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中国刑法创新
谈论中国刑法创新 一、前言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国家基本法律①。刑法由其调整社会 关系的广泛性、保护利益的重要性和制裁措施的严厉性等特征所决定,而在国家 和社会生活中担负着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使命。因 此,一个国家的刑法立法是否科学,刑法改革的目标、理念和措施是否适当,对人民 和国家都至关重要。刑法改革是笔者过去20多年始终关注的领域,1997年刑法典 修改前后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当前,以《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研拟和审 议为契机,刑法改革问题再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此为背景,在以往研究 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相关情况,笔者拟对中国刑法的改革再作一些 新的探讨。二、中国刑法改革的必要性与理念改革的必要性 理念是中国刑法改革问题的缘起,也关系到中国刑法改革的全局和远景,因 而十分重要。但是在《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审议、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现,人 们对当前我国刑法改革的必要性还存在争论,对刑法改革的理念也有不同认识,因 此有必要予以分析和厘清。
(一)中国刑法改革的必要性新中国刑法的创制与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而 曲折的过程。概括来说,大体为四个阶段:一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我国仅有几 部单行刑法,零乱而不系统;二是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建设社会 主义法制的重要决策之后,1979 年我国通过了第一部刑法典,标志着我国有了比 较全面、系统的刑法规范;三是根据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的需要,1997年我国对刑 法典进行了一次比较系统的修订,大大促进了我国刑法的现代化和科学化②;四是 其后晚近十多年来,国家立法机关又根据实践需要通过1部单行刑法和7个刑法修 正案对刑法典进行了局部的修改与完善,目前又正在审议内容极为重要的第八个 刑法修正案。
可以说, 当今我国刑法的理念比较现代(已经确立了人权保障、刑法谦抑等 现代刑法观念)③、结构基本合理 (刑法的篇章结构、条文排列比较合理)、内容 相对科学(犯罪种类、刑罚结构及相关制度的设置比较科学),已经能够基本满足我 国社会稳定与发展的相关需要。但是,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相关观念的逐步更 新和国家刑事政策的调整,我国刑法规范也暴露出一些缺陷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革。概括来说, 我国刑法之所以需要改革,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必要性: 1・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政治、经济、文化、观念等方面的不 断发展,我国社会也陆续出现了一些需要完善刑法以应对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这 主要表现在: (1) 出现了一些新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刑法加以调整,对其作入罪 化处理;
(2)原有一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断弱化,需要作出罪化或轻罪化处理;
(3)人们的刑法观念出现了新的变化,对刑法中的一些问题(如死刑、老年人、 未成年人犯罪等)的认识有了深入或变革,需要刑法作出相应的调整。刑法有必要 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这些变化,适当地进行改革。
2・适应刑事政策调整的需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国2005年提出并得 到不断强调和贯彻的国家新的基本刑事政策。从内涵上看,这一政策显著不同于 我国在特定时期制定的“严打”刑事政策,它也是对以往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 刑事政策的继承和发展①。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我国刑法根据不同的社会形势、 犯罪态势与犯罪的具体情况,对刑事犯罪在区别对待的基础上,科学、灵活地运用 从宽和从严两种手段,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实 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②。为此,我国刑法需要适应这一基本刑事政策的 调整和确立而进行相应的改革。
3・弥补刑法缺陷的需要虽然自1997年全面修改之后,立法机关根据社会发 展的需要又对刑法典作了多次局部修改,但我国刑法依然存在不少缺陷。这主要 体现在: (1) 刑罚结构失衡,存在着实际执行中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矛盾,死刑惩 罚的严厉性与自由刑惩罚的严厉性不相协调③。
(2)刑罚轻重失调,部分犯罪的刑罚设置不合理,存在着重罪轻罚、轻罪重罚 的现象,刑法立法的宽严不相协调。
(3)犯罪范围失当,刑法出罪、入罪不及时,犯罪圈的设置不合理,对民生的保 护不力。(4)刑法接轨失位,刑法立法的前瞻性不够、国际性不强,不能及时反映社会 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刑法发展的国际趋势和国际标准顺应不够。综合以 上三个方面的需要,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我国应当对刑法作进一步的改革,以适应 我国社会发展和刑事政策调整的需要,并通过弥补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最大化地 发挥刑法的积极功效。
(二)中国刑法改革的目标与理念任何改革都必须有一定的目标,同时也需 要相应的理念做支撑。在当前这一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刑法也需要合理确立其改 革的目标和理念。
1・中国刑法改革的目标任何目标的确立都离不开一定的时代背景。在当 前背景下,中国刑法改革应当确立“维护社会和谐,贯彻宽严相济,促进刑法科学、 进步”的发展目标。所谓维护社会和谐,是指刑法改革既要注重惩罚犯罪,保护社会 上绝大多数人的正当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又要注意人权保障,维护犯罪人的合法 权益。所谓贯彻宽严相济,是指刑法改革既要注意对严重犯罪的从严惩处,对轻微 犯罪的从宽处理;又要注意宽严结合,做到宽严相辅相成。所谓促进刑法科学、进 步,是指刑法改革应当致力于促进刑法原则的进步、刑法制度的完善和刑法技术 的完备,适应刑法的现代化,不断推动刑法的科学化、国际化发展。
2・中国刑法改革的理念为了实现刑法改革的目标,我国应当注意坚持以下 理念: (1)人权保障。刑法改革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既要强调刑法的谦抑精神, 在可以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坚决不采用刑罚手段,又要重视保障犯罪人的 合法权益,维护犯罪人的人 93赵秉志 中国刑法改革新思考权。
(2)民生保护。我国刑法改革应当注重保护民生,积极保护民众正常的生活 秩序和正当、合法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3)宽严相济。我国刑法改革应当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在刑 法内容上合理设置犯罪、刑罚及相关制度,做好对犯罪处罚的从宽、从严和宽严 结合,积极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面向国际。我国刑法改革应当面向国际,积极顺应刑法发展的国际趋势, 合理借鉴、吸收国际社会的先进经验,积极承担我国相应的国际义务,促进刑法的 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