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著作权的归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怎么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怎么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 有着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法人或其他组织 对作品享有着作权。

(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 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着作权。

(4)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着作权由改编、翻译、 注释、整理人享有。

(5)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 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着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 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着作权。

(7)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 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

(8)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着作 权由作者享有。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着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着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 职务作品。

(9)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10)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着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