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教育培训中心简介【《中国电力教育》】

杂志简介

主管与发行

  《中国电力教育》杂志(China Electric Power Education)是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管、中国电力教 《中国电力教育》2011年02期

育协会主办、华北电力大学承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11-3776/G4,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7-0079。 杂志根据服务和面向对象的不同,涵盖学校教育教学和企业人力资源两大方面的内容,主要针对教育教学、培训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领域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是各级各类院校师生员工、企业人力资源和教育培训机构从业者发表研究成果、展示风采成就和开展工作交流的理想平台。

杂志历史

  《中国电力教育》杂志创刊于1985年,1985—1991年为内部刊物,1992年被国家新闻出版署确认为具有国际国内统一刊号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物。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杂志的主管单位历经水电部、能源部、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等部门,曾用刊名《电力高教研究》和《电力高等教育》。   2004年8月,杂志的主管单位确定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办单位确定为中国电力教育协会,并由华北电力大学来具体承办。   杂志根据服务和面向对象的不同,涵盖学校教育教学和企业人力资源两大方面的内容,主要针对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领域开展学术理论探讨、政策法规解读、工作实务交流、前沿新知介绍和资讯信息传递,是各级各类院校师生员工、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和教育培训机构从业者发表研究成果、展示风采成就和开展工作交流的理想平台。

主要栏目

  《中国电力教育》杂志“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内容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设置 《中国电力教育》2011年03期

有教育探索、管理方略、人才培养、教改经纬、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师资队伍、职教论坛、研究生教育、思政园地、学工广角、它山之石、外语教学与研究、图书馆工作等栏目。   《中国电力教育》杂志“企业人力资源”方面的内容围绕企业人力资源、教育培训、企业文化、经营管理等领域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设置有领导论坛、继教探索、人才培养、人力资源、教育培训、教坛心语、企业文化、经营管理、电力经济、电力技术、交流园地、工作笔谈、机构展示等栏目。   《中国电力教育》增刊每年6月、12月出版,设有经济与管理、教育与培训、 文化与社会、能源与电力、技术研究等栏目,常年接收来稿。   《中国电力教育》所载文章被全文收录到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龙源期刊网等多个数据库。

编辑委员会

名誉主任

  刘振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理事长、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

主任

  孙玉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副主任

  王志轩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刘吉臻华北电力大学校长

委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国元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卞蓓蕾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王增勇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田力利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乔军平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刘先军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   许兴洲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祁 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孙建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鉴教中心主任助理江炳思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江 毅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人事部主任李双辰华北电力大学党委副书记   余文宝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何亚非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张志锋中电联技能鉴定与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张念木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李宝英东北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李明亮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李艳君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李燕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武洪举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徐小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秦天明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徐玉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鉴教中心主任   高宏伟西北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服务对象

概述

  《中国电力教育》杂志主要面向全国各级各类院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者、电力及相关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特别是人力资源部门和教育培训部门,以及政府和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主要对象

  主要服务对象和订(赠)阅对象如下:   1.国家能源局、电监会、中电联和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等相关部门;   2.两大电网总部及其区域、省、地级市各层阶下属单位和直属单位人力资源和教育培训部门;   3.五大发电集团总部及其区域、地方管理机构、所属各大电厂和直属单位人力资源和教育培训部门;   4.电力辅业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单位和直属单位人力资源和教育培训部门;   5.地方能源集团总部及其所属各大电厂和直属单位人力资源和教育培训部门;   6.国家核电、中广核等核电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人力资源和教育培训部门;   7.东方电气、特变电工等各大电力设备制造厂家人力资源和教育培训部门;   8.社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和教育培训机构、研究机构;   9.高等学校涉电院系领导和各级各类涉电职业技术院校(培训中心);   10.各级各类院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者和其他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