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民道德的论文
浅析公民道德的论文 浅析公民道德的论文篇一 《公民道德建设探析》 摘要:公民道德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不仅受到了中国 的关注,也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公民道德建设方面 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文章在 对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内涵及现状探讨的基础上,从法律制度、德育建设、形式主 义、城市道德建设形象四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措施,使我国的公 民道德建设能在现有的基础上获得长足发展。关键词:公民道德建设;发展;措施 一、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内涵及现状 (一)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内涵 公民道德建设是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 业奉献”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发展的伦理道德工程,是一种终生教育、全民教育和 自我教育,主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作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对象, 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原则是集体主义[1]。公民道德建设就是要 最大限度地弘扬和培养人的自律精神,提升公民的道德修养,使其能够内化为公 民道德标准,外化为良好的道德行为。
(二)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深入发展,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 伐。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 发展的主流,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都赋予了新的内涵。
但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法律制度不健全、德育 建设不完善、形式主义风靡、城市道德建设形象不明显等问题特别突出,制约着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步伐,以致社会上道德缺失的事件层出不穷。例如,食品道 德问题:苏丹红鸡蛋、三路氰胺奶粉、瘦肉精、潜伏在餐桌上的地沟油。交通道 德问题:司机不守交通规则、不开转向灯随意变道、随意停放车辆、酒后驾驶、客货车超载、行人不看红绿灯、校车事故频发、老年人翻越护栏。建筑道德问题:
新房墙体裂缝、开发商占用绿化地。教育道德问题:官二代富二代嚣张跋扈、郭 美美炫富事件、仇富心理剧增、校园血案频发[2]。总之,社会上一些领域和一 些地方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 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诚信缺失行为成为社会公害。
二、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措施 (一)教育与法制双管齐下 完备的法律体系、严厉的监督和执行机制是规范人们行为、加强道德 建设的强有力后盾。法律应该对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加强法律的惩罚力度, 使更多的行为不仅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对于随意吐痰 的人,不仅应给予一定的罚款,更应让其参加扫大街的强制劳动。对于见死不救 的人不仅应给予道德上的谴责,也应给予法律上的制裁。对于污蔑做好人好事者 应该加大法律的监管力度和打击力度,力图维护每一位爱心人士的利益,只有让 每一位“勇于扶老太太”的人都不再受到污蔑,才能真正抚慰人民心中的冷漠。当 然这一步的实现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 盾。
(二)赢在起跑线 道德是一个深入内心的底线,我们应该大力加强儿童的德育建设,从 起跑线抓起。首先,要改变重智轻德的传统教育理念,打破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等 同于业余课的整体氛围,打破对学校的评价以升学率为重点的规则,打破认为德 育是在浪费孩子时间的错误观念,打破家长只关注孩子成绩而忽视道德品质培养 的思维方式,从而彻底改变学校和家长的培养理念。其次,不仅要把各个生动形 象的事例写入他们的课本中,而且要转变一成不变的教学方式,加大采用情景模 拟的力度,让孩子身临其境地感受到道德就在身边,让道德的呼声真正走进心中。
只有这样,才能使它成为每个人潜移默化的东西,才能使它内化为自身必不可少 的一部分。例如,面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可以组织学生担任起环卫工人的 职责,让他们亲自换位体验其不易,从而更加有力地向学生传达公民道德建设理 念。面对小悦悦事件,学校应为其设立现场场景模拟,让孩子们感受到人们的冷 漠给小悦悦造成的无法挽救的伤害,从而在孩子们心中种下能够生根发芽的爱的 种子。(三)改变形式主义 公民道德建设需要的是践行,而不仅是口号。首先,在先进事迹报道 的背后,媒体应该更加关注他们的后续生活,让广大的人民看到他们的无私奉献 会让他们的路更加好走,而不是因为自己的善良而使自己陷入窘境,从而改变以 往的不被人民信服的形式主义。其次,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政策上 不断更新,以满足公民道德建设的需要,但是许多机构、单位以致学校把道德建 设看成是一种为了响应政策的形式主义,声势浩大,但是并没有真正地动员广大 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并没有让学生真正融入到道德建设的整体氛围中。例 如,在大力开展学雷锋的活动中,应该从思想理念到践行彻底改变现有的冷漠迹 象,而不是为了宣扬本单位的善举而开展活动。最后,每一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出 发,彻底告别形式主义。不仅在活动中要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而且在生活中也 应该坚守道德,杜绝活动中和生活中的两张皮现象。
(四)树立城市新名片 首先,我们应该加大生命的教育:对生命的尊重。每个人都有生存的 权利,我们应该学会敬畏生命,不仅是自己的,也包括别人的。生命教育在当今 中国是很缺乏的一门课程。例如,十八个人对小悦悦的生命熟视无睹,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的冷漠,给人民敲响了生命教育的警钟。其次,我们总是在荧屏上为人 民树立“高、大、全”的楷模,可是那对于普通的群众来说总是遥不可及,所以我 们应努力树立一些人民实际生活中的、与人民息息相关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榜样。
其实只要我们善于发现,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无处不在。再次,政府应主 动表彰,加大表彰体系的建设,而不是等报恩群众上门才去表彰,体系的不断完 善能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最后,应加大报警电话的设立,不仅为 人民提供方便,也为人民心中树立了一个有形的标志。通过以上途径可以为城市 树立属于自己的明信片,从而在更广的土地上生根发芽。
总之,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其目标的实现也必须依靠政府、 企业、居民等各个主体的共同努力,任何关于公民道德建设的措施都不能单独影 响并最终有效运行。
浅析公民道德的论文篇二 《浅析公民权利与公民道德》关键词:公民道德;奋民权利;奋民义务 摘要:公民道德可以说是一种以法律为资源的道德,公民道德基本要 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节约、敬业奉敲”是与法律所规定的公 民义务内容相一致的。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忽略对公民权利的维护和算重,这是 道德教育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原因之一。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倡和培养尊重 他人、尊重权利、尊重公共生活规则的道德习惯,首先要让公民学会尊重自己, 让整个社会尊重普通公民的权利。
我国公民是指拥有我国国籍,充分享有我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并承担 相应义务的所有成员。每一个公民都拥有两项最基本的人身权利:身份平等、人 格自由。这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并承担公民义务的基本前提。公民道德可以说是 一种以法律为资源的道德,公民道德基本要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 勤俭节约、敬业奉献”是与法律所规定的公民义务内容相一致的。当然,公民道 德与法律规范是有区别的。公民道德是指公民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是构成 公民个人品行不可缺少的道德准则,也是走向更高道德境界的基础,是整个道德 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在实现手段上,虽然公民义务与公民道德的实现都需要自 律与他律的共同作用,但前者趋向他律,后者趋向自律,不容忽视的是公民道德 建设目标的实现是依赖于公民权利建设的成功。
我们一般不习惯于将权利和道德联系在一起,讲到道德就等于讲到了 义务,虽然这种义务更多地以自觉的形式主动地履行的,但是权利与道德本来就 是双向互动、辩证统一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一个没有权利的人(比如奴隶),他 奉献别人他所有的一切,他的奉献可以称之为道德吗当然不,因为他是被剥夺的, 因此他的奉献是没有道德价值的。今天,我们的社会充斥着圆滑、世故、明哲保 身,随时准备委屈自己去讨人喜欢的人,因为这个人在某种程度上,掌握着自己 想要得到的利益(甚至于掌握着自己的命运)。我们太多的人习惯于为讨他人喜欢 而将内心的愿望忽略不计,本该享有的权利随时准备放弃,在这种条件下,我们 做出的道德行为有几分是真实的如果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尽的义务,我们可以将 它称之为道德吗正如马克思所说:“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道德必须具 备主体性特征,也就是说只有当道德成为一个人的需要并自由选择付诸实践时这 个人才称的上是有道德的人,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社会才是真正的道德社会。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忽略对公民权利的维护和尊重,这是道德教育不 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原因之一。很多学者都指出,我国当前的道德失范现象,原因在于转型期的伦理精神蜕变。在转型的过程中,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重大变革, 面临着新旧两种价值标准的冲突及双重评价标准的冲突,从而导致道德教育的迟 滞低效和道德控制机制不力,道德监督功能难以发挥。换言之,就是自律没有了 依据,他律没有了标准。
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整个社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在新 的时代、新的条件下再用旧的道德标准来衡量今天人们的行为,本身就不是很恰 当的,因此对一些领域的道德判断没有必要非常悲观,比如讲求效益、追求个人 正当利益、家庭关系中强调夫妻恩爱和感情生活质量,虽然还有许多人不以为然, 但认为其不道德或至少不高尚也未免失之武断。自律缺少依据在造成今天的道德 现状中不是主要原因,我们今天所提倡的公民道德规范一是从法律上确认了必须 履行的标准,二是无论从传统道德文化还是西方主流价值观都是一致确认了其正 当性。见利忘义、损公肥私、欺诈豪夺、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行为,从道德认 知的角度来看,几乎人人都可以作出否定的判断(特别是针对他人时),但恰恰是 因为这些大家都知道的不道德的现象充斥于社会,我们才认为“公民道德建设是 沉甸甸的时代课题。公民道德的缺乏,直接原因在于转型时期的道德监督、道德 控制不力—没有了像传统道德一样“纲”、“常”、“目”齐备、结构完善、层次鲜明 的道德规范体系。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一旦控制的力量减弱,道德的水 平就大幅下降,我们应该追究导致公民道德缺乏的第二个原因。我们一直缺乏一 种支持公民道德的公民文化,也就是说,我们一直缺乏一种以平等、独立、自由 为特征的道德主体意识,而这种道德主体意识是走向真正道德人的基础。
针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思路,现在大多还集中于如何加强控制方面,有 不少学者在研究制度伦理,希望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来加强道德规范的控制能力。
通过建立杜会赏罚机制来改善道德秩序,提高道德风尚水平,这在当前的道德建 设中无疑是首先要考虑的,这是针对现实的一剂良药。同时我们决不可忽略的是: 一切外在控制的手段都并不着眼于调动人的主体性,不着眼于调动人的是非感和 人格力量,依靠它是无法培养出有自律精神的道德人格的,这一点与法律的控制 别无二致。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进行公民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秩 序只是第一步,我们最终的目标是在整个社会把共产主义的高尚道德风貌建设成 功。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不是让人成为遵守道德的木偶,无条件的服从道德规范 的奴隶,而是要让每一个都成为自由、独立、幸福,具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丰富的 生命体。同样,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也不是愚民道德建设,而是为了人的完 善而确立,使公民成为“具有丰富、全面而深刻感觉的人。”所以我们的公民道德 建设必须关注和重视人的价值和尊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实现完整意义上人的精神解放。早在清代,梁启超先生就指出:“凡权利与智慧,相依者也。
有一分之智慧,即有一分之权利;有百分之智慧,就有百分之权利,一毫不容假 借。”从公民权利的建设而言,首先应当是制度的设置,罗尔斯在《正义论》中 也指出,离开制度的正义性是不能奢谈个人道德的修养和完善的,而制度的正义 性在于使其最大限度的实现某种平等,这种平等当然是所有社会成员权利间的平 等,在当前最基本的就是公民权利间的平等。公民所要求的在政治生活中的民主 参与权利、经济生活中自主选择和追求利益权利、文化生活中的受教育权利、日 常生活中的享有安全、和谐的权利,在宪法中已给予了充分的保证,相对于制度 设置而言,我们现在更缺乏的是公民的权利意识。
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倡和培养尊重他人、尊重权利、尊重公共生 活规则的道德习惯,首先要让公民学会尊重自己,让整个社会尊重普通公民的权 利。当前急需加强公民权利意识教育:让每一个公民真正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 社会地位,懂得作为一个公民所拥有的权利、义务和利益,懂得如何享受和捍卫 法律所斌予自身的权利,懂得如何作这个国家的主人,让每一个担任公职的公民 懂得尊重他人的权利,懂得任何一个最普通的公民的权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懂得利用公共权利去侵犯他人的权利是要付出相当代价的。惟有如此,公民权利 才能成为每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享有的权利而不是停留在文本中苍白的词句。知 道是第一步,理解是第二步,告诉公民享有什么权利是容易的,让公民们真正意 识到自己的权利,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享有和合理运用自己的权利,是不 容易的。当前在公民权利意识上存在两个非理性:一个是群体对于权利的非理性, 在社会中相当多的人权利意识淡薄,处于对公民权利的无知和无能的状态,把自 己的命运寄托在某一权威和领袖身上,相对应的是社会中还有相当多掌握一定权 力的人权利意识膨胀,只看到了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完全无视其他人的权利,为 了实现自己的利益通过权力去侵犯他人的权利被视为理所当然。二是个体对于权 利的非理性,一方面意识不到自己享有的正当权益,当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 自觉或明知权利受到侵害时却不积极抗争,不能把自己看作是平等权利的主体, 自觉或不自觉的放弃或出卖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基于利益受损的补偿心理, 在一切可能的条件下追逐非正当权利的行使,摸视他人的权利或践踏他人的权利。
这两种权利上的非理性都无疑会导致非道德的行为。前者,权利得不到保障的群 体(只能是不具备公共权力的群体)普遍地产生抗拒心理,否认当前道德价值体系 的正当性,从而导致道德难以有效的调节人们的行为。对于后者,当自己应该要 求而又为社会条件所确认的正当权益不能通过正当途径实现时,他必然通过非正 当途径,比如出卖自己的某些权利谋取另一些权利或者践踏他人的权利来实现自 己的权利,同时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找到合理的借口。两种非理性,前者是根本上的问题,后者是派生出来的问题,要消灭个体在权利上的非理性,必须首先解 决群体在权利上的非理性。对权力进行监督和限制,防止其对于公民权利进行侵 害,是维护公民权利的一条出路,而培养公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建立民主 制度使公民基于自己利益的需要而可以抗争、勇于抗争,是维护公民权利的根本 出路。在这一点我们已经看到了希望,虽然要走的路还很长,但我们已经具备两 个条件:一是市场经济深人人心,经济生活中对主体性的要求,对谋利正当性的 肯定,使公民产生维护觉醒了的利益欲望的冲动以及维护自身权利的勇气。二是 社会主义所倡导和提供的民主政治制度和民主生活,使公民能够更充分地了解公 共事务和自己的权利所在,并教会公民合法理性地表达和获取利益,学会在自己 与他人、自己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中达到恰当的平衡,使公民维护自己的权利有制 度性的保障。二者的有机结合,为公民权利的建设提供了根本保证。
一个公民从小就应该培养起公民权利意识,这是一个公民理当享有的 自由意志,只有当公民从自己、他人、社会的权利中认识道德的必然性,体会到 了社会利益、他人利益和自己利益是融合统一不可分割的,公民就真正成为“自 己立法的主人”,外在的道德规范才能化为自觉而情愿的行为,并为自己提出更 高的道德境界追求,公民道德建设就有了扎根现实并超越于现实的价值。让我们 培养出拥有尊严和完整自我的堂堂正正的公民,而且我们相信只有这样的公民才 可能组成一个美好有序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