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劳动怎样决定了商品的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代阐释】马克思商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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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正是马克思通过劳动二重性原理的创立,克服古典经济学家的局限,把劳动价值论上升为科学,并以此为基础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构建起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理论体系。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也是不断发展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但这种“进”绝不是对马克思劳动动价值论的泛化、歪曲,相反应是对其继承和发展。本文在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核的前提下对劳动怎样决定商品的价值做出新的阐释。
一、“泛劳动价值论”的表现及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前提
1.在“价值”范畴上的泛化,脱离商品来讨论劳动价值论。根据辞海和哲学词典的解释,“价值”有三层含义:①日常含义是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如研究价值。②专指商品的价值,即“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这个“共同东西”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其大小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价值就是劳动”,就是在商品生产中的劳动耗费,即支付的劳动成本。劳动成本越低即价值量越小,说明劳动生产率越高,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越强。③哲学含义是指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当客体对主体有积极意义时就有正价值,反之则为负价值。效用价值论者实际上是在日常含义的层面上使用“价值”一词的含义,因而价值在他那里就是使用价值。同时,价值是商品的特有属性,因此不能脱离商品来谈论价值,现在的研究有泛化“价值”的倾向,仿佛什么东西只要对人类有用就有价值。
从“价值”的概念演进看,西方最早使用“价值”一词的是古希腊奴隶主阶级杰出思想家色诺芬,但色诺芬使用“价值”一词的含义,实际上是价格。其后是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一书中论述货币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时写道:“起初这些金属就凭大小轻重来计值,最后,为免除大家分别称量的烦劳,每块经称量的金属就打上烙印,由这种烙印表明其‘价值”,。价值术语在中世纪被广泛使用,但通常将“价值”与“公平价格”或“公正价格”联系在一起。重商主义学派将“价值”看做是商品流通的既定前提。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第一次明确地将价值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建立起科学的价值理论,他指出价值与使用价值共处于同一商品体内,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作为商品的自然属性,它由具体劳动创造;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是“抽象人类劳动的体现或物化”。他说“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他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即商品的价值”。因此劳动价值论所讨论的价值是商品的价值,是作为人类劳动结果的物的价值,而不是一切物都具有的那种效用。
2.在“商品”范畴上的泛化,脱离劳动和交换两个属性来讨论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是要说明商品价值的源泉是什么,马克思说是劳动,是人的抽象劳动的耗费,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劳动、交换和在流通中实现其价值,也就是说马克思所说的要实现“惊险的一跃”。在商品问题上,我们往往忽略第三个要件,而在劳动价值论问题上往往泛化到超越商品的范畴,在产品(商品与非商品的一切劳动成果)的层面,甚至在更广泛的物的层次上讨论价值问题。在这样一个泛化的范围内讨论劳动价值论问题,既不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本意,也不符合真理的条件性原则。
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商品的劳动耗费,而这种耗费既有可能是以前的,又有可能是当期的,也就是说,“为了生产一件商品,创造一定量价值,不仅要耗费各种生产资料即物化劳动,而且要耗费工人的活劳动。因此商品价值的生产成本应当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耗费两个部分,是生产商品全部劳动时间的耗费。”用公式来表示:W=f (L) = f (Lt)=f ( Pc, Lc )=f(c+v+m)。其中W表示商品的价值,L是劳动labour的第一个字母的大写,W=f (L)说明商品的价值是生产商品的劳动的函数,而劳动量的大小用劳动时间来衡量,因此再等于f (Lt), t表示时间;这种劳动时间的耗费既可能是过去劳动的结果,又可能是当期劳动的结果,因此Lt由过去劳动的结果—要素成本(part cost,简写为pc)和当期劳动成本(labour cost,简写为k)组成;从分配角度看,要素成本就是商品价值组成中的不变资本C,当期劳动成本被分割为两块,一块归劳动者所有,就是工人的工资,也就是商品价值组成中的可变资本V,剩下的一块被资本家所占有,成为资本家的剩余价值。从这个公式可看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的耗费,因此说一切商品的价值都根源于人的劳动,是劳动创造了商品价值,这才是劳动价值论的真义所在。
那么,劳动又怎样决定了商品的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地勾勒出了劳动决,商品价值的具体过程,他说:“工人把一定量的劳动—撇开他的劳动所具有的特定的内容、目的和技术性质—加到劳动对象上,也就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另一方面我们发现,被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又成了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例如,棉花和纱锭的价值包含在棉纱的价值中。可见,生产资料的价值由于转移到产品上而被保存下来。这种转移是在生产资料转化为产品时发生的,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它是通过劳动实现的。然而是怎样实现的呢?……在同一时间内,劳动就一种属性来说必然创造价值,就另一种属性来说必然保存或转移价值。”那么“怎样加进劳动时间,从而加进价值呢?始终只能通过他特有的生产劳动方式。纺纱工人只有通过纺纱,织布工人只有通过织布,铁匠只有通过打铁,才能加进劳动时间。而通过他们借以加进一般劳动,从而加进新价值的有目的的形式。简单地说,是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价值是劳动这种特有的二重性的结果。
二、在引入货币因素条件下商品价值的决定
生产相同商品,由于生产效率的差异而导致在商品生产上的耗费劳动大小不同,那么,究竟哪一种劳动耗费才能成为商品价值的衡量者和决定者呢?这主要把个别劳动耗费与社会必要劳动耗费区别开来。因为个别劳动耗费无法成为商品价值量决定的依据,因而需要把个别劳动耗费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耗费,使个别劳动时间上升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劳动耗费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由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平均劳动耗费,即每个生产者生产同类商品的劳动量总和与商品数量总和的商,这是商品价值决定的基本公式;(2)作为社会必要劳动耗费必须保证这种耗费量是社会所必需的,如果社会不需要这个劳动耗费量,那它就是多余的,即不被社会所承认。于是我们得到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即社会总供给或社会供给价值总量等于社会总需求;(3)人们的需求可通过价格水平进行调节,可通过需求函数Qd=f (p)=a-by来说明(a, b均是常数),它是商品价格P的减函数,总需求也是价格的减函数,但此处的价格不是商品的价格而是一般物价水平,即AD=f (p)。价格不同于价值,从根本上说,价格是商品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而交换价值又是价值的表现,因此,价格由价值决定,马克思说:“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但商品价格除受其内在的价值影响外,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特别是货币价值,在加人货币因素后的商品价格就与商品的价值之间有了一定误差,我们用X来表示,则得到如下公式: ,其中,Y表示单位货币的价值,它说明商品价格P与其价值成正比,与单位货币价值成反比。可见,在引人货币因素条件下,商品的价值进而价格还是由劳动耗费决定。三、在引入竞争因素条件下的商品价值决定
竞争无疑是影响商品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影响既体现在价值决定上,又体现在价值分配上。
1.自由竞争对商品价值决定的意义。既然商品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是所有个别劳动时间总和的平均数决定的,那么,个别劳动时间就必然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大于个别劳动时间时,就会使个别劳动耗费者获得一个差额,这个差额是由较高劳动生产率条件下生产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与此相对应的是另一部分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大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于是形成了一个带负号的差额,说明该生产者不能完全弥补其生产成本而遭受亏损。按照平均数规律,这里的盈余额与其亏损额一致,可以相互抵消,这说明每个商品的价值量都是由平均劳动耗费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那么,竞争的意义在哪里呢?厂商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组织,这种逐利本性使他们谁也不愿意去获得一个负差额,这就迫使他们提高劳动生产率,以使自己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就引发了一个双重结果;一方面,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降低了,商品的价值量减少了;另一方面,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就得采用新的组织形式,强化管理,特别是采用新技术,这又在客观上推动了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个人的逐利行为成了整个社会进步的动力。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就为复杂劳动的结果创造了更多的价值。
2.垄断竞争对商品价值决定和价值分配的影响。垄断作为与竞争相对应的一种力量和范畴,对商品价值的决定和分配都产生重要影响。这种影响是通过市场份额的瓜分和价值转移实现的。根据垄断的程度不同,可把垄断分为三种情况(即三种不同的市场结构):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
(1)垄断竞争条件下商品价值的决定。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类产品,市场中既有竞争因素又有垄断因素存在的市场结构。在这类市场结构中存在三个方面的关系:①非垄断的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非垄断的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一种依附于垄断企业的竞争,这种竞争更多地带有自由竞争的性质,因此其价值决定也与自由竞争条件下商品价值的决定相一致;②垄断的大企业之间的关系:垄断的大企业之间虽然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其激烈程度远远超过非垄断企业之间和垄断与非垄断企业之间的竞争,因为规模庞大的垄断企业之间的竞争会使他们陷人两败俱伤的境地,为此,他们往往联合起来,相互勾结而瓜分市场范围或数量,或协议价格,由于数量的有限性,也使这种勾结成为一种可能;③垄断大企业与非垄断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垄断者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巨大的垄断利润,追求垄断利润是推动垄断企业和垄断组织联盟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动力。但根据劳动价值论,商品的价值是生产该类商品的所有劳动耗费的平均数,那就意味着垄断者的高额垄断利润不是来自于其自身的价值创造,而是来自于其他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的一种转移,体现的是价值在不同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分配。这种转移是通过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两种方式实现的,即一方面以较低的价格购进原材料,把其他劳动者所创造的一部分剩余价值,甚至必要价值转移给垄断企业;另一方面以较高的价格卖出商品,使非垄断企业不得不以较高的价格购进原材料,或以较高的价格买进垄断企业的供给商品,从而把非垄断企业和消费者的一部分利润或价值转移给垄断企业。
(2)寡头垄断条件下商品价值的决定。寡头垄断是指少数厂商控制整个市场中的生产和销售的市场结构。由于为数极少的寡头垄断者控制整个市场的供给,因此寡头垄断者之间的关系极为重要:一方面在价值创造上,全部价值都是寡头垄断企业创造的结果;另一方面勾结的各个寡头通过市场份额的瓜分和价格领袖制获得了最大限度的转移价值,不过这些价值已不是各类商品生产者之间的转移价值,而是非同类商品生产者、国外企业和消费者之间转移的结果。
(3)完全垄断条件下商品价值的决定。完全垄断是指整个行业中只有一个生产者的市场结构。这种独占的形成分两种情况:①利润驱动所形成的寡占,即由于追求利润最大化或使其在竞争中获得优势所形成的规模经济效应。规模收益递增理论提出,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一是能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效能,更好地组织企业内部的劳动分工并使生产专业化,提高厂房、机器设备的利用率,取得内部规模经济效益;二是能更好地利用交通运输、通讯设施、金融机构、自然资源、水利能源等良好的企业环境,获得外部规模经济效益。这种情形的形成又有两种原因:一是内生原因,即在竞争中出现了规模越大—效益越好—再投资越多—规模更大的良胜循环链条,使企业规模象滚雪球一样越做越大,这是市场内在竞争的结果;二是外促原因,即为形成一个巨大的竞争力(这种竞争能力既有可能是针对某个企业而进行的,即为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又可能是针对某个地区某个国家,即为提升区域竞争力或国际竞争力),而把具有相应优势的企业联合起来形成一种独占。②自然垄断,这是一种合理的垄断,它说明整个市场需求只要有一个企业就能得到满足,而不需要两个或更多企业参与生产。跟寡头垄断企业一样,完全垄断企业的全部价值都是由其自身创造的,其垄断的高额利润也是完全垄断企业与非同类商品生产者、国外企业和消费者之间转移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