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并从事助理级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3、企业及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4、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市职称办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5、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破格人员应参加面试,并对照破格条件进行申报评审。破格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并能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科研项目或课题;
(二)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以上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管理工作;
(三)参加过一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四)完成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工艺和生产管理工作;
(五)独立负责生产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较复杂的技术故障;
(六)完成本产品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被单位采纳,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七)完成对本单位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八)参加过一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九)参加过中型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生产制造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重要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推广应用有一定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三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十一)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三)业绩成果要求
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姑苏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五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县(局)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三)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中型或两项小型工程项目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四)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两项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产品、项目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一定水平,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完成一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完成一项技术或工艺革新,提高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七)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八)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县(局)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
(九)解决设计、生产、施工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十)参加过一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或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十一)负责完成一项生产工艺、流程的改革,对企业生产技术革新起到推动作用,取得较好效果。
(四)论文要求
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专业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二)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报告、有一定水平的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或专业总结2篇以上;
二、延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苏州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三份;
3、任职期内的"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业绩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7、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及准考证;
8、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劳动合同或聘约复印件(指档案不在本市的);
10、本人声明(保证提供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真实可靠);
1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资格证书用);
12、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各单位应对各类证明、作品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单位破格推荐报告,破格答辩表及符合有关破格条件的材料。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一起。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严格按照省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等都必须符合规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手续要完备齐全。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项目、论文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工程师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破格推荐报告,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证明(作品)材料。
3、破格及非本专业申报工程师应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组织部门将面试结果附入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按苏州市职称办统一规定及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
1、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计算机应用技能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或参加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学位)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下面是辽河油田职称评定时的评审条件的要求,仅供其它地方职称评定报名时参考: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五条 参评人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相应系列所要求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水平等基本条件。
第六条 参评人员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和专业合格证书等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学位不能等同为学历使用。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在同专业类别内的,为相近专业。理、工科毕业生从事经济、统计、教学、图书、档案、政工等专业工作,可按相近专业对待。
党校学历在评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时视为具备规定学历;在评审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参评人员应具备国家有关规定所要求的资历条件。资历计算截止到评审当年的12月31日。
第七条 参评人员应具备的学历、资历条件具体如下:
(一)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按以下标准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中专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可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4年,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
2.大专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可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
4.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后,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年,可确定为中级任职资格。
5.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后,可确定为中级任职资格。
(二)正常参评人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成人学历大、中专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可参评员级任职资格;成人学历中专毕业任员级4年及以上或大专毕业任员级2年及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1年,可参评助理级任职资格。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大专毕业7年及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5年及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4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2年及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2年及以上。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大学本科毕业10年及以上,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7年及以上,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博士学位2年及以上,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及以上。
4.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大学本科毕业15年及以上,并取得高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12年及以上,并取得高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博士学位7年及以上,并取得高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
第八条 所有参评人员均应参加外语(政治理论)和计算机水平考试,其中:
(一)职称外语或政治理论水平考试要求
1.参加集团公司工程、会计、经济、统计和审计专业系列高级或参加工程、教师、新闻(出版)、农业、档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以及经济、卫生等系列中级以考代评人员,应参加集团公司组织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晋升教师、卫生、新闻(出版)、农业、档案高级职称人员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
2.参加政工专业评审人员不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应参加集团公司政治理论水平考试并达到60分及以上。
3.外语专业毕业的参评人员应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第二外语的职称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要求。第二外语语种在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水平考评范围之外的,须参加全国相关语种同级别职称外语统一考试。
4.职称外语或政治理论水平考试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托福(含集团公司模拟托福)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的,集团公司俄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均视为达到合格要求,成绩5年有效(仅限于晋升一个级别)。具体从2006年起算,2005年及以前取得的合格成绩均视为无效成绩。
5.幼儿教师参评教师系列职称时外语免试。
(二)对年龄偏大(年龄计算截止到评审当年的12月31日)和在野外一线或海外工作的人员,在晋升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其中:
1.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人员,取得有效成绩但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可参加考试当年的评审。
2.年龄在45-49周岁之间的人员,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但达到40分及以上的,可参加考试当年的评审。
3.在野外一线或海外连续工作满三年且现仍在野外一线或海外工作的参评人员,在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但达到40分及以上的,可参加考试当年的评审。
4.在一线基层队(指作业队、大修(侧钻)队、小修队、油建施工队、筑路施工队、采油(气)队、热注、联合站、油气集输)和海外施工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连续工作满十年且现仍在上述岗位工作,工作扎实肯干、业绩突出的参评人员,在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可参加考试当年的破格评审。
(三)职称计算机水平考试要求
除委托地方评审人员参加地方计算机水平考试外,晋升高级职称人员,晋升政工、教师、新闻(出版)、农业、档案等系列(专业)中级人员,均需参加油田公司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幼儿教师和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上的,可不参加计算机考试,其计算机考试成绩在量化评审时按照40分计算。
第九条 对不具备正常评审规定的学历、资历、外语条件,但德才兼备、确有真才实学并在本专业领域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骨干,可以破格参评高一级任职资格,其中:对获国家三等、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或获两次及以上省部级三等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条件的限制,破格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其他人员破格参评条件如下:
(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者,可不受学历或资历限制,破格参评副高级任职资格,但不允许学历和资历同时破格。
1.在本专业核心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过不少于三篇具有重大科学或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家批准的专业出版社出版过本专业学术著作(仅限独著)。
2.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有创造性的成果;或在完成国家、集团公司确立的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及在引进消化大中型项目、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中,创造性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得到国内同行专家公认和本单位确认。
3.在大型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技术、经营管理等项目中,做出重大科学决策、部署、规划,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经过实践对推动勘探开发、生产建设、科技事业发展和管理水平提升有重大贡献;或连续多年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并得到国内同行专家公认和本单位确认。
4.在政工专业领域总结出新经验,在集团公司或所在省、市、自治区以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或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起了主要作用;或获得过“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纪检干部”、“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二)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符合下列业绩条件中的两项(其中必须具备1、2项中的一项),可以不受学历或资历限制,破格参评中级任职资格,但不允许学历和资历同时破格。
1.获省部级三等奖项的主要贡献者;或获两次及以上局级一等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2.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本专业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过不少于三篇具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
3.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有重要成果;或运用先进技术解决了集团公司、油田公司重点工程、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技术推广项目中的重要技术问题,有重大技术创新;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并得到同行专家公认和本单位确认。
4.在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技术、经营管理等项目中,制定出重要的部署、规划或制定出一套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经过实践对促进勘探开发、生产建设、科技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或连续多年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并得到同行专家公认和本单位确认。
5.在政工专业领域总结出新经验,在油田公司乃至集团公司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获得集团公司或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双文明单位称号及金、银、铜牌队称号起了主要作用;或获得过省、部级“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十条 上述奖项种类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奖;主要贡献者指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经过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所具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 正常参评人员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档次应为称职及以上,破格参评人员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档次应为优秀。
第十二条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系列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系列一致或相近。符合国家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以取得多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 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各种执业资格不能等同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四条 特殊情况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从油田公司以外单位调入(含部队转业)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现从事专业与原从事专业一致的,应在现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再由职改部门按任职条件重新确认其任职资格;因工作需要变更专业系列岗位工作的,按现专业评审条件转评为与现从事专业系列岗位相一致并与现有任职资格档次相同的任职资格后,方可参评现专业系列高一级任职资格。经职改部门复核确认或评审组织转评后的同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资历可连续计算。
(二)转评人员须占用本单位相应级别的晋升指标。
(三)全脱产学习或不在岗时间在一年及以上,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尚未回到本岗位的,应待其回到本岗位后,方可允许其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经单位批准外出执行公务或因公借调到油田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的,由原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在一年及以上的,可由原单位提出申请,报油田公司职改办审批后,委托借调单位评审。
(五) 经所在单位批准借聘到油田公司内其他单位工作的,由借聘人原单位负责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能越级进行破格。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进行破格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