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财产民法维护综述】 民法上的财产

网络财产民法维护综述

网络财产民法维护综述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随着网络发展而诞生的新兴事物,我国现行法律对其没 有明确的规定。学术界对其含义的观点不一。主要有两种观点:广义的网络虚拟 财产说,认为一切存在于特定网络虚拟空间的具有专属性的财产都是虚拟财产。

狭义的网络虚拟财产说,认为网络虚拟财产特指在现实生活中可以交易的,具有 现实交易价值的虚拟物。笔者认为,综合两种学说,狭义上的网络虚拟财产说更 为合理。对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的确定,必须同其在现实生活中所具有的交换价值 相联系。

二、侵害网络虚托的民事责任 1、侵犯网络虚拟财产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由四个方面组成:侵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 系和主观过错。第一,存在侵害事实,由于其他网络游戏玩家或者是网络游戏运 营商的的行为,对权利人的网络虚拟财产造成了不利后果。在这里,权利人的网 络虚拟财产应当具有合法性,对于不是通过不合法的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不予保护。

这里的合法性主要是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虚拟财产、虚拟财产自身的内容合法等。

第二,存在违法行为,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犯行为必须是违法的。比如:盗 取他人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第三,侵害行为和侵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侵害行为人对损害事实承担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之一。第四,存在主观过错, 是指行为人通过其实施的侵权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在法律和道德上应受非难的故 意和过失。由此可见,当网络游戏运营商侵犯玩家的利益时,因为网络游戏运营 商居于统9巾地位,网络游戏运营商仅一般过失就可以认定其主观存在过错。

2、侵犯网络虚拟财产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在侵权法中有着重要地位,因为不同的侵权原则决定了不同的责 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有谁承担和损害赔偿方法。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四 种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网络虚拟 财产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上,笔者认为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并且由于网络 游戏玩家和网络游戏运营商之间存在不对等关系,在网络游戏运营者侵犯玩家利 益时,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运营商来提供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这是因为网络游戏运营商掌握着整个网络游戏资源,而普通的玩家所能了解的信息 则非常有限,如果由玩家提供证据,则大大增加了游戏玩家诉讼的难度,不利于 维护其合法权益。

3、建立完善我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1)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立法展望第一,扩大现行(民 法通则》第75条,法条采用了列举加概括方法对公民的个人财产进行归纳,但是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其他合法财产,法条没有给与明确说明。对此,应当 首先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认定网络虚拟财产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一种。其 次,界定网络虚拟财产的范围,对于何种网络虚拟财产是具有泛绿上的意义的。

最后,还应当明确对这种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大小怎样计算,这样在司法实践中 才可以顺利的解决这方面的民事纠纷。第二,完善(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实际 生活中,当网络游戏玩家想开始某一游戏时,总是先要与网络游戏运营商签订一 份合同,才可以进入游戏。而这款合同是由网络游戏运营商提供的,玩家只可以 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不能就合同其中的条款与运营商进行协商。这款合同是典型 的格式合同。玩家出于显而易见的劣势地位。对此,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商家负 有合理提供消费者审阅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的机会的义务。可以借鉴的是在美国, 归纳司法实践的做法,这些审阅合同的机会具体包括拆开封缄、点选线上对话盒、 初次使用智慧卡等,当然更应该包括使用电子签章鉴别方式。第三,建立专门的 关于民事网络法律。目前,随着网络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 著作权、隐私权、名誉权的问题、电子交易安全问题等。互联网由于其本身的特 点,使现行民法中的很多条款都难以直接使用。网络时代的到来,针对互联网的 立法势必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国际上,德国的“传媒法”涉及有关互联网 的方方面面,是一部全面的综合性法律。仿效德国制定全面规定网络法律问题的 “传媒法”从长远来看,才是正真可行的办法。

(2)加强行业自律在现阶段,没有法律予以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加强行业 自律,通过网络游戏玩家、网络游戏运营商、行业组织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共同努 力,建立和完善网络自律,是对法律的有效补充。首先,网络游戏玩家应该对自 己的网络虚拟财产加强防范意识,其次,网络游戏运营商应该完善维护网络的措 施,保障网络的正常秩序。最后,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协助建立包括网 络游戏在内的网络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随着科技技术的进步,网络还会继续的 发展,类似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这种网络新兴事物将层出不穷。据2008上半年网络 游戏投诉统计分析报告显示,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每月的投诉统计中,网络产品的投诉一直都位居榜首,而占据网络产品投诉半壁江山的网络游戏投诉也一直居 高不下,集体性投诉事件频发。同时,在网络游戏玩家同网络游戏运营商的协商 中,回访投诉用户的网游运营商不多,而能够对每一个投诉用户都进行回访的运 营商更是少之又少。可以看出,加强关于网络民事权益的立法,建立健全的保护 机制,已刻不容缓。完善关于虚拟财产立法,不仅可以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免受 侵害,也有利于促进网络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从而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 发展。纵观全球,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了关于网络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譬 如德国、美国、韩国等,立足我国实际,同时借鉴国外立法中的成果经验,这对 我国建立和完善这反面的法律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