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模式与电视剧论文] 供给模式

供给模式与电视剧论文

供给模式与电视剧论文 一、现行的电视剧供给模式 供给,在西方经济学中是指厂商在每一对应的产品价格水平下愿意并且能 够提供的产品数量组合。但是仅从这个内涵出发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和分析我国电 视剧市场的产品供给及其与需求的匹配问题,因为这一概念并未考虑需求方的因 素,也未涉及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中是否会顺畅的问题,而是仅从供给 意愿和供给能力出发来阐释供给。在很大程度上,生产即为供给,生产量即为最 终供给量。很显然,这样的假设和分析是不现实的。我们所要分析的电视剧供给, 不仅要考虑供给方,还必须考虑需求方;
不单单要考虑生产,还必须考察电视剧 从生产到发行再到消费的整个过程。电视剧是一种典型的精神文化产品,其生产 具有长期性和高投入的特点。流通依赖于媒介,交易过程中不仅伴随着信息流、 商流和物流,还有权利流,其供给模式要比一般物质产品复杂。这里所说的电视 剧供给模式是指电视剧从拍摄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供给过程和链接方式。在整 个电视剧的供给链条中(如下页图1所示),供给环节为制片、发行和播出,其 供给主体有电视剧制片商、发行商、电视台及包括网络、手机在内的新媒体视频 提供商等,供给链的终端是消费者。就目前来看,电视剧的供给通过播出市场和 音像市场两个市场来实现,而播出市场是主要的传播途径(由于音像市场与物质 产品市场的流通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我们不进行详细分析,而是以播出市场 层面的分析为主)。在播出市场上,电视剧制片商将拍摄完成的电视剧通过发行 商或通过自主发行的方式将电视剧播映权售卖给电视台或新媒体视频提供商,再 由他们通过媒体服务提供给消费者。当然,在具体的供给实践中,这些不同类别 的供给主体之间的组合以及进入供给流程的先后次序有所不同,在电视业不同的 发展阶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制片商、电视台甚至发行商为一体的情况。长期 以来,我国的电视剧供给方式都是以电视台播放、音像制品发行为主,对我国电 视剧的供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以网络、手机等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出现,在 某种程度上打破了单一渠道承担发行、传播的格局,成为电视台之外的第二大消 费平台。尽管如此,新媒体发行渠道的发展并不成熟和稳定,还远未形成与电视 台对抗性的竞争优势。

二、电视剧供给模式的缺陷和问题 我国现行的电视剧供给模式存在着体制上、结构上和渠道上的多种问题, 而这些问题也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我国电视剧市场上的供需失衡。1.消费者的双替代性选择使电视剧难以与其充分地沟通和接触 电视剧有效供给的首先应当是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因此,让消费者根 据自己的喜好去选择电视剧才是最有效的决定电视剧供给内容、品质和数量的方 式。但实际情况是,生产出来的电视剧首先要经过政府的审查才能获得发行的资 格,接着发行商和播出商也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购买部分电视剧的播映权,尤 其是,在电视台同质化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大电视台对电视剧的甄选也趋于集 中,这就再次压缩了能够播出的电视剧数量。可见,从电视剧生产到发行再到最 终提供给消费者,中间历经了政府和电视台(或新媒体视频服务提供商)的两轮 选择,形成了终端消费的双替代性选择,这在体制和渠道上人为地造成了生产量 与播出量的不对等。因此,如果不能给予消费者接触近乎所有生产出来的电视剧 的途径和机会,就不能想当然地得出市场需求已经饱和的结论。

2.发行渠道的单一集中使得电视剧制作方常常无法得到合理回报,导致电 视剧供给的恶性循环 尽管我国电视剧市场是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文化产品市场,但由于绝大 多数的电视剧发行依然严重依赖电视台这一传统发行渠道,使得电视台在发行甚 至制作上的垄断优势造成了电视台和制作商之间的不对等交易,从而电视剧制作 机构普遍缺乏议价能力,在交易价格和利益分配上受到较大的牵制,使得制作商 常常无法获得合理的回报。发达国家电视剧市场的经济合作与分配比例基本上是 2∶1∶1,按创作、播出、广告发行之间的一般情况,在美国,60%是属于制作 方的,20%属于媒体,另外20%属于广告公司;
而在我国,则是播出占80%~90%, 制作等只占10%~20%。这无疑会影响下一轮的电视剧投资质量,造成电视剧生 产和流通的恶性循环。我们仅从制作费上就可窥见一斑,在美国,剧情剧单集制 作费通常在1500万元到2000万元人民币,HBO的自制大剧,甚至每集高达7000 万元人民币;
在日本,代表日本最高电视剧水平的NHK大河剧,其制作费每集 也在400万元人民币;
而中国较好的电视剧,单集制作费只有100万元左右。

3.电视剧生产具有经济的脆弱性,容易造成制片商和播出方的短视经济行 为 作为一种典型的文化产品,电视剧的生产也具有经济的脆弱性,因此,一 方面,为了降低风险,制片公司倾向于尽可能多地拍摄不同种类和数量的电视 剧;
而另一方面,电视剧生产率效益偏弱的倾向和演员片酬过高问题又严重制约 了电视剧数量的提升和成本的节约,除非降低电视剧的质量,而这对于电视剧制片公司的长期经营来说,无疑为灾难性的作为。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电视剧市场 显现出产量增加过多过快,很多公司规避大投入、大题材和大制作电视剧的现象, 这不能不说许多制作公司是在通过降低质量来追求规模。同样,电视台、视频网 站等播出主体也往往根据已播出电视剧的收视率和广告收入情况来选择电视剧, 很多时候为规避风险不敢去尝试新方向,甚至还出现了抢剧等现象,在挑选电视 剧种类、数量、来源等方面都有很强的路径依赖。

4.电视剧制作产业集中度低,无论从量或质上均不利于形成有效的电视剧 供给 文化体制改革降低了进入电视剧市场的行政门槛,而较强的电视剧制作资 产专用性形成了较高的退出壁垒,加之一些热播电视剧获利丰厚的诱惑共同催生 了大量的包括外资、民营资本在内的电视剧供给主体。电视剧是高投入的行业, 低产业集中度虽然加强了竞争性,但却容易产生制作公司跟风创作、缩短创作周 期、争抢发行市场等恶性竞争行为,不利于供给主体做大做强,不利于电视剧精 品的产出,更不利于整个电视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数据显示,“国内电视剧制作 企业多达3000多家,远超国外,其中有较好的和一般的,却并没有大的、强的。

例如,2011年国产剧交易份额为100多亿元,其中没有一家公司占据的比重超过 5%。这意味着,我们几乎没有真正的领导型企业”。而从投资效益上看,到目前 为止,中国每年投入到电视剧上的资金有50亿元,但是它创造出的产值只有不到 17亿元,有一多半的钱不知去向。

三、新媒体环境下的电视剧供给模式创新 从上述分析来看,尽管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推动下,我国 电视剧行业的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已经逐渐达成了一种平衡,产业化的市场也已 初步建立,但由于电视剧市场的供给主体、供给流程、供给方式、产业组织、产 业链等还不够成熟和完善,消费者对电视剧需求多样性与现有供给模式中的渠道 单一、供给不畅、难以提供充分的沟通接触等现象存在矛盾,导致了我国电视剧 供给同时存在供给过剩与供给不足的结构性失衡特征。要改变这一失衡现象,单 从传统的供给模式内部进行改善是不够的,还必须从新媒体环境和技术出发,寻 求新的电视剧供给模式的创新。突破的主要途径,一是通过拓展播出渠道增加播 出资源;
二是建立消费者能够更容易接触产品进行选择的通路或者强化各类供给 主体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1.大力拓展新媒体发行渠道,积极探索制片商、电视台和新媒体之间的竞争与合作模式 新媒体发行模式不仅可以增加电视剧供给的通路资源,更重要的是由于传 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消费者、甚至不同新媒体之间的消费者存在较大的差异,而新 的发行渠道的拓展无疑可以满足更多不同需求的消费者。目前以网络视频为主的 新媒体发行还远未成熟,2009年起,国内视频网站进入了激烈的版权资源争夺战, 竞争主体也经历了新一轮的洗牌,尽管这些行为会推动和加速视频网站的整合, 但他们依然在复制传统发行的旧有模式,以单一视频网站购买电视剧版权再播出 给消费者为主流形式。版权价格的一路暴涨催生了近年视频网站自制电视剧、版 权购买同盟、合作拍片的出现,这是视频网站在竞争压力和盈利动力的驱使下进 行的新的尝试,但这还远未将新媒体发行的优势开发出来。无论是新媒体还是传 统媒体,都应积极地参与到扩展电视剧产业链条中,根据各自的特点探索各种渠 道和各产业链环节的竞合方式,推动各类制片商、传播平台、消费者和广告主有 效的多重互动融合的实现。

2.探索从电视剧成品到消费者的“类直销”似的供给方式 尽管从整体看,消费者对电视剧的需求有同质性,但由于收入水平、教育 水平、信息获取方式、视频观看习惯等不同,其电视剧消费需求的种类、数量、 时间以及终端形态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传统的电视台发行方式以规模经济为基 础,提供大众化式的传播服务,因此其在电视剧类型、选题、叙事策略、演员上 都有偏好,在盈利上重视“二八法则”,在电视剧供给上无法真正实现多样化。而 随着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和碎片化发展,分众化和窄众化的产品需求愈发明显,新 媒体技术和环境在降低成本、聚合信息和受众规模以及发现、关注多元需求等方 面存在突出的优势,更容易利用“长尾定律”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制片商生产出 来的通过终审的电视剧可由“多媒体数字发行平台和互动式媒体”这一协作体到 达消费者,这样一来,几乎所有生产出来的电视剧都能较为平等地接触到消费者, 而通过消费者选择实现优胜劣汰可以提升电视剧供给的有效性。具体来说,建议 仿照线下影院的模式,采用分账形式进行电视剧的发行。在盈利模式上,除了针 对不同的消费者需求开发视频点播、广告服务等之外,还应当充分发挥网络媒体 的优势,深入研究电视剧的传播特点,与制片商、协作体和广告主甚至传统媒体 开展全方位的整合营销传播活动,充分释放新媒体的活力和魅力;
在生产模式上, 可以在传统生产的基础上开发适合新媒体发行的产品形态和组合产品(例如拍摄 花絮,演员或导演访谈,剧中音乐歌曲等),还可以模仿美国的电视剧生产方式, 尝试边拍边播制度,将制片商、协作体、广告商直接置放于市场一线,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在消费模式上,协作体不仅需要提供多样化的电视剧产品,还应当提 供参与式和分享式以及便于消费者评价、沟通和反馈的体验式服务,形成以消费 者为中心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消费体系。

3.在音像品市场之外,积极开发电视剧特许衍生品市场 这是为了延长电视剧的产业链,获得更多的收益补偿,进而反哺电视剧生 产,提高制片商的经营实力和电视剧品质。同时,衍生品的开发也迎合了消费者 的切实需求。需要指出的是,衍生品市场不是单独的、孤立的,需要将对电视剧 衍生品的推广宣传和销售嵌入各层次的电视剧供给环节以及需要新纳入的制造 商、房地产开发商等市场参与者中去,以改善目前效果并不理想的衍生品市场开 发。

4.无论在哪个层面上,加强电视剧发行分销商的塑造是提升有效供给的一 个关键环节 从制作商到播出商之间需要有经验的中介进行运作,以促使优质且符合消 费者需求的电视剧顺利地进入流通领域。但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的制片公司多 自主发行,其他公司的片源无法进入,制片商各行其是,造成恶性竞争和资源浪 费。政府应当鼓励和培养独立于制片商和播出平台的专业电视剧分销商的成长和 强大,促使他们从市场需求出发,以消费者调查为基础,利用专业的电视剧质量 评估手段和市场预测能力发现、分销和评估有市场潜力的电视剧,使得真正地以 消费者偏好为基础的优质产品进入发行市场和播出平台,并鼓励生产好剧的制片 商开拓创新,切实通过有效的市场机制做大做强。

5.定位和发挥政府在电视剧供给中的职能和作用 首先,明确电视剧的政府供给和市场供给的边界和范围,在保障基本的公 共品供给的前提下,提高供给效率和供给品质,稳步推进市场化进程。其次,鉴 于电视剧市场的经济脆弱性和文化产品的特殊性,也需要政府有效地规范和支持 市场,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降低市场进入的门槛尤其是给予民营资本与国营 电视剧制片商均等的地位是必要的,但却需要适度提高电视剧制作商的资质许可 标准;
在市场退出方面,可以考虑试行电视剧强制退出机制来降低退出壁垒,加 速电视剧企业的优胜劣汰;
在投融资方面,可以建立电视剧产业基金,对优秀的 电视剧投资项目进行融资支持,对制作好电视剧的制片商试行补贴和奖励等。作者:张宏伟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