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衙署建筑文化论文
清代衙署建筑文化论文 一、绥远城将军衙署 (一)绥远城将军衙署的历史沿革自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绥远城建成,将 军衙署就成为清朝在北部边疆的最高行政机关,对周边地区军事和政治上起着至 关重要的作用。清朝的一百七十二年里,清廷共任命七十九位将军在此驻防。1911 年清朝统治结束后,将军衙署依然是绥远地区行政中心,但随着行政机构的变更 而多次更名。民国元年(1912年)更名为“将军府”;民国三年(1914年)更名为“都统公 署”;民国十七年(1928年),更名为“省政府”;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日军侵占绥 远地区,将军衙署挂牌“蒙疆联盟自治政府”;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日本投降后 挂牌“省政府”旧称。1949年至1954年间,绥远省人民政府入驻将军衙署办公,54 年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及检察院先后进驻办公。80年代后文物部门接 手管理。(二)将军衙署的建筑概况绥远城将军衙署建成之初,占地3万平方米,有 房屋132间是我国现存保存规模最大、现状最好的武官衙署。2006年由国务院公 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绥远城第一任将军王昌是正一品建威将军,所以将 军衙署是按照清朝正一品封疆大臣的建筑标准营建的建筑,呈汉式衙署式布局, 砖木结构建筑,六进式院落。整个建筑群体由纵向的三路建筑群组组成,其东跨 院主要设置库房、马房、厨房等后勤体系,西跨院以贮藏图籍、文书等及衙署寺 庙为主,中轴建筑群组则是绥远城军政事务核心所在。建筑物本身受清廷所定严 格的制度限制,有清一代没有进行改建、扩建,民国后建筑群经历了多次的改建 和修葺,但主体建筑群依然比较完整地保存下来。将军衙署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清 代建筑遗存主要包括主体院落的照壁、府门、仪门、大堂、折房、回事处、官房、 印房、二堂、箭亭、客厅、三堂东厢、西厢、东跨院傅作义礼堂。主体院落各堂 配厢房、耳房,各院由阿斯门相通。一进四院,逐级升高,粗梁大柱、青瓦屋顶、 古朴大方,雄伟森严。
1.照壁位于将军衙署府门对面,长24米,高4米,厚1.5米,使用大青城 砖砌成。照壁正中镶有“屏藩朔漠”四字横匾,此匾长150厘米,宽70厘米,匾上 书楷书“屏藩朔漠”,上款为“光绪十六年清和月b旦”,下款为“绥远城将军克立”, 匾为青石制成,涂有墨色。该匾是绥远城将军克蒙额于清朝光绪十六年(1890年) 题写。“屏藩朔漠”是说保卫北部边疆的意思。
2.府门面阔三间,进深四步架,大木悬山式构置,每间各辟一门,属门钉板门形制。两侧有八字形影壁布列左右,池心砖雕。在大门的顶部,一对“吻” 高高翘首在两端。它呈龙头鱼尾形,龙口张开露出厉齿,双目圆睁。正门前有一 对青石狮子,左雄右雌,雕刻精美。
3.仪门位于府门内侧中轴线上,面阔三间,进深四步架,大木硬山式构 置,明间辟门,左右两次间为门卫及内外传达通报用房,仪门东西两侧随墙置侧 门(阿斯门)各一个,仪门只有将军等首脑及迎送重要贵宾方能开启,一般官员只 能从侧门出入。
4.第二院(大堂、折房、回事处、印房、官房)大堂,又称正堂、公堂, 是举行典礼和重要政务活动的场所,是将军衙署的核心建筑。面阔五间,进深八 椽架,布瓦顶悬山大式建筑,建筑面积为279.45平方米。大堂之前为“月台”, 是新官到任时举行“望阙叩恩”之地。折房,是绥远城将军的僚属誊写奏折、履行 上传下达职能的部门。回事处,又称“文秘处”,是将军衙署的典吏整理日常往来 文件、档造册的办公处所,属大堂的西厢房。官房,负责官吏以将军指令的名义 对绥远城管辖范围内的各部门、地方负责官员发布指示。印房,内部机构之一。
掌管都统印信,办理章奏文移,协办各项事务,并兼管恩赏银库事宜。
5.第三院(二堂、箭厅、客厅)二堂,是绥远城将军日常办理公事的区域。
面阔三间,居中有暖阁,两侧有次间,分别为将军在公务之余翻阅案卷及与僚属 商讨政务之处。清代绥远城许多重大的决策实出于二堂。箭亭,负责人称为“枪 箭营官”,根据将军的指示安排一年的武备事宜,并具体操办一年两季的阅兵活 动。将军衙署守卫人员的主要兵器也存放在这里。客厅,是来访客人等候将军召 见的场所,有客前来拜访,由门卫将帖子传至内宅,拜访之人在客厅等候。
6.第四院(三堂、东厢、西厢)三堂和四堂原是将军的内宅,民国十三年(1924 年)这两处建筑被大火烧毁,于当年重建,现仅存三堂。三堂在民国时期作为历 任绥远省军政首脑的办公室。东、西厢房是将军家眷住的场所。
二、绥远城将军衙署建筑文化分析 (一)将军衙署文化资源的完整性和研究价值清廷在全国范围内设有十三 处由将军驻节的驻防城,现今只有黑龙江将军衙署、伊犁将军衙署和绥远城将军 衙署有建筑遗存。伊犁将军衙署现今只有厅堂、台榭、曲径、回廊等部分建筑和 附属文物遗存了下来。黑龙江将军衙署古建筑基本已经破败不堪。绥远城将军衙 署能够较为完整地保存了主体建筑已属不易,虽然几经改制,但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忠实地记载了当时当地的最高建筑技艺,亦是当时当地最高财富的象征。衙署 建筑具体信息及建筑功能分配,在现存古文献中很难见到十分明确的记录,各地 清代方志中有关衙署的记载也不尽详细,将军衙署的留存现状如此完整,对于我 们深入研究古代官衙建筑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将军衙署是清代武官官式建筑的典型代表由于官僚机构的不断膨胀 和建筑匠师技艺的提高,古代官式建筑基本院落发展趋势是由单体演变为多进, 由一路扩展为多路。其具体的形制、体量、装修、彩绘等也日趋复杂,并且在明 清社会后期明显地体现和遵循了“前堂后室”“左文右武”等特色。清朝官式建筑在 继承明代建筑工法的基础上融入了一些满族文化元素,形成清朝的建筑风格。雍 正十二年(1734年),清廷工部颁布《工程做法则例》,对清代建筑的建筑规格、 体量、材质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记载。将军衙署严格按照这一法则建造,可谓是 清代武官官式建筑的典型代表。
(三)将军衙署整体空间布局表现了宗法礼制和等级思想衙署院落的中轴 线由悬山式的主建筑(大堂、二堂、三堂、四堂)组成,分其左右的其余建筑为等 级较低的硬山式。中轴线上的建筑高大华丽,轴线两侧的建筑低小简单,这种明 显的反差,体现了将军权力的至高无上,中轴线纵长深远,更显示了衙署建筑的 尊严华贵。大堂是举行礼仪的场所、二堂为将军的办公场所,三堂、四堂为将军 的内宅,院落布局显现了典型的“前堂后室”(即大堂、二堂办公场所,三堂、四 堂为内宅),各建筑从开间数量、台基高度、屋顶形式、彩绘各个方面都严格按 照衙署的等级规制建筑,构成了森严的内在秩序,封建社会的宗法礼制和等级制 度在建筑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四)将军衙署是“绥远方式”的历史见证将军衙署在民国期间三十七年的历 史,一直是绥远地区的政治中心所在地,保存了这一阶段诸多的历史信息。特别 是董其武将军作为绥远省主席在此办公时,一手发动了绥远“九・一九”起义,使 绥远地区免遭生灵涂炭,这种方式被毛泽东同志称为“绥远方式”。将军衙署院内 目前依然保存有“傅作义礼堂”“味莼轩”等民国建筑,“三堂”是当时董其武将军的 办公室,现在作为绥远“九・一九”起义专题展厅,详细展示了这一重大历史事件 的全过程。将军衙署在这一时期留下了重要的历史信息,是“绥远方式”的重要历 史见证。
(五)衙署取暖设施展现了当时北方官式建筑的文化特色有学者认为,火炕 是女真民居的建筑风俗,清代后开始在民间延续至今。2003年9月份,将军衙署 博物院工作人员对四进院的西厢房进行维修时,发现了衙署清代的地热灶工程。该地热灶位于院内的西厢房:地下环绕一尺深的着火道,残存火灰和火焰烧过的 痕迹。火道延伸至厢房正门走廊两侧,设有两个灶口。灶内添加燃料和清理灰烬, 引风助燃的风道均设在室外其他地方。火通过火道加热,热力辐射弥漫至内室, 既暖和又干净。地热灶是北方官式建筑所具有的特色,故宫里也有类似的结构, 其建筑构思和设计之巧妙让人叹为观止,有学者认为它是地暖的雏形。将军衙署 是清代边疆制度、清代衙署规制、清代衙署建筑制度等的综合产物,是全方位反 映清代绥远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特征的历史遗产,其建筑工艺与建筑水平都可 以代表清朝当时的官式建筑最高水准,是中国建筑艺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 有珍贵的文物价值。
作者:王国庆 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