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和模式选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和模式选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和模式选择 一、引言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开始的时间早,但一直没有得到相关单位的重 视,首先一般的农村合作医疗机构都是以乡为单位的;其次是村级医疗单位,这是 根据不同地方的人口分布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决定的,而国家所拨款项中用于 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及制度建设的部分也不知去向,反复这样,现状迟迟得不改善, 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身体健康指数也长期得不到提高。

二、农村合作医疗现状分析 1.医疗物资的短缺 在农村,医疗物资的短缺问题是常年存在的,出现这样的问题有还能多方面 的原因,从客观来讲,在我国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方,对于医疗物资的远送不是 和方便,由于交通的原因,很多地方的医疗物资的更换周期长达一年甚至更久,而 主要还是主观原因,首先是政府部门对以来哦卫生事业的重视程度不够,才导致医 疗物资在缺乏的情况下还得不到解决,其次是资金问题。一方面,农村看病本来医 疗费用的大部分都是要报销的,因此,医院在医疗费用上不会有民营药店的收入;
另一方面,国家所拨放的医疗帮扶款项不能够及时地到达农村医疗机构,这就导致 了农村的医疗机构中资金不足。

2.农村的保险立法意识的缺失 我国的农村和城市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不管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教育、医 疗卫生上,而农民的教育水平决定了他们在医疗卫生上对自己的权利的维护意识 的强弱,很多农民都不知道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对于这样的基层的医疗 机构,又是医疗事故多发点,没有专门的而法律法规来对这些医疗机构进行约束, 是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和合作医疗的开展的。

3.农村合作医疗资源原则 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的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在医疗卫生方面达到互相帮助 的局面,而在现在的农村中,合作医疗的参与原则是采取自愿原则,合作医疗自改 革开放以来就从国家政策变为了地放政策,这就意味着不同的地方可能制定出不 同的合作医疗制度,但是不管制度制定得怎样,放任自流的自愿参保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三、新型医疗保险制度的设计和模式的选择 1.制度的设立具有强制性 不管是医疗制度还是经济制度以至于其它各方面的制度的这里,都有其强 制性,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制度的执行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立,其出发点是为 了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受教育水平 普遍低下,在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建议投保的时候他们往往首先考虑到的不是自己 能得到什么,而是会失去什么。因此,不光是制度要轻质执行,相关工作人员还需要 向他们普及参与医疗保险的知识,使他们明白其中的好处,以便农村医疗合作嫩巩 固有序进行。

2.制度的制定要有针对性 投保人的范围要有针对性,在新型农村的建设下,要让人们能够充分享受国 家政策带来的福利,对于农村人口的医疗投保问题,可以就年龄区分为三个等级: 首先是未成年的小孩,这些人由其法定监护人决定是否参与医疗投保,对于他们来 说,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的时间还长,可以采取自愿原则;而中青年这一个阶段可 以采取强制投保的措施,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正值拥有充沛的劳动能力,能够在好的 政策下为自己的老年打下基础;另一方面是中年投保在老年的时候正好能够享受 到国家的福利政策;而作为老年人,也是必须参保的,但对于他们应该采取特殊化 对待,因为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相互帮助的政策。因此,作为老年人,他们只需要一 个参保名额,而不需要参保金,而他们一旦到了退休年龄就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服 务,这些保险服务的来源 3.制度的执行需要力度 在农村医疗保险上以往常出现的医疗费用的无故抬高需要得到制止,在制 度的约束下还百姓一个正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要想医疗制度的执行能够有力度、 有深度,还必须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都离不开各个单位的紧 密配合,而在我国的西部地区,乡镇医疗机构的设施都还比较落后,而政府等相关部门也没有制定明确的改善措施,这对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利影 响。因此,制度的设计和实施都需要相关部门的有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