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过错_高速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过错最高赔1万

高速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无过错最高赔1万

高速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无过错最高赔1万 上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草案提请人大审议—— 上海《青年报》消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如果机动车司机没有 过错,那么他只需要赔偿5%的损失,并且赔偿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记者 前天获悉,倍受关注的《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草案)》 (修改稿)将在本月23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规定草案(修改稿)还规定,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外环线等封闭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若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一方无责的则减轻90%的赔偿责任,由机动车一方按10%的赔偿责任给予 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成立基金抢救车祸伤者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立有助于保障行人生命安全。

规定草案(修改稿)第九条规定:“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 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险责任限额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 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人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 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 责任人追偿。” 未买强制保险照实赔偿 在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4万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 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 损失赔付;
机动车未投保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应当投保的责任限额内按 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有过错赔偿率不同 而在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4万元)外,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负全部 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负同等 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北京青年报·高玲 沈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