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原告可以撤诉吗 [66万只要30万,原告为何半价叫卖法院判决(图)]

66万只要30万 原告为何半价叫卖法院判决(图)

66万只要30万 原告为何半价叫卖法院判决(图) 去年发生的一场车祸使得四川省安县邓国泉一家陷入了万劫不复的 深渊。大女儿邓慧兰和三女儿邓翠兰在路边被一辆红旗小轿车撞翻,大女儿当场 死亡,三女儿邓翠兰身受重伤,瘫痪在床。法院最终判决肇事者共赔偿66万元, 可是被告却下落不明,分文不给。

为了给重伤的女儿治疗和护理,出于无奈,2004年4月中旬,邓国泉 拿着沉甸甸的判决书到县城街头大声叫卖,声称“半价”出售,只要30万元。原告 半价叫卖判决书的消息一出,立即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2004年7月31日,记 者赶赴安县进行了现场采访。

飞来横祸 两姐妹一死一伤 (案发现场) 邓国泉和妻子雷德凤是四川省安县黄土镇的村民,夫妇俩先后共生育 了3个女儿,如今3个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3个女儿都很懂事、孝顺,这让邓国 泉夫妇很是开心,在这个并不富有的家里,他们享受着天伦之乐。

可是,邓国泉夫妇怎么也不会想到,2003年夏天从天而降的一场灾难 竟彻底毁灭了他们幸福和谐的家庭。

2003年5月26日早上5时40分,做蔬菜生意的大女儿邓慧兰和三女儿邓 翠兰和往常一样早早地起床。由于这天蔬菜太多,姐妹俩租用了邻居朱远太的三 轮摩托车。父亲邓国泉千叮呤万嘱咐,要姐妹俩在路上一定要小心,注意安全。

姐妹俩应声后刚坐上三轮摩托车准备前往县城时,突然,一辆同向行驶的红旗牌 轿车发了疯似的直冲过来,狠狠地撞在姐妹俩乘坐的三轮摩托车上。还没有等姐 妹俩回过神来,摩托车已经被撞飞到了20多米外的绿化带上。

眼前突然发生的一幕惨剧把邓国泉吓了个半死,他赶紧跑过去。然而, 邓国泉却只找到了浑身血肉模糊、遍体鳞伤的三女儿邓翠兰,都没有找到大女儿 邓慧兰。找了好一阵,邓国泉才在数米远的红旗牌轿车里发现了大女儿,原来大 女儿被撞进了小车里。可是由于受伤过重,大女儿邓慧兰已经停止了呼吸和心跳。

在发现大女儿尸体的红旗轿车里,邓国泉随后还发现了另外两名身负 轻伤的男子,他们正是驾驶员何隆贵及随行人员王强。可是,邓国泉没有想到,驾驶员在送邓翠兰去医院的时候逃跑了。

交警认定 肇事车负全责受害者无责任 (邓翠兰如今瘫痪在床) 案发后不久,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了勘查,并扣 留了车牌号为“川BA7255”的肇事红旗牌轿车。当日下午,正当警方准备外出寻 找失踪的肇事司机何隆贵时,不料何隆贵却主动来到了交警大队。在调查中,何 隆贵向办案人员交代,他并不是肇事红旗轿车的车主,车主是轿车里的随行人员 王强,他只是借来使用的。何隆贵同时还向交警大队提供了王强的家庭住址等情 况。

由于伤者邓翠兰伤情异常严重,考虑到治疗需要不少费用,交警大队 随即让何隆贵回去找医疗费。可是,何隆贵走后却再无音讯。

就在何隆贵走后不久,办案人员随即从电脑里调出了这辆肇事红旗牌 轿车的相关资料。可是资料却显示,该车车主并不是王强,而是一个叫董兵的人。

办案交警这才明白事情并非想像的那么简单。办案人员随即根据资料显示的电话 号码与车主董兵取得了联系。

董兵来到交警大队后,显得非常震惊。董兵称,他的车在3天前出现 故障后,便交给了朋友王强开往修理厂进行修理,这次是王强在未经过他本人同 意的情况下私自开出去的。

就在这起事件所涉及的当事人越来越多之时,正在医院实施抢救的邓 翠兰的病情变得恶化起来。由于医疗费开始日渐增多,邓国泉不得不四处借钱给 女儿治疗。

邓国泉于是找到交警大队,可办案交警却叫他先设法把医疗费垫上。

办案交警说,价值26万元的红旗牌轿车最少能抵押10多万元,加上几万元的保险 费,至少也能赔偿20多万元。

想到有20多万元的经济支撑,邓国泉及三女婿谷永华随后开始四处借 钱,为邓翠兰筹集了医疗费数万元。可几天后,办案交警却告诉他们,警察所扣 押的肇事红旗牌轿车是车主按揭购买的。债台高筑的邓国泉一听,心情异常沉重。2003年6月10日,安县交警大队对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做出了责任认定, 认定何隆贵驾驶的红旗轿车(搭乘王强)未按规定分道行驶且超速,应负此次事 故的全部责任;
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朱远太、乘车人邓慧兰、邓翠兰无违章行为, 无责任。

随后,交警部门按照何隆贵、王强及车主董兵提供的住址先后3次向3 人发出了前来交警大队进行调解的通知,可3人竟无一人前来调解。何隆贵对交 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不服,申请重新认定责任。2003年7月8日,绵阳市公安局交警 支队做出重新认定决定,维持了安县交警大队作出的责任认定。

缺席宣判 被告赔偿66万余 由于没有筹到更多的钱进行手术,年仅30岁的邓翠兰胸部以下不幸高 位瘫痪,除手和头部以外,其余身体部位均丧失了活动能力。3个月后,伤者邓 翠兰因无钱医治而不得不出院。

2003年9月12日,安县道路交通事故科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对邓翠兰所 受伤残程度进行了鉴定,确定邓翠兰的伤残程度为一级,需专人终身护理,才能 生存。

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县交警大队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两次组织双方调 解,但何隆贵、董兵都无故不到场,因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未成,陷入绝 境的邓国泉夫妇及孙子邓平、邓扬(死者邓慧兰之子)等4人一纸诉状将何隆贵、 王强、董兵告上安县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邓慧兰死亡后的丧葬费、死亡补 偿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2万元。

同时,伤者邓翠兰和朱远太也将何隆贵、王强和董兵推上被告席,要 求法院判令3名被告赔偿邓翠兰各种损失60万元,赔偿朱远太各种损失1万元。

2003年11月25日,邓慧兰死亡赔偿案在安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王强 和何隆贵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也未作答辩;
被告董兵也未到庭,但其代理人 辩称,董兵未完全取得肇事红旗牌轿车的所有权,所以不应承担全部垫付责任。

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2003年12月13日,安县法院作出一审 缺席宣判:邓慧兰死亡丧葬费、赔偿费及抚养人抚养费等共计80795.36元,由被 告何隆贵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王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董兵承担垫付责 任。2004年2月25日,法院对伤者赔偿案同样进行了缺席宣判:邓翠兰的 各种赔偿金586128.86元,朱远太的赔偿金5875.46元,由何隆贵承担全部赔偿责 任,王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董兵承担垫付责任。

判决书很快按照3人留下的地址邮寄了出去。3名被告收到判决书后, 均未上诉,但同样也没有进行赔偿。

判决不顶用 老汉叫卖法院判决书 (出卖判决书) 判决书宣布后的一个月里,3名被告仍然没有露面,赔偿金额更是一 分钱也没有支付。邓国泉按照判决书上所留的3名被告的家庭住址进行逐一寻找, 所寻之处根本没有3人的踪迹。

无奈之下,邓国泉找到了安县人民法院寻求帮助。可安县法院的法官 却称,按照法律规定,寻找被告的责任应由当事人邓国泉承担。

无奈,2004年3月30日,邓国泉向安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书。由于执行被告自称是绵阳市涪城区人,安县法院只得委托绵阳市涪城区法院 强制执行。

邓国泉带着一丝希望向涪城区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可3天后 他却得到了更为失望的消息。涪城区法院的法官说,安县法院判决书上3名被告 的地址是假的,法院没有办法找到人。

随后,邓国泉再次来到安县人民法院寻求解决,可安县法院的法官却 叫他去找涪城区法院。“你们像踢皮球一样,一会儿把我踢到这里,一会儿踢到 那儿,叫我自己去找3名被告人,我怎么找得到嘛!”当着法官的面,邓国泉急得 哭了起来。

转眼一年时间就要过去了,可3名被告却一直杳无音讯。想到惨死的 大女儿和她留下的无人照看的儿子以及躺在床上无法动弹的三女儿,绝望的邓国 泉随即在心里产生了一个大胆而无奈的想法。

2004年4月初,邓国泉请人写了一张“出卖判决书” 的纸条。随后,他 和三女婿谷永华拿着这张写有出卖判决书的纸条来到了安县县城,以半价也就是30万元的价格出售那张法院的判决。4月12日这天,安县县城车水马龙,异常热 闹。50多岁的邓国泉和女婿谷永华手拿“出卖判决书”的纸条,在大街上大声地叫 卖。邓国泉对市民说,谁有本事收到这笔赔款,30万元之外的钱就全部归他。

邓国泉半价出卖法院判决的这一举动在当地引起了巨大震动,看热闹 的人络绎不绝,然而,真正接招者却没有一个。接连3天,邓国泉和女婿两人都 在街头大肆叫卖,可一直没有一个人问津。对于这一点,邓国泉早有预料,他说 他之所以这样做,目的并不是真的想把判决书卖出去。他是想引起政府和媒体的 关注,把问题解决。

邓国泉的判决书虽然没有卖掉,可他的努力却没有白费。邓国泉因无 法拿到车祸赔偿款而当街出卖判决书的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当地各级政法机关 的高度重视。2004年4月18日,一直外出未归的驾驶员何隆贵终于被当地警方成 功抓获。随后,当地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何隆贵有期徒刑3年。

安县法院和绵阳市涪城区法院执行局还组成了专案组,在被告下落不 明的情况下,执行局通过启动特别程序,将第三被告董兵的9.7万元车辆保险理 赔款进行了扣发。2004年7月18日,邓国泉终于从法院领到了第一笔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