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旅游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国内游、出入境游市场全面形成。旅游安全是为游客提供人身和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这是旅游体验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顺利进行的保证,是旅游目的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旅游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因为旅游犯罪,如抢劫、盗窃或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因素威胁到游客的安全,所以,一些游客取消旅行计划。旅游安全对一个国家和地区旅游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影响一个国家和地区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没有安全的生存和发展旅游业是不现实的,没有安全,没有旅行。
关键词:旅游安全 保障体系
一、旅游安全的内涵
旅游安全发展的基本含义是安全和健康,随着旅游业突出的经济效果,社会功能日益显现,所以就必须树立旅游安全的概念。旅行安全具有提供整体,全面的特点,旅游安全问题不仅影响游客的感受,并会影响到旅游业的发展和决策。旅游者的安全风险是指游客在面对旅游经营问题上的安全风险。旅游安全风险是相互依存的系统,由特定的旅游景点和旅游环境组成。
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在一方面,安全是正常的旅游活动的保障,并且是旅游业发展的先决条件。旅游者希望通过旅游寻求改变精神状态,以得到最大的生理和心理的满足,达到精神上的愉悦。旅游安全供游客在愉快,轻松提供最大的保护,让游客能真正前往不同的地方到生活的经验,实现了心理转变游客的身份角色。由于基于旅游出行活动为基础的存在和发展旅游业,没有安全存在和旅游业的发展是不现实的。而另一方面,有些人认为旅游能促进人体的交流与合作,从而创造一个和谐共处的氛围。旅游安全是实现人类的这一和谐共处,为大气交换的基本条件。
通过旅游安全的研究,以最大限度地发生安全问题的法律和表现的空间和时间分析。然后想办法去解决研究的旅游政策和相应的防范措施旅游企业,因此,旅游部门企业开展旅游发展规划及实际管理具有实际意义的指导。游客和旅游活动可以不安全感有充分的认识,提高旅游安全意识和预防。
二、中国旅游安全现状
通过旅游,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来参与到其中,从而获得快乐和享受的一种新形式。但旅游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外相比,旅游业还有很多不足的安全性问题。目前社会各界对旅游安全问题仍不够重视,经常有悲剧发生。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建设与实际不能同步。法律和法规是旅游安全基本的保障体系,为旅游安全预警系统,救援系统,保险系统等的指导和法律规范的建立确定基础。目前,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和体制,明确定义了旅游安全管理的机构以及相应的职责和任务,为旅游安全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虽然中国目前有《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但旅游业仍然缺少一部主要的法律《中国旅游法》,也没有具体的法律来保障旅游安全。其他的零散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是不系统的,不全面的,缺乏权威性。这些都表明中国仍没有将旅游安全和旅游安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2、没有真正建立与国际标准相统一的旅游安全联动机制。旅游业涉及到多个部门,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工商、保险、媒体、通讯等政府机构,但中国这些部门和机构在一般情况下行政隶属关系是不清晰的,从而导致多头领导,管理混乱,经常形成三不管地带,形成旅游管理上的真空。这种缺陷是由于目前中国的旅游管理制度没有真正建立与国际旅游统一的安全机制。
3、旅游保险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相对于中国蓬勃发展的旅游业,中国的旅游保险显得相对平静。我们的旅游保险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旅行社责任险,指游客没有过错,主要是旅行社的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另一个是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包括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损失,如在旅途中出现盗窃和抢劫造成的损失。我们的旅游保险消费相对比较落后,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除了约20%的游客有出行旅行团保险,大多数的旅行社都没有买保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数据显示,中国的旅游市场应该是至少100亿元的消费潜力,但也有80%到90%的市场是没有经过开发的。
三、中国旅游安全保障体系构建
如今,旅游业已成为生活的主流方式,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有效地减少和减轻旅游带来的安全问题,以确保在游客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旅游,所以中国旅游保障体系的建设将提上日程。而作为一个开放的社会系统工程,中国旅游保障体系由五个子系统组成,有旅游安全政策和法规,政府监管体系,旅游安全预警系统,旅游安全和救援系统和旅游保险体系应该。只有这些相关方面联合协调才能真正建立旅游安全体系。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与旅游业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为了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完善立法体系,加强引导和规范管理。应积极参考国外与安全相关的旅游法律制度,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提高安全性和法律法规的完整性。中国旅游安全政策法规体系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主体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二是行政法规,如《旅行社条例》、《旅游开发与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三是一些规章制度,如《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等;四是各个地方的旅游法规规章。将旅游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并对实践起到积极引导作用,进而提高安全管理的运作效率。
2、调整中国旅游安全政府管制体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政府代表公共利益、公共事务和公共权力的行使,是维护公共秩序、公共产品的提供者,现在主要是政府主导旅游发展战略。因此,旅游安全事件管理,政府将发挥保障游客安全的主要角色。应协调行政组织参与旅游保障体系的构建,整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公安消防、警察、医院、卫生防疫部门等部门来统一发挥功能。组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旅游安全的系统,实现标准化和操作化。
旅游业协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发挥的作用以保证游客的安全:1、积极推动政府的旅游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并协助执行。2、组织成员订立行规并严格监督,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行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和监督成员,以保证游客的安全,检查企业经营和管理,做好安全事故的安全措施或相应的奖惩措施。3、通过制定质量标准,做好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让游客享受更满意的服务,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4、积极协助会员单位在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做好调查工作,维护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利益。
3、构建中国旅游安全预警体系,化被动为主动
预警是旅游安全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旅游安全管理的关键,这样可以减少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变被动为主动,在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前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尽管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非常低,但确实是客观存在的,无法避免。因此,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和旅游从业人员、游客和旅游目的地居民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加强安全意识,真正重视旅游安全思想。其次,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前,要及时捕捉信号进行了分析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可以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损失,甚至避免事故。因此,中国旅游安全预警系统安全信息收集、分析、战略制定和发布的信息,和其他功能,针对这个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国的旅游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通信保障机制是至关重要的。再次,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改进现有的旅游安全应急计划,应该通过专业检测系统,严格的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仿真培训和协调练习,及时检测和不符合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提高旅游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减少旅游安全事故和损失的可能性。
4、加强中国旅游安全救援体系,控制事态发展
提高预警系统虽然有助于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数量和及时发现症状,但不能完全避免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加强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准备系统旅游安全事件管理系统是必不可少的。应该首先建立一个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安全救援指挥中心,联合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城建、园林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文化部门、文物、卫生防疫部门和相关机构,扩大现有功能。它的责任主要表现在整个旅游安全救援工作,作为一个整体,协调。在紧急情况下,立即启动救援网络,与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控制局势。
5、完善中国体旅游安全保险体系,有效地降低和化解旅游风险
在旅游的过程中,不管通过什么手段来预防和控制风险,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组织者要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游客也必须购买旅游意外伤害,旅游救援种植,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得到经济补偿,及时减少损失。而保险公司需要开发旅游保险险种,促进旅游综合保险;完善和拓宽销售渠道,可以花更多的时间在服务和宣传,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旅行社和游客的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