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思考
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思考 1政策理解不到位 对国家、省(自治区)、市各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相关政策、法规、 规定、要求没有吃透,理解与把握不到位,造成改造和被改造方对该项工作重视 程度不够,有一定曲解,不能从长远考虑并正确认识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1)部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领导或决策者主观上不重视,认为既有居住 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仅是锦上添花的小事,不能深入正确认识此项工作对于节约能 源、改善地区居住环境、减轻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增加就业、拉动内需的 重要作用,不能从长远考虑,充分认识该项工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民生的意 义。
(2)部分地方政府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中主导作用发挥力度、重视 程度不够,致使节能改造工作滞后。此项工作在部分地方得不到当地政府积极的 资金支持,且由于工程质量要求严格,即便有国家、省(自治区)专项资金的支 持,部分财力强大的市、旗县也不愿意积极争取,认为好要不好花,嫌麻烦。而 部分财力差的旗县,虽愿意争取专项资金,但其作用往往是挪作他用。
(3)深入发动居民工作与联系沟通居民力度不够,居民对改造工作的认 知度、认同度不够,只想受益不想付出思想严重,支持配合力度仍需加强。
2改造范围确定不准确 各地存在因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范围确定不准,造成后续工程质 量问题及专项资金浪费现象。因此要根据国家、省(自治区)、市既有居住建筑 节能改造政策、规定,严把改造范围关,既不能随意扩大,把不符合改造的项目 纳入其中,也不应将应列入改造范围的排除在外。要根据本地实施情况,申报列 入改造数据库,按计划进度逐年逐步予以实施改造。
3改造前期工作中易漏环节 一是对既有居住建筑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做得不够充分。该调查既包括对 本地区内既有建筑的存量、类型和存在的典型问题的整体把握、科学合理的节能 改造规划的制定,也包括对待改造建筑物现状的详细调查、居民工作以及改造协 议的签订等。二是通过政府协调供热、供电、供气、供水、电视网络、通信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管线及设施的移位,但恢复等工作开展不够充分。三是项目改 造费用落实工作滞后,能否保障改造资金落实已成改造前期工作的重中之重。部 分地区政府因财政资金紧缺,不仅不能完成本级资金匹配,对上级已拨付的项目 资金也不能足额落实、兑付到位,或挪用专项资金。四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资金筹措渠道过于单一,市场化运作能力弱,很多地区由于资金筹措渠道不畅, 只是单方面利用中央奖励资金和自治区、市财政配套资金,造成改造工程专项资 金不足,有限的可利用资金往往造成偷工减料、恶意压缩成本,严重影响工程质 量。且由于各地市场发展程度不同,政府对节能改造重视程度不同,使得既有居 住建筑节能改造资金来源渠道多寡不一,导致工程质量和效果参差不齐。按照改 造相关政策规定,改造项目原产权单位、业主、供热企业的资金支持都应作为节 能改造资金筹措渠道和模式。节能改造涉及的建筑物产权大多归居民所有,居民 是节能改造的最大受益者,居民承担部分改造费用是合情合理的。另居民承担部 分改造费用成为节能改造的主体后会更加关注改造方案的合理性和施工质量,保 证持久的节能效果。经过节能改造,不仅可提高建筑的室内温度,保证居住的舒 适性,而且可减少供热单位的燃料消耗量,从而增加收益;
同时,在不增加锅炉 容量的条件下,可以节约供热负荷,为新建建筑提供供热服务,缓解城市供热压 力。对于供热企业来说,供热成本也可明显减少。因此,供热单位也是节能改造 的主要受益者,应承担部分节能改造费用。除此以外,还可开发包括金融机构贷 款、市场融资、能源服务机构出资、碳交易市场融资等新的融资渠道。
4改造设计中易存在的漏洞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物详细调查结果,结合当地气 候条件,制定经济合理、有利于节能和气候保护的综合节能改造方案,并进行节 能改造专项设计。设计目标是在保证室内热舒适性的前提下,建筑物采暖能耗应 满足当地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并适度超前。而在实际设计工作中,设 计单位往往存在设计考虑不周问题,例如:既有建筑楼梯间隔墙的保温处理,会 挤占消防通道,增加消防安全隐患,且施工难度大,因此在完整做好外墙外保温 设计的前提下,不宜对楼梯间隔墙进行保温处理。设计中只注重外围护结构的保 温改造,不注重采暖系统计量节能改造,未对采暖房间热负荷进行核算,据实际 情况加装平衡阀、自动恒温控制阀和热计量装置,未实现分室控温、分户计量。
热源处设计时未充分考虑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室外管网改造设计时,未进行水 力平衡计算。改造设计时新风系统的安装设计考虑不足,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程度 各地也有所差异。尤其在经济条件落后,地方政府领导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识 不到位、改造知识经验不足的情况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设计往往并不全面,造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和实际效果的差异。完整的改造设计应包括 以下几项内容: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设计除应该含外墙、屋面、不采暖地下室顶板、 阳台等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保温设计外,还应将外窗和楼宇门的更换设计考虑进去。
室内采暖系统和供热计量改造设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应在设计实现分室温控、 分户计量的基础上考虑对公共区域采暖管的保温设计。热网和热源节能改造设计, 应在供热管网保温和更换,在水力平衡优化调节的基础上,进行气候补偿和变频 调节装置安装,室内供热量调节,锅炉房落后设备更换设计。设计安装有组织的 新风系统,可以实现节能、防尘和减少噪声的综合效果。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 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利用太阳能制备热水并利用光电板为楼梯间提供照明。
5改造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控问题 5.1施工中易存在的一些问题 部分节能改造工程中存在边施工边招标,或先施工后补招标等违法违规建 设现象。存在设计、施工、监理资质把关不严,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现象。工程设 计变更未与原设计单位洽商就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擅自修改节能改造设计文件。
施工前准备工作不足,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施 工质量过程控制需强化,存在重事后质量检测,轻过程质量控制的现象。采用的 材料产品进场检验、见证取样、复验等手续不严格,存纰漏等现象。存在隐蔽工 程验收缺失及施工、监理人员培训不到位,甚至缺失现象。不注重节能改造工程 细部工作,影响节能效果和使用寿命。对于节能改造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重 视不够,防火预案可操作性不强,形同虚设,落实不到位。
5.2应全力加强的几方面工作 (1)严格节能改造工程建设程序的管控,做到严格依法招标,依法建设。
(2)严格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把关,凭资质在资质范围内承揽工 程设计、施工和监理。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节能改造设计文件,如发现问题, 确需变更,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在实施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但不得降低建筑节 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并 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4)施工前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批,确保可操作性。
(5)建设单位必须组织施工负责人员和监理人员进行改造工程专业培训,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进行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培训。
(6)加强节能改造施工质量过程管控。严格要求采用的材料和产品要具 备质量证明文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进行进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 和使用功能的应按规定作进场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并经监理工程师或 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各分项改造工程要划分为若干检验批,检验批的 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分项工程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 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必查,工序间要进行交接检查并形成检验记录。
(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要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质量检验,检验 以检验批为单位分批进行,应有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检验合格后方可进 入下一道工序。
(8)加强对节能改造工程的监理,参加节能改造工程的监理单位要协同 建设单位,认真履行施工质量监督职责,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
(9)切实做好改造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层 层落实相关责任到人,施工单位消防应急预案、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教 育工作要落实到位;
施工区居民住户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施工前居民楼道和窗护栏 外堆积杂物的清理工作要到位;
保温材料的防火、动火前审批制度的执行,禁止 外保温工程施工与明火工序交叉作业,已上墙的保温材料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要 求及时覆盖,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等措施务必落实到位,杜绝可能产生的消防安全 隐患。
6节能改造后存在的一些问题 (1)与热计量收费脱节,导致热计量改造效果不能充分发挥问题。部分 地区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及乡镇热计量收费工作仍未推开,开展相对滞后,导致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完工后,热计量收费工作与热计量改造不能得以有效 衔接挂钩,致使一些功能被弱化、废弃,节能经济效果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并对 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有一定影响。
(2)改造后暖气罩的拆除和散热器的更换问题。既有建筑中所选用和安 装的散热器一般外观都比较差,多为老式铸铁散热器、钢串片散热器,样式陈旧、不美观,于是很多居民出于美观考虑,用暖气罩将散热器包起来,使温控阀和热 分配表无法感应真实的室内温度,且老式散热器存在金属耗量大,散热效果差等 问题,这就使本就较差的散热效果更大打折扣,严重影响供暖效果。研究表明, 散热器加装暖气罩后,对其散热量的影响最多可达30%左右。且有些老式散热器 使用多年,腐蚀严重,存在爆裂的危险。因此,应该给住户讲明道理,在改造时 将暖气罩拆除并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更换,选用美观大方,散热效果好 的钢柱式或板式等新型散热器。
7改造亟待加强的几方面 (1)节能改造中安装新风系统。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外围护结 构气密性明显提高,加之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后居民舍不得开窗通风,需要配置有 控制的机械通风装置,实现室外空气的不断置换,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干净。而就 目前来看,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尤其在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地区,由 于人们对新风系统安装认识、重视程度不够,其安装普及程度亟待提高。
(2)节能改造工程应结合改造实际,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应用。针对 不同气候条件对采暖、空调、热水等的需求差异,应因地制宜地选用可再生能源。
如在寒冷且地下水资源丰富地区,对采用集中供热系统的建筑,改造时可选择地 源热泵系统作为补充,以获得较好的节能效果。当地可利用的资源状况是可再生 能源技术应用的重要保证,务必充分论证。如对地源热泵系统、地下换热方式的 选择主要取决于水文地质结构、岩土体热物性等,还应考虑到对水资源的合理利 用,防止污染和浪费。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与其他常规能源相比,初期投资较高, 改造前应进行充分的经济性分析并应充分考虑设备运行状况、能源利用效率等因 素,将可再生能源系统作为原有系统的补充,构成复合式系统,或在条件允许的 情况下直接采用可再生能源系统进行替代,以最终实现高效低耗的节能改造目的。
同时确保可再生能源在节能改造工程中与原建筑结合的安全性、美观性。总之,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不是一项简单的短期任务,而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 复杂,需要各地、各级政府本着严肃认真、务实负责的态度,把其列入重要工作 议事日程,以促进城乡建设领域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 力做好,不断强化和推进本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通过有条不紊的逐步 实施,实现本地区人民居住环境的不断优化和民生的不断改善。
作者:靳华 单位: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