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氨基糖苷类药物在治疗中的使用心得
剖析氨基糖苷类药物在治疗中的使用心得 摘要: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由链霉菌或小单孢菌培养液中提取或以天然品 为原料半合成制取而得的一类水溶性较强的碱性抗生素。主要包括:链霉素、新 霉素、庆大霉素、卡那毒素、妥布霉素以及阿米卡星、奈替米星等。氨基糖苷类 抗生素对革兰阴性杆菌作用范围大,强而持久,且还具有较长的抗菌后效作用。从抗菌作用的特点看,氨基糖苷类是一类较优良的抗生素,然而,该类药物的治 疗浓度范围窄,不良反应较常见,其中有些是不可逆毒性,这是限制它在临床广 泛使用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氨基糖苷类;
治疗 1不良反应及临床表现 1.1肾毒性: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肾的毒性主要损害近曲肾小管上皮细胞, 一般不影响肾小球,临床上主要表现为蛋白尿、管型尿、红细胞尿等。严重者致 氮质血症,肾功能减退,肾小管的损害程度与剂量大小、疗效长短成正比,尿液 变化一般在用药后3~6天发生,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恢复,应注意及时停 药。
1.2耳毒性: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耳毒性主要临床表现可分为:①前庭功 能失调,用药后其发生率依次为:卡那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② 耳蜗神经损害,用药后其发生率依次为:卡那霉素>阿米卡星>西索米星>庆大 霉素>妥布霉素。但这两类症状并非绝对,有可能两者兼有。
1.3神经肌肉阻断作用:氨基糖苷类药物有类似箭毒样作用,阻滞神经肌 肉传导,表现为心肌抑制,肌肉松弛,血压下降,有引起呼吸骤停、突然死亡的 危险,特别对于肾功能不全、血钙低下或原患有重症肌无力者。氨基糖苷类对神 经肌肉阻断作用:新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或阿米卡星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
1.4造血系统毒性反应:链霉素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卡那霉素、庆大霉 素可引起白细胞减少。
1.5过敏性反应:临床表现主要为:过敏性休克,皮疹,过敏性紫癜,血 管神经性水肿,过敏致死。
2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使用注意事项2.1氨基糖苷类的肾脏毒性:肾毒性的强弱次序为:卡那霉素和西梭霉素 庆大霉素和丁胺卡那霉素妥布霉素链霉素,随着用药剂量增加,积聚逐渐增加, 而排泄却缓慢,应用10天以上易发生肾毒性。故应用该药时应注意限速、限量, 注意监测肾脏功能和血药浓度,如有明显变化则应及时停药。
2.2氨基糖苷类的耳毒性 2.2.1耳毒性与药物的疗程、剂量和用法有关。一般情况疗程不超过7-10天 为宜,如病情需要延长疗程应定期作电测听及前庭功能试验。
2.2.2耳毒性与患者的肾功能有关:肾功能减退患者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易发生耳毒性。使用时首次剂量可以按原剂给予,以尽快达到体内的有效浓度。
随后给药必须根据肾功能的损害程度调整剂量,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测定,给 予个体化治疗。
2.2.3耳毒性与年龄的关系:妊娠妇女、婴幼儿应避免使用。老年人使用时 注意观察及监测是必要的。
2.2.4耳毒性与家族遗传的关系:据报道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家族致聋性。
因此临床使用时应仔细询问该药中毒家族史。
2.2.5耳毒性与联合用药的关系:①两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宜同时应用或 前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否则可增加耳毒性,甚至停药后仍继续进展至耳聋, 往往呈永久性。②不宜与其他耳毒性药物(如万古霉素)及强利尿剂速尿(呋喃 苯胺酸)、利尿酸(依他尼酸)合用,可加强耳毒性,不应合用。③不宜与抗癌 药卡铂、顺铂合用。④不宜与碱性药物合用碱性药物能增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 抗菌作用,但耳毒性亦增加,需注意。⑤不宜与乘晕宁茶苯海明,苯海拉明,异 丙嗪等抗眩晕药合用,耳毒性症状不易察觉,使用时注意。
2.2.6氨基糖苷类耳毒性的药物治疗作用:该类药物耳毒性早期发现,及时 停药,尚可用药物治疗能及早恢复听力和阻止耳毒性继续发展。常用维生素B12、 维生素A、D或软骨素,三磷酸腺苷。中药骨碎补15g,每日1~2剂,水煎服,苍 术每日3g口服,急性中毒,静脉输液以促进药物排泄,以达到减毒。
3氨基糖苷类神经肌肉阻滞3.1本类药物与肌肉松驰药合用可加强神经肌肉阻滞而有一定的危险性。
3.2抗胆碱酯酶药(新斯的明等)可以拮抗某些氨基糖苷类的神经肌肉阻 滞作用,可用于该类药物所致的重症肌无力或呼吸麻痹的急救。
4氨基糖苷类的过敏性反应 由于临床尚无统一的皮试方法,临床医师应对既往有些类药物过敏史,过 敏体质患者改用其它抗生素。
结语:由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毒性作用限制其发挥临床广泛的治疗作用, 故应积极推求其合理应用并及时监测,以力求降低其不良反应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