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涉法问题与完善 农村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

文化市场管理涉法问题与完善

文化市场管理涉法问题与完善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随着生产力的 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在精神生活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发展,其表现是质量精益求精, 范围大幅度拓展。随之而来的,是各类文化经营项目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一方 面,给群众丰富了精神生活内容,改善了现代化生活品质;
另一方面,不规范经 营者的违法行为也扰乱了市场环境,污染了社会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极 大负面效应。类似问题诸如网吧经营者不严格执行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传 播涉黄、暴力内容;
电子游戏场所容留乃至纵容赌博行为、歌舞演出市场充斥低 俗淫秽现象;
音像制品发行不规范等等,不一而足。如何净化文化市场环境,提 升管理工作质效,使之更好地服务群众,为提升精神生活品质发挥积极作用,是 值得高度关注的切实问题。

关键词:文化市场;监管;法治 一、当前文化市场的现状 (一)个别经营者唯利是图,使违法经营现象大量存在。众所周知,盗版 图书与音像制品成本低廉,能够攫取高额利润。但是为了追逐经营规模和效益, 不仅质量不能得到保证,甚至一些涉黄、封建迷信等低俗内容便充斥其中,极大 程度污染了广大受众群体的精神生活环境。普通百姓对一些负面内容缺乏辨别能 力,反而深受蛊惑甚至宣扬,更加剧了实际的社会危害。(二)不法分子的违法 经营更加隐蔽,抗拒监管能力更强。为了实现高额利润和更好保护自己,部分非 法经营者往往给一些非法音像制品伪造格调高尚的合法包装;
甚至一些邪教组织 的参与者,也利用同样手段宣扬自己的反动言论。网络技术的发展在一定层面上 也为非法经营人员提供了便利,生产、销售、包装、运输等各环节完全可以采用 分离方式,使得查处难度极大,防不胜防。(三)从业人员素质不一,给非法经 营形成较大空间。应当说,多数人在经营活动中是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开 展活动的,但是也有部分品质低下的人,为了实现最大利润,不惜铤而走险,采 取各种方式违法经营,甚至不惜走上犯罪道路。例如部分茶楼、酒吧,在合法外 表掩盖下提供赌博场所乃至容留卖淫嫖娼行为;
一些不法分子把淫秽音像制品伪 造合法包装在社会上发行,等等。(四)流动摊贩形成的秩序混乱。其表现形式 多种多样,既有不定时、不定点在人群密集地带形成的摊贩,也有一些依靠交通 工具,如开车售卖光盘、图书的经营者,不但无证经营,而且利用夜市等场所进 行销售,执法者很难有效查处和根治。二、问题与缘由的理性分析 (一)群众物质生活丰富与文化生活贫乏导致的落差效应。近年来人民群 众的生活水平极大提升,大数据时代使得信息传播更加迅速。相应地,我们的文 化生活似乎并未同步健康发展,反观一些社会公众人物,反而发挥了一些负面带 动作用――影、视、歌各大范畴的个别明星对于高收入、奢靡生活、花边新闻乃 至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非但不以为耻,却在制造效应一样大肆宣扬。而普通百姓 一方面是无知羡慕,一方面盲目追逐,形成了恶性循环,相应地,文化市场迎合 这种需要也就是一种必然。(二)立法缺陷与违法犯罪成本过低。一直以来,我 国关于规范文化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就有缺陷,普遍表现是指向不明确、范围不 清晰、权责不规范,打击不彻底。如此一来,非法经营者更加肆无忌惮,因为与 经营取得的巨大利润相比,所谓的罚款、整改、吊销执照,乃至其他轻微的行政 和刑事处罚,实在微不足道。这似乎可以看成变相的放任,如果由此而使人们的 是非观念逐渐模糊,则可能导致更加难以遏制。(三)监管队伍相对弱化,手段 不足以适应需求。一方面是人员编制匮乏。文化监管部门虽然逐步得到重视,但 是在人员方面,仍然多处于力不从心的状态,面对内容繁杂、范围广阔、形式多 样的市场和经营现状,难以适应区域开阔、任务繁重的监管对象。往往是上级要 求之后,集中开展一阵突击检查,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甚至不易充分发现问题, 更难发挥长效作用。另一方面,文化监管部门职权有限,很难在工作中对非法经 营实现根除和打击的震慑作用,致使功效体现更不明显。最后,是保障方面的匮 乏。从经费、设备、设施等各方面,目前的情况也不能充分适应开展工作的需要。

(四)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在净化文化市场方面,从业人员的素质有时 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一方面,我们的执法者需要自身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既要 有辨别违法经营的能力,又要有发现违法活动的敏锐性,同时还要有应急处置问 题的能力,还要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这是一项综合性要求极强的工作,但是现实 中,能够达到相应要求的人员非常紧缺,从而也就导致不足以适应工作开展需要。

另一方面,极个别从业人员个人的观念有待提升。抛开那些素质低下、追求个人 利益的执法人员有意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纵容非法经营者,对于生活在社会 上的每一个人,也不免因人情世故受到一些干扰。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规范文化市场监管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近年来国家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陆续出 台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印刷 业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传统工艺美术管理条例》等十几部法规及其实施细则,但是针对整个文化市场 而言,应当说体系不够完备,而且具有一定冗余度。应当进一步强化立法和相关 规定的完善,使之形成科学的体系,实现有法可依的刚需状态。同时,应从立法 角度体现法的权威。如果一部法律不足以震慑违反者,反而被认为可有可无,其 作用必然被淡化、弱化,不能发挥功效。要使违法者付出比利益更加高昂的经济 成本和人身自由,才能从根本上发挥实际作用。(二)加大打击力度。社会主义 法的实施,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四个方面是相 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我们说,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文化市场的监管工作中,必 须强调的关键环节就是严格执法。只有使违法行为被处罚成为了必然,才能有效 遏制非法经营活动的发展蔓延。一方面,要对违法经营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在法 律规定范围内依法惩处,综合运用行政管理与刑事处罚的手段,大力震慑黄赌毒 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分子;
另一方面,要高度规范执法行为,只有使监管 工作首先从根本上规范化,才能提升社会认可程度,增强群众的信任。(三)建 立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活动,需要文化、工商、税务、 司法部门密切协作,加强联动。要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使查处违法经营活动成 为常态,使违法行为受到打击成为必然。一阵风似的整治工作很难持久,只有在 法律完善的前提下,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全面开展工作,才能净化市场,发挥功 效。在大数据不断发展的形势下简历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对于公民个人的经营资格以完备程序加以审核。切实做到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案件 信息、经营数据有效传递,使之能够分别掌握职能范围内的经营情况和违法犯罪 信息。(四)正确宣传和引导。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是法的教 育,要使公民能够学法、信法、守法,依法经营;
要通过多种途径增强公民法治 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教育公民自觉摒除封建迷信思想,自觉抵制 黄赌毒恶习的侵蚀。大量运用社会上、人们身边发生的实际案例,教育警示人们 自觉认清危害,远离违法犯罪。正确引导公民逐步培养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远 离社会上那些形成负面影响的“名人效应”,更加不能效仿为富不仁、生活奢靡腐 烂不知廉耻的所谓“明星”。用正确的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引导人们树立正确 的人生目标,追求高尚的情操,不断净化文化生活环境。

作者:李胜葵 单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