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人 以人为本 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执政理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提出的重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时强调:要建设包括“社会更加和谐”在内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我们党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明确提出来,在我们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是第一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指出:“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用人本思想来做为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在中共中央的文件中也是第一次。从该《建议》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文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性出发,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下,浅析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性问题,它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完成党的历史使命来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我们党完成两次历史性的转变:第一次是从领导革命战争进行夺权斗争的革命党转变到掌握全国政权,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执政党;第二次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执政党转变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不断加强的时代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执政党。党在革命时期,主要任务是革命,执政时期同革命时期相比,党的主要任务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执政时期党的主要任务是建设,不能再以阶级斗争为纲,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2.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来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我们的任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大任务”。“三大建设”要形成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状态呢?这就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所提出来的“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局面”,即和谐社会。
3.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要求来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一是巩固的阶级基础,二是广泛的社会基础。党的阶级基础是中国工人阶级,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工农联盟是社会主义的基石。社会基础是最广泛的拥护和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所有社会成员。中国共产党一定要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社会基础。党的一切工作要顺民心,适民意,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执政为民、立党为公,这就需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项基本任务,才能从根本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非常重要,但是重要性并不等于必要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还有其特殊的必要性。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近几年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思想的指导下。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让世人都瞩目的成就,但也出现了一些矛盾、不和谐的因素和差异。因此我们就是要把这些矛盾、不和谐的因素和差异限定在相互依存的和谐统一体中。意即达到各个方面的和谐。具体地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我国所面临的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年平均GDP增长接近10%。这个数字被称为“世界奇迹”,但是成绩大,问题也不少。一是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出现扩大化趋势,贫富差距出现。其它的如:阶层、利益群体的矛盾尖锐化;人民内部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严重以及我们某些领导干部的腐败和官僚主义问题严重等。
2.从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的战略机遇期来看。上世纪末,我国已初步完成了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初步达到小康。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需要再进一步发展。完成第三步战略目标,即达到本世纪中叶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虽然我们已经初步达到了小康,但目前我们的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平衡的和不全面的小康。我们现在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起点上,即处在第三步战备目标建设的头20年这么一个关键期。这个关键期是改革与矛盾并存、发展与问题并存、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期。然而,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它的构建有着特定的指导理念和实现途径,明确这个指导原则和实现途径。对于在实践中牢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和方向、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以人为本
当代中央领导集体把“以人为本”思想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并不是凭空设想、也不是信手拈来的,而是继承和发展了西方的“人文主义”和中国的“民本”思想中的优秀部分,依据当今国际关系和中国的具体国情,经过深思熟虑后提出来的。同时它的提出是依据唯物史观中的‘人是历史的主体’这一客观事实。
(一)西方的以人为本思想
以人为本的理论源头是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主义思潮。人文主义运动最早发源于意大利。十五至十六世纪则发展为遍及全欧洲的思潮。人文主义的基本精神:提高人的地位,贬抑神的地位。人文主义者认为:天主教的全部罪恶就在于鄙视人的存在,扼杀人的本性。他们在反神学的斗争中发现了“人”,并且用人去对抗神。他们认为:“人是一切的出发点和归宿,一切为了人。”主张以人为中心反对以神为中心;主张个性解放,反对禁欲主义;提倡“人权”反对“神权”等。马克思科学地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同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在这里马克思把以人为本的“人”的内涵提升到一个全面的、历史的高度。
(二)中国的以人为本思想
在中国古代的“人文精神”中,“人本”思想常常是通过“民本”思想表现出来的。他们更多提及到的是“民本”这个概念。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真谛,贯穿于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早在商周之际,中国便出现了“民本”思想的萌芽。春秋末期以儒家的民本思想理论最为明确系统。孟子的“民贵君轻”理论通常被认为是儒家早期关于重视民众、以民为本的最激进思想。
毛泽东在马宁主义的指导下,继承和发扬了前人的民本思想,提出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是“以民为本”的世界观。确认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邓小平“三个有利于”标准归根结底是人民利益标准。他初步确立了以民为本的发展观,提出了以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以“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人民利益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要求、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对“以人为中”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考
“以人为本”虽是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社会的过程中起着总揽全局的作用。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项具体的任务,因此它应有具体的途径和方法。具体地说,应该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自身的和谐这几个方面着手构建。
(一)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
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既包括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和谐;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也包括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和谐;以及民族之间、国际关系之间的和谐。社会是复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复杂的。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是有主次的,其中生产关系决定其它一切关系,是最主要的一种关系。反映在现实生活中就是一种利益关系。所以对于当代的中央领导集体来说,在建设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途上,必须正确认识和综合运用制度、政策、法治、道德等办法来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达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
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说具体一点就是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关系的和谐。一方面: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人的本质所规定,或者说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结构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有个人的发展和自由。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的发展,人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动力、尺度、目的。社会发展要以人的发展为本。同时人的发展要在社会的发展中才能得以实现。为此,树立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对人的价值予以肯定是人与社会关系和谐相处的必要条件。我们必须把握好这个条件,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自身的和谐即人自身的和谐。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人自身的和谐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前提。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未来新社会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本质规定,主要是指每个现实的人摆脱和超越各种内在的和外在的限制与束缚,从而在人的社会关系、能力体系、整体素质与个性自由诸方面所获得普遍的提高与发展。也就是说造就人自身的和谐,就是要使一个人有健全的人格,有正确的世界观,能合理地处理好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个人与自然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做到融入集体、融入社会、融入自然。因此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强调人自身的和谐。
小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也是我们党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可以这样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只能分阶段、有层次地循序渐进。只要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当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周围,在以人为本的思想原则指引下,坚持不懈地开拓前进、扎扎实实地团结奋斗,就能够一步一个脚印地达到我们预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