国煤炭 出口量占世界总出口量的46.1%,居世界第一位。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不 仅关系到矿业企业的成败,而且会影响国家的综合影响力。1.2研究的意义。我 国煤炭从业人员众多,年龄结构复杂,工作风险较大,因此劳动纠纷的问题显得 尤为普遍。对矿产资源投资开发纠纷问题的处理能力,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矿业投 资者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因此对处理争议和纠纷能力的培养, 是矿业专业人才培养的关键所在。1.3研究的迫切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必须懂得和遵守法律。我国煤炭企业发展迅速,煤炭工业 不仅覆盖中国内蒙古、新疆、贵州等地区,甚至覆盖到澳大利亚、加拿大、委内 瑞拉等国家。为了保证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解决内部人员的矛盾,规避用工风 险,减少劳动纠纷迫在眉睫。

2煤炭企业常见的劳动纠纷 2.1煤炭企业的主观过错。这类案件较少发生,原因在于随着法制规范的 普及,企业管理者对法律法规的意识逐步增强,同时大型煤炭企业一般聘有专门 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法律顾问以规避企业面临的各项法律风险。但仍有少数案件 由于相关工作人会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等原因产生劳动纠纷。2001年产生了一起 冒名顶工的案例。当时煤炭企业由于快速扩张,矿业从业人员不足,所以流行“子 承父业”的“接班”模式,就是煤炭从业人员子女年满18周岁后,通过身体测试后 即可进入煤炭企业工作,不需要参加额外选拔。这起案例就是发生在这个时期。

李某到年满18后,预接替其父亲的岗位在煤矿工作岗位,却发现自己被张某顶替 并调换的工作单位。原来,张某通过朋友了解到李某父亲名下还有岗位,而李某 尚未达到工作条件,所以办理了假的家属关系顶替李某在企业工作。经法院审理 查明事实情况后,煤炭企业意识到了内部漏洞,并及时联系李某取得赔偿。最后, 经法院调解,企业终止了与张某的协议并追求赔偿,重新与李某签订了协议。这 个案例,从侧面反映出煤炭企业应做好普法工作,加强员工管理,从根本上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2.2劳动者自身的过错。这类案件属于比较常见的案例,下面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具体讨论。2000年张某隐瞒自己精神分裂的问题,参加某矿的 职工招聘并取得了相关岗位。2002年一天,张某井下病情发作安全帽甚至掉落井 下。煤矿领导了解情况后,及时把张某送进医院,并支付了部分费用。由于张某 病情不稳定,煤矿单方面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不服,向法院起诉,要 求恢复劳动合同。经法院调查审理认为,张某不适宜井下工作,并可能对周边人 群造成威胁。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某与煤矿解除劳动 关系,煤矿根据合同向张某支付违约金(三个月的工资)。这类案件不仅存在煤 矿中,还存在各个方面,比如食品加工行业没有健康证直接上岗,没有行业相关 从业证直接参加特殊工种工作等等。由于劳动者主观隐瞒事实真相的,法院一般 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2.3中介一方的主要过错。例如,2009年,中国煤炭正处于 发展的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某矿与某人力资源中介公司签订了招工协议。同期, 王某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协议,协议声明月工资不低于8000元人民币,但是工作一 个月后,王某发现工资只有6783元。王某觉得受到欺骗,向中介公司和煤矿申诉 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查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等罪 名负主要责任,煤矿因用工交接审查不严负次要责任,解除王某与煤矿以及中介 公司的劳动合同。此案煤矿看起来没有任何的主观过错,实际上却肩负着用工交 接审查的义务。当然煤矿也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中介公司所求误工赔偿以及各项损 失费用,这也是各大企业应当注意的地方。2.4无法明确判断主观过错的。这类 问题比较少见,我们不再过多讨论。但是企业应当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3劳动纠纷的规避方法 我国的矿业立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浪潮之中徘徊前行。《矿产资源法》的 修改启动多年,国土资源部“两法办”关于《矿产资源法》的修改草案至今已有十 二篇之多,但依然待字闺中,司法实践中的法律依据仍停留在1996年修改过的版 本上。为减少劳动纠纷的产生,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结合现有的法律案例,我们 认为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规避或减少劳动纠纷。3.1树立依法管理劳动 关系的理念煤炭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应不同情况的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利益。同时应 当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普及,使企业管理人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树立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观念。不做任何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合同是当 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的民事行为。在民法上,当事人在签订合同 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平等的原则, 保证劳动者利益的同时,更是保护自己。3.2建立健全工会制度煤矿工会建立顺畅高效的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在保障企业与劳动者多方利益关系中发挥积极 作用。(1)发挥职工利益“代表者”作用,保障劳动关系信息渠道畅通,确保职 工队伍稳定和企业安定。(2)发挥职工权益“维护者”作用,创新机制,切实维 权。切实为了职工考虑,让职工放心,让企业省心。(3)发挥劳动关系“协调者” 作用,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积极收集和反馈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使企 业存在的矛盾及时化解。3.3建立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 是企业长久发展必要手段。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在管理时才能较快水平的处 理煤炭企业劳动纠纷,减少时间消耗,把损失降到可控范围内。增强企业竞争力, 更好地树立品牌形象。3.4依法做好承包工作煤炭企业不可能事事自己参与,因 此需要依法做好承包工作,与承包公司签订合理合法的合同,以减少因为承包以 及劳务派遣而产生的法律纠纷。

4结语 实践中企业同劳动者的劳动纠纷成为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处理好企业与 员工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手段。

中国煤炭企业发展迅速,前景广阔,其中必然带来很多劳动纠纷。只有通过合理 有效的手段,增强企业形象,依法进行生产经营,增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才能在根本上减少劳动纠纷的产生,实现企业的长久发展。我们应该主动适应时 代变革,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构建和谐企 业,走和谐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