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文化艺术研究
数字音乐文化艺术研究 摘要:在“互联网+”时代,音乐行业也正在以其数字化传播的方式赢得一定的价 值转化。在湖南省选取5家音乐企业,随机抽取部分音乐企业管理者发放调查问卷, 了解“互联网+”时代数字音乐发展的现状,包括经营理念、数字音乐价值、企业 价值观念及对消费者的态度等内容。根据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归纳,并对当前“互联 网+”时代的数字音乐价值传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认为“互联网+”为数 字音乐对文化艺术产业价值的实现迎来了一次很好的机遇,通过互联网与音乐融 合、互联网经济与音乐价值融合,能够促进数字音乐对文化艺术产业价值的实现。关键词:互联网+;数字音乐;产业价值 在当今人们把“互联网+”比作经济发展“金钥匙”的时代,仿佛一切经济现 象都离不开互联网。在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互联网经济已经渗透于各个行业。
也就是说,各个行业都在或多或少地借助于互联网来实现其价值转化。在这样的 大背景下,音乐行业也正在以其数字化传播的方式赢得一定的价值转化。为此, 我们专门开展了对《“互联网+”时代的数字音乐对文化艺术产业价值研究》这一 课题的研究。在本课题研究中,对于实现数字音乐对文化艺术产业价值转化的渠 道和方式等进行研究与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下面,就结合课题研究所 取得的部分成果,来谈谈“互联网+”时代数字音乐对文化艺术产业价值的实现策 略。
一数字音乐发展现状 所谓数字音乐,就是指借助电脑、互联网、移动网络等数字技术进行制作、 存储、传播和消费的一种音乐。随着电脑、手机、互联网的应用普及,数字音乐 已经成为人们所熟知的一种音乐形式[1]。在数字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 可或缺的一部分的今天,数字音乐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产业。(一)全球数字音乐快 速发展由图1可知,全球实体音乐近些年来在走下坡路,其行业收入由2010年的 89亿美元下降到2016年的54亿美元,下降了39.3%。与实体音乐收入下滑形成 鲜明对比的是:全球数字音乐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由图2可以看出,从2010年 至2016年,数字音乐收入由43亿美元增长到78亿美元,增长(二)我国数字音乐的 发展现状1.以免费模式为主从图3可以看出,我国近几年数字音乐产值规模还是 很不错的,从2013年的440.7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580.6亿元。但这仅仅是数字 音乐的产值而不是收入。我国有着13亿人口规模,2017年上半年国内手机上网用 户就已突破11亿,这意味着数字音乐的市场需求潜力是很大的。但是,巨大的市场需求并没有带来很高的产业收入。因为长期以来,我国数字音乐产业以免费模 式为主。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各大网站也多以免费的方式为用户提供音乐 下载。当大家开始意识到庞大的市场需求可以转换为价值收入的时候,试图以收 费代替免费时,却发现广大消费者已经习惯了免费下载数字音乐的消费模式了。
所以,当看到一些平台收费时,人们就会把目标转向免费平台。数据来源:网络 公开资料图32013―2017年中国数字音乐产值统计(单位:亿元)2.商业模式渐清晰 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每100个网民中就有80位网民有上网听音乐的习惯。
如果以11亿网民来计算的话,就有8.8亿的网民有着数字音乐的消费需求,如此 庞大的需求群体意味着可观的市场规模和消费潜力。因为有市场需求就意味着商 业价值的存在,所以,在“互联网+”时代,随着数字音乐的普及和服务提供商的 介入,便出现了一些商业化运作的新终端和新应用。有了商业化运作,以付费下 载、流媒体订阅服务和个性化音乐定制服务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商业化模式也渐渐 清晰。3.音乐市场精细化数字音乐产品和其它产品一样,不同的消费者有着不同 的消费需求。既然市场规模非常庞大,那么,面对如此广大的消费群体,就需要 商家根据消费的实际需求、消费行为和习惯的不同,对数字音乐消费群体进行分 类,以实现音乐市场的精细化,从而达到精准营销的目的[2]。4.个性化音乐 定制由于我国网民习惯于免费提供数字音乐模式,所以,普通的音乐下载已经不 大适用于商业盈利模式。在“互联网+”时代,要想网民愿意付费去下载音乐产品, 就必须在个性化服务方面做文章。比如,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音乐定制服务,满 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就是一种很好的商业盈利模式。从最近几年流媒体订阅 服务的增长态势也可看出,个性化音乐定制能够很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个性化音乐定制服务将成为我国今后一段时间内数字音乐产业收入的主要增长 点。
二“互联网+”时代数字音乐对文化艺术产业的影响 在二十年前,买盘磁带、买张CD听听流行音乐,觉得非常惬意。不过,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音乐的传播载体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想听音乐时,不 再去买磁带和CD了,只需要利用电脑、手机、U盘等去互联网上下载就可以了。
而且很多音乐是免费下载,即使需要付费,也比过去的磁带、CD价格更便宜。“互 在联网+”时代,为数字音乐对文化艺术产业价值的实现迎来了一次很好的机遇。
(一)实体音乐产业的颓废已。“无力回天”上世纪九十年代,一盒磁带就能卖出几 百万盒,以一张赢利1元计算的话,就是几百万的赢利。一家音像出版社仅仅靠 任贤齐的10张专辑,就在短短的六年间获得了千万元的利润。在那个年代,一个 音像公司的所有光盘生产线都是超荷运转,因为生产出的光盘供不应求。然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网络音乐、手机下载为代表的数字音乐的崛起, 导致传统的实体音乐企业正在面临倒闭、关门的危机。过去能销售上百万张的唱 片如今销量不足千张,传统唱片业全线萎缩,音乐光盘的销量也是“一落千丈”。
如今,几乎看不到传统的音像店,广东音像协会在成立6年后也因难以为继而注 销,音乐公司太合麦田的CEO也卖起了烤鸭。种种迹象表明:实体音乐已“无力回 天”。(二)数字音乐给文化艺术产业价值实现带来机遇。虽然实体音乐产业已经全 线颓废,已经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复活”,但是这并不代表音乐产业的衰亡。因为 在“互联网+”时代,数字音乐又成为广大消费者的“新宠”,为数字音乐对文化艺 术产业价值实现迎来机遇[3]。1.音乐价值的新发现数字音乐作为一种新的音 乐表现形式,其储存介质、传播渠道与传统的实体音乐都有很大不同。在实体音 乐走向衰落的今天,就需要对数字音乐价值进行挖掘,从而实现其价值的新发现。
虽然唱片制造业的萎缩已无法阻止,但是一首歌的价值并不是全部表现在唱片上, 除了唱片,还有互联网和手机上的数字音乐、依附于这首歌曲的表演权、广告授 权、卡拉OK收费、影视剧片头片尾曲收费等。例如,在欧美,苹果iPod和iTUNES 捆绑销售的“99美分”数字音乐商店大获成功。在我国,一首王麟演唱的《伤不起》, 就卖出1200万元的彩铃。由此可见,数字音乐的价值需要我们去挖掘和发现,从 而为数字音乐对文化艺术产业价值实现迎来机遇。2.音乐服务的新突破随着商品 经济的发展,附加于商品的“服务”越来越受到商家与消费者的重视。有很多产品, 可能对于产品本身并无多大差别,但是与产品相伴的服务则可能千差万别。这也 正是很多产品供不应求而又有很多类似产品滞销的原因。数字音乐作为一种产品, 和其它商业产品一样,要实现其价值,还需要在服务上求得新突破。有市场就会 有竞争,但是如果盲目地进行低水平的同质竞争,那么必将对数字音乐产业的发 展不利。这就要求,在提供数字音乐产品的基础上,通过提供新的服务来增加产 品的吸引力,让消费者愿意购买。因此,音乐服务的新突破也为数字音乐对文化 艺术产业价值实现提供了可能。3.音乐原创的新动力在提倡“中国制造”的今天, 音乐产业界的人士也意识到音乐原创的重要性。虽然流行音乐的数量与日俱增, 但是能够风靡世界的经典音乐却很少,这主要是因为缺乏音乐原创的动力。例如, 中国音像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炬指出:“在数字音乐的300亿元收入中,音 乐提供者的收益不足其中的5%。”由此可见,音乐提供者的微薄收益大大影响了 他的积极性,致使音乐公司也不愿冒风险花巨资培养新人和推出新歌,所以,很 难创作出代表国家民族音乐素质和水准的音乐。在“互联网+”时代,当人们都意 识到原创音乐重要性的时候,必然有越来越多的人士呼吁原创音乐,为原创音乐 作出自己的贡献。例如,有专家建议有关部门设立国家音乐产业发展基金,用于 推动音乐企业转型,鼓励原创音乐开发。又如,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北京巨海传媒专门拿出1919小剧场为著名音乐人三宝的音乐剧当作排练基地,为音乐家创造一 个良好的工作和创作氛围。4.音乐版权的新环境我国网民在互联网上很容易获取 免费音乐,也不会拿免费音乐当回事,可以任意地去传播。但是在美国,如果随 意地传播音乐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例如,2007年,美国有一位女士无意中把自 己喜欢的一些歌曲传给朋友,结果被起诉,法院判罚22万美元,还外加50多万美 元的诉讼费等费用。虽然目前我国免费获取音乐的渠道很多,但是随着版权意识 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将来对音乐版权的保护肯定会受到重视,音乐版权也将面临 一个新的环境。有了法律对音乐版权的保护,就可以为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提供 良好的法律环境。相信随着音乐版权环境的改善,数字音乐产业的价值实现也将 迎来一个明媚的春天[4]。5.音乐产业的新天地当前,我国政府部门已经意识 到音乐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已经把音乐产业发展纳入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 着手制定相应的扶持和激励措施。北京、上海、广东也联手建立国家音乐产业基 地,为推动音乐产业发展奠定基础。由此可见,国家出台的有关音乐产业发展的 扶持措施和音乐产业基地的建立,必将为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提供一片新天地, 促进了数字音乐产业的价值实现。
三“互联网+”时代数字音乐提升文化艺术产业价值的策略 在“互联网+”时代,数字音乐如何借助互联网平台实现其产业价值呢通过 对《“互联网+”时代的数字音乐对文化艺术产业价值研究》这一课题的研究发现: 可以通过互联网与音乐融合、互联网经济与音乐价值融合,能够促进数字音乐对 文化艺术产业价值的实现。(一)互联网与音乐融合。在“互联网+”背景下,数字 音乐要想实现其产业价值,当然也离不开互联网的推动,需要与互联网进行融合。
1.借助互联网进行资源的兼并与整合数字音乐的传播与消费离不开“互联网”这 一平台,而要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也需要借助互联网进行资源的兼并与整合[5]。
(1)借助互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是从起初的不规范、小规模, 走向后来的规范、大规模,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也是如此。例如,虾米音乐在起 初的发展阶段,多是从国外复制音乐转向国内发布,这就造成大多作品都是盗版 的局面。其实,象虾米音乐这样存在版权问题的音乐平台还有很多。国内的各大 音乐平台起初为了版权的纷争而“竟相撕扯”,结果造成相互间的“内耗”与“损伤”。
当各大音乐平台争来争去而造成彼此伤害时,实际上已经错过了市场发展的良机。
所以,最终还是由“版权混战”走向网络资源的“共享”与“整合”。例如,天天动听 和虾米音乐归顺于阿里平台,重新整合成立阿里音乐。当阿里收购虾米音乐之后,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版权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为其走上国际化产业道路奠定基础。
(2)借助互联网实现合作共赢对于虾米音乐而言,其受众范围比较小,依托于阿里之后,可以借助阿里强大的资金背景,实现其长远发展。同时,这对于阿里来 说,合作共赢也是阿里涉足数字音乐产业的一种战略规划。与阿里音乐类似的资 源合并重组的案例还有:酷我、酷狗与海洋音乐合并重组建立了海洋音乐集团, 网易云音乐和QQ音乐也开始合作。2.借助互联网衍生业务经营粉丝经济数字音 乐作为用户需求的一种商品,其本身的价值变现能力也许并不强,但是,在“互 联网+”时代,若借助于互联网则可对数字音乐产业的业务进行衍生,所以,有很 多音乐平台在为音乐内容增值的同时,也在不断拓展衍生业务。例如,海洋音乐 集团的音乐业务本身根本挣不了多少钱,但其旗下的直播业务却具有很强的变现 能力。而酷狗的很多收入也不是来自音乐本身,而是来自由音乐业务衍生而出的 游戏业务和广告,还有酷狗旗下的繁星直播,则以网络歌手直播唱歌为主要业务 内容。还有的音乐平台瞄准了互联网经济的“规模效应”,借助互联网平台利用数 字音乐吸引更多的粉丝,以实现粉丝经济,从而实现数字音乐产业的价值。例如, 阿里星球就是把经营的重点放在了粉丝经济上,打开这款手机应用可以发现,粉 丝互动已经代替了听歌这个核心功能。(二)互联网经济与音乐价值融合。“互联网 +”与经济的融合就形成了互联网经济,而互联网经济与音乐价值融合,则能较好 地促进数字音乐对文化艺术产业价值的实现。具体的融合策略如下:1.数字音乐的 关联营销目前我国在互联网经济与音乐价值融合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没有充分 挖掘出数字音乐的附加产值。按照道理,顺应市场的需要,我国的音乐产品销售 应当实现从唱片销售到线上数字音乐收费的过渡。国内的数字音乐企业可通过互 联网发布、推广音乐播放应用软件,再利用软件来巩固用户群体,实现新的关联 产品营销,以实现互联网经济与音乐价值的融合。2.利用互联网发展会员随着互 联网经济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家意识到互联网平台的重要性,让互联网变 成线下交易的平台,把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同样能够赢得较好的价值 收益。基于此,数字音乐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开展活动,通过向会员免 费开放活动的形式发展会员,从而最终实现互联网经济与音乐价值的融合。综上 所述,在“互联网+”时代,数字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数 字音乐借助互联网平台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产业。“互在联网+”为数字音乐对文化 艺术产业价值的实现迎来了一次很好的机遇。通过互联网与音乐融合、互联网经 济与音乐价值融合,能够促进数字音乐对文化艺术产业价值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