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的4个条件 [剖析减刑的条件]

剖析减刑的条件

剖析减刑的条件 减刑,是由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 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减轻原判刑罚,有两层含义:一是将原判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如 把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但有期徒刑不能减为拘役或者管制;
二是将原判较长 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即将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刑期减短。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犯罪分子予以减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减刑的适用范围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没有犯罪性质和罪过形式的限制。

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可判减刑,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也可以减刑,过失犯可以减刑, 故意犯也可以减刑。死缓减刑是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按期进行的,是一种特殊性 质的减刑,不属于刑法减刑制度的适用范围。依照刑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对于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同时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种随主刑刑种性质的改变而依照法律的特殊规定对附加刑 刑期的变更,也不属于减刑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在执行刑罚期间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这是适用减刑的决定性的实质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减刑条件有两 种:一种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予以减刑”。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就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 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服法;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积 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立功表现是指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 查证属实的;
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在生活、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在抢险救灾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突出 事迹的。

具备上述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只是“可以减刑”,即符合减刑条件,但是 否予以减刑,则要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程度和立功大小综合评析,全面考察后决 断。HttP://wWw.GWyoo.Com另一种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对重大立功表现 列举了六项规定,即: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 查证属实的;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对国家社会有重大贡献的。

这一条规定,只要犯罪分子具备规定的六项表现之一的,就必须予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