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与电视播音的区别]广播播音和电视播音的区别

摘要:广播和电视播音两者有着许多的共性,比如都是运用有声语言传达信息的新闻播音;都要求所播的内容真实、准确、生动;都要求播音员口齿清晰、音色优美、语音规范、表达准确等。但是由于广播与电视是两种不同的传播媒体,两者传播的方式、速度、节奏及受众接受的方式、心理特点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所以两者的差异还是相当明显的。本文通过对广播和电视播音的概述,进一步明确了两者含义、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对两者的区别进行了较为细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以希望播音员对广播与电视播音有更加准确的理解,并在播这两种新闻节目时有更好地把握和发挥。

关键词:广播;电视播音;区别

引言

广播电视传媒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一些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譬如,有的单位将原来电台和电视台的播音人员合到一起,成立了播音主持部,也就是说,一个播音员,既要适应电台播音,又要适应电视台播音,这就提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业务问题:电台播音与电视新闻播音的区别是什么? 本文就是针对这一问题展开研究讨论的,通过对两者定义、特征的界定及不同方面的分析,使人们对广播与电视播音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也为今后相关方面的研究做些基础性工作。

一、广播的概述

(一)广播的定义

广播是指通过无线电波或通过导线向广大地区或一定区域播送音响、图像的节目统称为广播。广播是听觉媒介,其充分运用人类丰富的语言和各种音响吸引听众、感染听众,引发心灵的强烈共鸣。

(二)广播的特征

广播的特征有:对象广泛,不受文化程度的局限,适合各类人群;实效性强,制作周期短,甚至可以现场直播;题材、体裁形式多样,丰富直观;直观地刺激人们的视听感官;接受随意,节目和频道的选择随人所愿;顺序接受,必须按照节目的播出顺序收听收看;转瞬即逝,无法保留,除非录制。

二、电视播音的概述

(一)电视播音的定义

电视播音是一种将声音、文字、图像等信息转变成为某种信号,并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进行远距离传播,供大量观众收看的媒体,是电视播音员以有声语言和副语言为创作手段面对镜头、话筒报道新闻信息的创造活动。

(二)电视播音的特征

电视播音既有与广播播音的共性,也有其自身的创作特点,电视播音更具体、直观、可感。广播需要心理转换,而电视播音则将事物原貌用图象呈现再加之有声语言进行补充,更加丰富,同时电视播音有着“面对面”的亲切感。

三、广播与电视播音的区别

(一)广播与电视播音受众的接受方式不同

广播电视学的理论研究证明,广播与电视播音这两种传媒是各有其自身传播特点的。广播是有声无形的,只能通过声音传递信息,只能诉诸于受众的听觉器官,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可听性,它只能听。电视播音则不仅仅用声音传递信息,重要的是“视”,是运用声音加图像两种信号传递信息,它诉诸于“接受主体”的是视听两种器官,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视听结合性,可听又可看。

医学研究证明:“人的大脑的左半球接受语言的逻辑信号,右半球接受非语言即形象信号。”可以看出,在受众接受声音信号(即接受语言的逻辑信号)时,只是大脑的左半球在动作,可谓单项运作。只有当受众既听又看时,大脑的左右两个半球才全部动作,可谓双向动作。很显然,双向动作较之单项动作在接受信息上其效果会更迅速、更快捷。依据“在人的各种感觉神经细胞的总和中,视神经占20%,而听神经占5%”的科学结论和受众的实际体验,证明看比听更准确、扎实、可信度强,正可谓“百闻不如一见”。

传播媒体转播信息的方式和受众生理接受能力的差异性,规定着受众在接受广播和电视播音两种传播方式传递的信号时的必然差异。例如,同是一条“现场新闻”报道,广播的听众感觉说得过于简单,而电视播音的观众又觉得说得太多。这是由于在同一时间和空间发生的现场报道,作为广播听众只能听,不能看。这就要求解说越细致、越详尽、越全面越好,使“新闻现场”得以充分展示,增强现场感。而作为电视播音的观众不仅能听、而且已经亲眼目睹了“新闻现场”实况,再用过多的语言做细致的描述,就是画蛇添足了。

广播电视这种差异性,决定了在同一时间之内,电视播音传播的可被受众的大脑接受的信息量,必然大于仅仅依靠听觉器官的广播传播。

(二)广播与电视播音受众心理特点不同

在广播新闻中,播音员的有声语言是叙述新闻事实、表达思想的重要条件,新闻的诸要素几乎都要通过声音阐释交待,声音作用的对象是各位观众,是听众的听觉器官。在日常生活交流中,听话人一般说来都习惯于联系语言所涉及的情境来听辨话语、理解意义。既然如此,那么,在联系语言情境时,必然要有一个联想的思维转化过程,这个过程是需要短暂的时间来保证的。作为听众的心理需求是所听到的新闻应是清晰、明白、便于接受的,不能过急过快。可见,广播播音员在播新闻时,必须注意调整自己的心理,注意与听众心理相呼应,服从服务于听众。

而在电视播音节目中,声音不再是最重要的条件,不仅声音诉诸于受众的听觉器官,而且图像也同时诉诸于受众的视觉器官。听视两种器官同时接触信息,从而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既然受众已经“身临其境”,播音员在播新闻时就不是“境”外之人,而是“境”中之人。在电视播音中声音是解释画面,透视画面的,不像在广播新闻中是绝对“主角”,而是起“配角”作用,它与画面互相配合、互为补充。播音员的任务,就是在画面的牵引下,用有声语言准确、鲜明、生动地把新闻意义、背景及与其他事物的联系等向观众解释清楚,做到声画结合。电视观众一般不需要用想象去联系语言情景来听辨话语,简化甚至取缔了联想的思想转化过程,因为语言情境在屏幕上已十分明了。这样受众接受信息的时间也缩短了,实质上就扩大了单位时间内的信息含量。在这种状态下,电视播音员再用广播新闻的方法去播,就偏离了观众的心理特点。可见,不论电视播音的播音员,还是广播播音员,都应充分了解和重视各自受众的心理特点。

(三)广播与电视播音的速度与节奏不同

受众在接受电视播音与广播两种不同传播媒介时产生的差异,引出了两种不尽相同的播音方法,表现在播音速度与节奏上有明显的不同,电视播音的速度与节奏比起广播新闻来要快一些。  

电视播音的快节奏,也不可能一味的快,它必须照顾到受众的需要。由于广播只能诉诸听众的听觉器官,听众在接受传播内容时,有一个对听觉信号处理加工转化的思维过程。播音员在播音时,必须时刻注意这个特点,依据稿件的需要,恰当地加以顿歇、停连,给听众留下思考、回味的空间,以达到良好的传播效果。电视播音同广播相比有明显的差别。在收看电视新闻时,受众既看又听,视听两种器官同时并用,观众在听新闻语言的同时,也在目睹新闻事实发生的现场,视听互补,互释,所获得的信息量大大超过单一听觉器官的信息量,受传播媒体特点的制约,电视播音的速度和节奏是快于广播新闻的。

再者,由于电视屏幕每分钟要传递1500帧画面,所反映的内容持续不断,播音员在播电视播音时,必须跟上画面运动的速度和节奏,这种行进式播音不可任意停歇,否则就会声画游离,造成声画两层皮的现象。随着画面的运动变化,播音语言应当是一种渐序渐进的速度,使文字语言与画面相互依存、互相照应。广播每分钟约播200字,再快就超出了受众的接受能力,而电视播音每分钟约播250字左右,在画面的配合下,听起来不但不觉得快,反而感到气氛融合,恰当适度。这主要是电视播音本身的传播特点决定的。

电视播音的节奏问题,实质上受控于音长,所以在播音中,音节要发得短促一些,音节之间的停歇要少一些,连接快一些,能连则连,以表达意思准确为主,切忌因连续注意字正腔圆而影响意思的表达。有一种情况是经常出现的:有的新闻片子长而文字少,遇到这种情况也不要忙于放慢节奏,因为空几秒或稍长一点时间,可以给观众一个完整的视觉画面,使之得到视觉形象上的满足,有助于加深理解画面内容。如果随意放慢了节奏,而画面却不能放慢,二者必然脱节、游离,不仅影响新闻的效果,也将破坏整组新闻节奏和速度的完整统一。

(四)广播与电视播音的播音员不同

1、播音员的传播形式不同

具体表现在,广播采用的是以传播者为中心,居高临下,单向传播;而电视播音传播在本质意义上应是服务于受众,传播者与受众之间是一种朋友式“平起平坐”的关系,传播过程是一个双向交流、互相沟通、默契配合的过程。

2、播音员的工作职责不同

电视播音的播音员作为一种传播形式,实际上就是以真实的个人身份、“一对一”地主持方式,直接与观众交流的人。他在节目中处于主导地位,参与节目的策划、编导、拍摄、主持的全过程,贯穿节目的始终,并对稿件有某种修改权;对节目内容的取舍有决定权,在节目中起着“灵魂”的作用。这是集采、编、播于一身的真正意义上的主持人。

而广播播音员的职责主要是在演播厅“照本宣科”,以记者、编辑所写的稿件为依据,融合进自己的思想修养、文化修养、播音艺术修养进行分析、理解和感受稿件,运用正确的语气、语调、音色、节奏、重音、停连等语言技巧对有声语言进行再创作。在语言的功底上,广播播音员要比电视播音员更胜一筹。

3、播音员的角色定位不同

无论在哪类节目中,广播播音员或是以党和政府的代言人的身份;或是以节目代表的身份出现在屏幕上,向观众宣读国家的政令法规或者转述记者的所见、所闻、所感。所以,他既不是以个人的身份出现,也不是以稿件作者的身份出现,而是以一个党和政府的宣传员的身份出现,有时甚至代表党和国家权力部门播音。播音时从容不迫,寄激情于平静之中,具有客观、冷静、忠实、充满自信的特征。

而电视播音员是以第一人称“我”的身份出现在节目中的,以“我”为鲜明特征。这个“我”是有血有肉、有个性、有情感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儿。主持人在节目中展示真实的自我、个性的魅力。以“我”的身份向观众讲述“我”自己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当然,节目主持人的“我”不同于生活中的“我”,因为每期节目“我”不可能独立完成,而是一个由摄像、撰稿、制作等人员组成的集合体,“我”是这个节目集体创造的,应是个性和共性的统一。所以,节目主持人要正确处理好真“我”和非“我”的关系,使自己与所主持的节目融为一体。

4、播音员传播时对象感不同

播音员主持时要有对象感,也就是播音员的主持方式应以稿件内容和观众群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广播播音员的传播对象年龄、性别、职业等不同,形形色色,播音员试图运用各种“口吻”或朗读技巧——如夸张地突出重音、变化语气语调以渲染某种气氛来“迎合”某一特殊观众群的做法是不可取的。10~30分钟的节目常常拥有数十条涉及不同领域的新闻,所以,播音员如果根据稿件内容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播讲方式,一会儿沉痛、一会儿又兴高采烈,那肯定是困难重重,使整个节目支离破碎,所以,播音员的交流对象设计应该是一般的、同质的,一般设计成一个人数众多的集合体,产生“我说你们听”的感觉,是没有回应的单向传输。这一弊端容易给人一种严肃有余、亲切不足的印象,拉大了与观众的距离,所以播音员必须把握好度。

而电视播音交流的对象比较具体,一般设计成一个或者几个人,产生“我说给你听”或“我说你也说”的感觉。和观众一起商量讨论,交换意见,彼此尊重,互相信任,双方地位平等,有时甚至可以角色互换,这种让观众直接参与的双向互动交流,拉近了与观众的距离,使人备感温暖亲切。电视播音员关心的是“谁在听”,而广播播音员关心的是“有没有人听”。由于二者的对象感不同,所以给观众的感觉也不同:电视播音员可敬又可爱,广播播音员可敬不可爱。

结束语

综上所述,广播和电视播音在传播的方式、速度、节奏,受众接受的方式、心理特点和播音员的职责、定位及语言的艺术特点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不同,广播播音员在播音时应注意听众联系语言情境听辨话语的需要及短暂思维转化过程的心理特征,在速度和节奏上稍微慢一点,语言更加感知,更加清晰、鲜明、亲切朴实,进而增强现场感;电视播音的播音员在做节目时应把握观众视觉和听觉同步需要的心理特征,其速度和节奏相比于广播播音要稍微快一些,根据电视画面的特点来揭示画面的内在涵义,并充分展示真实的自我、个性的魅力,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语言表达更加准确、鲜明、生动,做到声画结合,与画面共同完成形象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