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政府规制效用论文
环境保护政府规制效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引言;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
政府与企业实施生态 旅游环境规划的博弈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生态旅游作为一个“舶来”的概 念于20世纪80年代末引入我国、旅游企业对生态旅游区的开发和管理,落入 了法律和规定的“制度真空”地带、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制、监督企业制定和 实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迫在眉睫、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规制旅游企业从生态 旅游和环境保护相互作用机制入手、规制,又称政府规制、缺乏系统环境保护规 划,走“先污染再治理”的道路必定要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基本假设、构建博弈 模型、模型求解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由于环境保护机制缺失,导致我国“生态旅游离生态更远”的尴尬现实。
文章假定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制旅游企业,制定并实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 划,构建政府和企业的博弈模型,从政府规制角度对企业制定和实施生态旅游环 境保护规划的行为进行分析,得出博弈双方的均衡战略:政府执行有效监管,对 不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企业制定适当的惩罚力度,就可以促使企业自觉实施生态 环境保护规划,从而证明政府规制企业实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能取得很好的 效果。
关键词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政府规制博弈论 1引言 生态旅游作为一个“舶来”的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末引入我国,并在随 后的20多年得到蓬勃发展,一时间生态旅游成为最时尚的旅游消费,消费者趋 之若鹜,生态旅游市场规模庞大。面对巨大利益诱惑,许多旅游开发商的触角开 始转向生态旅游,政府对于生态旅游的开发热情也不断高涨。这些旅游企业凭借 其雄厚的资金实力、业已形成的旅游产业链条及客源市场优势,能够很好地解决 传统政府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促进了生态旅游的发展。但是由 于我国生态旅游的研究尚处在初级阶段,政府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机制缺失, 政府与开发商的协议在关乎环境成本补偿及惩罚机制的内容方面几乎是空白,于 是,旅游企业对生态旅游区的开发和管理,落入了法律和规定的“制度真空”地带。
结果导致旅游企业只关注开发生态旅游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更为重要的生态环 境保护,对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缺少系统环境保护规划,肆意开发,造成了污染、 环境退化、经营性设施侵占生态旅游资源等诸多问题。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 制、监督企业制定和实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迫在眉睫。本文假定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制旅游企业制定并实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构建政府和企业的 博弈模型,从政府规制角度对企业制定和实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的行为进行 分析,得出博弈双方的均衡战略,以期分析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政府规制的 效用。
2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 针对生态旅游开发中存在的环境保护规划缺失与资源开发建设不当,对自 然和社会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出现的生态旅游破坏生态的现象,诸如美国、西 班牙等旅游发达国家就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制定了完备的法律法规, 以期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规制旅游企业从生态旅游和环境保护相互作用机制入 手,以环境评价与环境容量为科学依据,在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对规划区 域的功能区划、生态旅游规模与形式、生态旅游区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治 理和环境美学保护等方面做出系统规划与实施方案。规制,又称政府规制,是指 政府利用国家强制权依法对市场中的微观经济进行干预,其规范目标是克服市场 失灵,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以确保公众利益。规制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部门 的立法程序来干预,具体手段包括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我国生态旅游无论 从理论还是从实践发展都落后于旅游发达国家,但是各级政府对发展生态旅游给 予了极大支持。由于财力有限,对旅游业的投资相对不足,导致地方政府在社会 利益和经济利益的选择中往往更倾向于后者,而对旅游企业只顾经济利益而对生 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行为持默认态度,生态旅游环境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就 无从谈起,更不要说对违规旅游企业采取行政处罚手段。
诚然,在当前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要求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制旅 游企业在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要考虑政府制定法律法 规的成本、监督企业实施的成本,要考虑旅游企业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实施环境 保护发生的成本以及企业违规时的处罚成本等资本投入问题。但是,我国旅游业 发展的实践证明,缺乏系统环境保护规划,走“先污染再治理”的道路必定要付出 巨大的经济代价,开发和保护同步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这一系列的问题的实质 是政府和旅游企业之间的一场博弈,是博弈双方围绕经济利益所制定的各种策略, 而博弈的结果将检验政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制的效用。
3政府与企业实施生态旅游环境规划的博弈 3.1基本假设生态旅游环境规划在制定和实施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决策环境是复杂的, 为了便于分析,笔者在不影响研究结论的前提下,做出以下基本假设:①博弈中 仅有两个参与者,即政府与企业,二者可以选择的策略分别为“监督”和“不监督”、 “实施”和“不实施”;
②两个参与者做出决策前不知道对方的行动,可以认为他们 的行动是同时的,即模型为静态博弈,参与人对相互的策略和收益函数有准确的 知识,即模型为完全信息博弈;
③环境的改变及其环境保护规划的成本是政府关 心的主要目标;
④企业在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时受到一定约束,企业未制定(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会对消费者的利益和环境造成破坏,如果被检查到,会受到法律 诉讼和处罚等经济、名誉损失。
3.2构建博弈模型 依据上述模型的假设,可以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 (即完全信息条件下,不考虑时间因素的一次性博弈):r1―企业实施环境保 护规划时所获得的收入;
r2―企业未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时所获得的收入;
c1 ―企业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所发生的全部成本;
c―政府在对旅游企业进行监督时 所花费的各种成本;
cp―企业不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被政府查处时所受到的惩 罚;
p―企业不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被政府查处的概率。
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政府和企业都在权衡利益得失后,选择决策行为。博 弈的策略矩阵见表1。
通常情况下,政府所得到的惩罚收入大于监督成本,本文假定pcp> c;
当企业未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被查处时受到的处罚大于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成 本,否则就企业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在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中就不愿意实施环境保护 规划,只需要向政府交纳相应的惩罚金即可,本文假定pcp>c1,企业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利润应小于未实施情况下的利润,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才有逃 避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动机,即r1-c1<r2,现实中,企业受到处罚后的 收益应处于一个低的水平,才证明政策的相关政策是有效的,即r1-c1>r 2-pcp,其中,y和1-y分别是政府选择监督和不监督策略的概率,x和 1-x分别是企业选择实施与未实施的概率。
3.3模型求解 由表1可知,若企业选择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府的最优战略是不监督;
当政府不进行监督时,与此对应的是企业不实施环境保护规划;
当企业未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时,政府的最优战略是监督;
当政府的最优战略是监督,企业会选择 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如此反复,双方利益始终不能达到一致,任何一个纯战略组 合都有一个参与人可能单独改变其战略,以获得更大的收益。因此,此博弈不存 在自动实现均衡性战略组合的机制,属于完全信息中的混合战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