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急诊护理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研究:风险管理过程四个步骤

【摘要】 护理风险始终贯穿于护理处理、操作以及配合抢救等各个环节和过程之中,对于医院急诊室而言,则更是如此。本文主要阐述了医院急诊室护理过程之中的风险管理,旨在为医院急诊护理管理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 急诊护理 风险管理 问题 对策 医学职称论文发表 医学论文发表网 医药论文发表 医学论文发表网站 医学论文发表期刊
医院风险管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管理程序。所谓风险管理,指的就是对患者、家属探访者以及相关护理工作人员可能产生伤害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以及评价,然后在此基础上采取强有效的措施的过程。对于急诊护理操作、危重患者处置、出诊途中以及配合抢救等环节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护理风险。如果对急诊护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的处理不仔细或不慎重,轻者会影响急诊室的护理质量,重者会加剧急诊室医患矛盾。近年来,我院非常重视对急诊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文就是将我院急诊护理过程之中所存在的风险管理进行了着重地阐述与介绍,旨在为医院急诊护理管理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1 对急诊室临床工作中加强风险管理的认识
1.1 风险管理的内涵
风险管理作为医院工作中的一个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指的是经济损失的风险予以发现、评价,并寻求其对策的管理科学,以减少经济损失和法律诉讼为目的。
1.2 急诊室临床工作中加强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对医院护理工作实施风险管理策略,主要可以:有效地对护理风险的发生进行预防及控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安全护理目标;有效地提升医院护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为医院树立良好的社会声誉奠定了基础。因此,医院若要对临床护理纠纷进行有效地回避,使其护理纠纷发生的频率减至最小,为住院患者提高更优质、更舒适、更全面的护理服务,那么就必须实施临床护理风险管理。
1.3 急诊室临床护理中各种风险的认识
在实际的临床护理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多种风险,主要有:(1)由人为或者系统因素而引起的风险。人为因素是护理风险中比较常见的风险,它主要决定于护理人员的工作细心程度以及护理人员的主观意识,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如人为操作不规范、主观意识的干扰等。系统因素则为各种医疗设备、器械而产生的风险。针对人为因素和系统因素的风险,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护理过程中的风险,确保医疗护理安全。(2)患者的就医行为。患者的就医行为主要表现在患者配合医生的工作以及不配合医生的工作。因此,患者的就医行为也是临床护理中产生风险的因素之一。
临床护理工作是一项护患共同参与的管理活动,因此这个活动的规则需要二者进行共同的遵守及维护。
2 加强急诊护理过程之中的风险管理的对策
基于如上关于急诊护理过程之中的风险管理的扼要阐述可知,加强急诊护理过程之中的风险管理对于提高护理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及维护护患关系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下面就是着重阐述了加强急诊护理过程之中的风险管理的几点对策。 2.1 积极加强提高急诊护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对于急诊护理工作而言,护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是关键,它直接决定了急诊风险管理的好坏,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急诊室医患关系的和谐与否。因此,加强急诊护理过程之中的风险管理,首要做的就是加强提高急诊室护理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水平。
2.2 加强制定切合急诊实际的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规范,对于医院而言,工作制度则是指导或是引导医务工作者正确、规范地操作。因此,在实际工作过程之中,应该加强制定急诊护理的工作制度,而且这种工作制度应该紧密地结合急诊室医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通过认真、仔细地对以往本科室护理工作之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归纳,并按照一定的工作方法或是工作经验来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这样能够较为准确地找出安全隐患。
2.3 完善管理制度
对护理风险的管理进行有效的监测,针对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是人员问题,要做情况调查过程的笔录,视情节严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同时加强批评教育及监管力度。是制度问题则要具体分析,集思广益,找出症结所在,采取对策,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体现不断持续改进的工作作风。
3 结论
近年来,我院对急诊护理过程之中的风险加强重视,积极地分析存在的各种问题,然后制定出上述几个方面的风险管理措施。通过上述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我院急诊护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促进了护患关系的和谐,营造了良好的医院环境。
参 考 文 献
[1]李加宁,宋雁宾.加强护理风险管理的思路与方法[J].中华护理杂志,2005,1(1):47-48.
[2]贾涛,李继平.激励理论在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护理管理,2006,6(2):29-31.
[3]常青.人性化护理在急诊护理工作中的运用[J].中医急诊,2007,16(5):633-634.
[4]王富琴,高秀萍.急诊护理工作风险管理初探[J].中国中医急诊,2007,16(5):63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