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什么【著作权法的保护边界在哪】

著作权法的保护边界在哪

著作权法的保护边界在哪 12月5日,着名编剧、作家琼瑶起诉于正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由审理知识产权案的知名法官宋鱼水担任审判长。庭审耗时9个多小时, 于正和琼瑶均未出庭,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今年上半年,于正作品《宫锁连城》播出后,琼瑶怒斥其抄袭自己经典作品 《梅花烙》,遂提出诉讼。琼瑶认为,《宫锁连城》的电视剧和剧本几乎完整套用 了《梅花烙》小说和剧本的全部核心情节与故事脉络,严重侵犯了改编权、摄制 权,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并赔偿原告全部经济损失2000万元。

一位是编剧界的元老级大咖,另一位是争议不断却打造出多部现象级电视 剧的当红炸子鸡,琼瑶和于正的知名度决定了该案不仅备受业界关注,同时也成为 社会热点。这起着作权纠纷案究竟如何判决,不仅关乎本案结局,更有示范效应, 影响到未来编剧界和影视界的发展。

在当天庭审中双方争论最激烈的环节,是《宫锁连城》中包括“偷龙转凤” 在内的21个桥段是否涉嫌抄袭。针对琼瑶提出的侵权桥段,于正的律师称这些都 属于特定场景、公有素材或有限表达,不受《着作权法》保护,强调于正的《宫锁 连城》是独立创作。

这一争论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在于《着作权法》的保护边界到底在哪里所谓 借鉴与抄袭的区分在法律上究竟怎么认定 通常而言,《着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不是思想。《着作权法》对作品的 保护是保护由作者的独创而产生出的特定表达方式,即人们在相关载体上看到的 信息,而作品背后的思想或原理从《着作权法》的角度来看并不被保护。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是着作权法领域最重要的原则之一,这一原则主要目 的是为了保护公众的表达自由,这一原则也体现在国际公约和各国着作权法中。

因为无论是电影、电视剧、戏剧还是小说,任何创作不可能是作者百分之百的完 全创新,必然会受到已有作品尤其是经典作品中概念、情节、场景的影响。如果 允许前者对某些思想或原理享有独占权利,那么就会限制了后来者的创新动力,比 如,前人写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爱情故事,不能阻止后人写类似的爱情故事。具体到本案而言,涉及的主要争议问题是琼瑶所主张的21个情节桥段是否 属于通用题材或者有限表达,故事的主要情节、架构脉络、人物设置、人物关系 本身是否可以构成表达,如何界定和区分合理借鉴与抄袭。

在编剧业内,对剧本中各个桥段的区分通常用非似(没关系)、近似(借鉴)、 相似(模仿)来界定,但三者之间的界限尤其是后两者通常也很模糊,并不容易区分。

在剧本创作中,合理借鉴是业界常态,一般来说可以借鉴人物形象、人物关系、剧 情、桥段等,这些部分单独的、个别的近似性是业界所能接受的。业界不能接受 的是从故事核、人物关系、剧情到桥段同时具有高度近似性,这就有抄袭嫌疑。

而在法律界,在《着作权法》中,关于“表达”和“思想”的界定,也一直存在争 议。尤其当下文学艺术表达形式不断翻新,原先较狭窄的定义常被新的表达形式 突破,使得着作权问题更复杂。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访问教授、台湾政治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教授孙远 钊认 本案还首次在北京知识产权领域的案件审理中引入了专家辅助人,由着名 编剧、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汪海林担任,在汪海林看来,法律是最 后底线,行业还需要自律,不论是署名,还是利益分配,或是关于借鉴和抄袭的边界, 行业都应形成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