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保单上海暗中复辟 警惕房贷险保房不保人
老保单上海暗中复辟 警惕房贷险保房不保人 警惕房贷险“保房”不“保人”在投保房贷险寸一定要看清是否有还贷保证 责任,否则可能蒙受损失。最近一段时间,从2001年起即被叫停,不含还贷保证责任的房贷险老保单 开始在上海暗中“复辟”。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贷款买房时,一定要看清自己 所买的保单是否具有还贷保证责任,不要受到误导? 所谓还贷保证责任,是指贷款人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伤残,丧失全 部或部分还贷能力后,可由保险公司替其向银行还贷-在老的房贷险条款中,没 有还贷保证责任,只承保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造成房屋的损失。而事实上, 房屋本身的出险概率接近于零,因此老房贷险一度遭到消费者的强烈质疑。2001 年 11月,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发出公告,要求在上海统一实施新房贷险,即必 须含有还贷保证责任。
记者查阅2001年11月上晦保险同业公会的公告后发现,当时共有人保产险, 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华泰保险、天安保险、大众保险 6家中资保险公司承诺 使用新房贷险条款,并表示“在这之前投保的原有效保户,在不增加保费的基础 上,自动扩展还贷保证保险责任,并无需办理有关批改手续。” 截至目前,上述6家公司中,除华泰保险已经开始使用老条款之外,其余 公司仍在坚持用新条款。而6家以外的公司,如大地保险,中华联合,都在使用 老房贷险条款。
业内人士介绍,在同样保险金额的情况下,新房贷险既“保房”又“保人”, 保障范围大大拓展,但所需缴纳的保费却几乎不变甚至略有下跌。这一举措大大 有利于消费者,却使保险公司承受着赔付率直线上升,利润大量流失的煎熬。这 是很多保险公司在近日将老房贷险“复辟”的主要原因。
对于老房贷险的出现,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副秘书长孙维康表示:“2001 年保险同业公会曾要求统—使用新条款,但这只是—个行业性约定。此后各家公 司开始使用自己设计的‘差异化条款’,只要是由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原则上就都 可以经营。” 孙维康说:“老保单和新保单不存在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关键是看消费者自己选择。”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