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量刑规范化使同案趋于同判_量刑规范化

透析量刑规范化使同案趋于同判

透析量刑规范化使同案趋于同判 裁判文书应有量刑理由 《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 判文书中应当说明量刑理由。”量刑理由主要包括:已经查明的量刑事实及其对量 刑的作用;
是否采纳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发表的量刑建议、意 见的理由;
人民法院量刑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控辩双方“辩一辩”,法庭兼听则明。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戴长林说:
“这样规定可以充分发挥法庭查明量刑事实的功能,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充分保障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充分参与量刑的权利,确保 量刑公正。” 有关专家指出,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 对量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阳光审判、透明司法,更有利于当事人 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判,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的现象和案外因素的干扰。

HtTp://www.GWYOO.com “同案”应当趋于“同判”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 过程中,注重解决“同案不同判”现象,以量刑均衡原则为指导原则。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 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
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 相近或相近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量刑指导意见共分5个部分:其中,第二部分为量刑的基本方法,规定了 量刑步骤、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和确定宣告刑的方法;
第三部分为常见量 刑情节的适用,明确了未成年犯、未遂犯、自首、立功等14种常见量刑情节对基 准刑的调节幅度。第四部分为常见犯罪的量刑,对故意伤害、盗窃等15种常见犯 罪的量刑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