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学毕业生的论文写作研究 法学论文写作与资料检索

有关法学毕业生的论文写作研究

有关法学毕业生的论文写作研究 近几年,在法律教学过程中,有很多学员经常反映不知道如何写作论文,本 文针对近年来指导学员论文写作的常见问题和不足,提出若干参考性意见,供大家 参考。

一、学员写作法学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被动性学习所造成的被动性思维习惯。在这种消极思维习惯的影响下, 学生总认为教科书是金科玉律,老师的观点是天然正确的,失却了怀疑和批判的精 神,从而导致主动思维的动力不足。这样一来,便很难实现论文的独创性和创新性 要求。解决之方法是,加强学习的主动性,对于教科书和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知识 点,一定要知其然但同时也要知其所以然。

(二)知识积累不够造成的只有感觉和判断却无法论证的困境。在学生中, 学刑法一学年,从没有读过贝卡利亚的《犯罪与刑罚》的大有人在;学民法一学年, 不知道罗马法为何物的学生也不乏其人。学生去图书馆看书,也只是看看不同作 者编写的教科书或者做做习题而已,并没有掌握知识的内涵与实质,导致为写论文 必须的专业知识储备不够。这样一来,又容易陷入“要么不敢怀疑,要么乱怀疑”的 困境之中。例如,或者将“杀人偿命”视为天经地义和不可更改的律条,或者就认为 “中国应该立即废除死刑”等等。解决之方法是,多阅读与课程相关的课外参考书, 并养成写读书笔记的良好习惯。

(三)存在急于求成的浮躁,缺乏持久关注的耐心。学生对于一个自己感兴趣 的课题,往往从自己对于某个教师个人的喜好程度或者一时兴起的少年意气等心 理感觉出发去写作,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想着如何去克服写作上的困难,也不敢主动 去请教老师,往往选择换一个题目或者抄袭拼凑成文了事。解决之道是,端正自己 的学习态度,强迫自己深入思考问题并排除各种诱惑性因素,向专业课老师经常而 耐心地请教,在请教中巩固或者修正自己的兴趣指向。

(四)方法论的缺乏导致视角和实证严重不足。只知道沿袭固定的写作方法 和写作模式,完全按照“写作价值―――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 ―――例证―――解决问题的方法―――结论”的简单模式去写作,从概念到概 念、从命题到命题地进行写作上的循环运动,重复前人所走过的老路,结果越走越 狭窄,最终发现自己只是原地踏步而已。解决之道是,开阔自己的知识面,广泛涉猎 各种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并注意知识的关联性,培养联想式思维方法。另外,建议大家特别重视社会法制实践中的各种调查报告和统计数字,在一切的论证 方法中,实证和数字统计分析的方法是最有说服力的写作方法。

(五)不会搜集资料和进行文献检索。常见的情况是,或者觉得没有什么参考 资料,或者是资料一大堆觉得无所适从。解决方法是,首先搞清楚自己要写的题目 属于什么学科和什么领域,然后了解该学科和领域中的重点专著和重点论文,最后 阅读该专著和论文,了解该问题的相关原理和知识。另外还需要注意一个相当重 要的问题:搜集相关的法条、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国际 条约和公约、相关案例等等。充分利用电脑进行文献检索也是个好办法。

二、如何选择法学毕业论文的题目和拟定提纲 (一)选题的出发点大致有如下方面:从自己特别熟悉或者学的扎实的课程 出发进行选题,适合于某部门法成绩相对较好的学生,例如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成绩 均高于民法和民事诉讼法成绩的学生,就适合选择刑事法律类的论文做题目;从自 己的学习兴趣出发进行选题,适合于思维敏捷和专业意识不太强的学生,例如对于 教师在课堂上讲的某知识点或者原理感兴趣并且有灵感产生,就要抓住这种感觉 发展成毕业论文;从自己将来打算从事的职业出发进行选题,适合于对于自己的人 生规划有主见的学生,比如将来打算做律师,就可以选择诉讼法、证据学、或者律 师制度与实务方面的论文,做法官的可以选择司法改革或者司法程序方面的论文;
从自己关注的社会现象出发进行选题;从科学的融会贯通规律出发进行选题,适合 于兴趣广泛的学生,例如在文学和法学之间的交叉地带选题,或者在法学和经济学 的中间地带进行选题;从和老师进行科研合作出发进行选题,适合于有科研基础, 曾经多次写作法学学术论文,参加过论文竞赛活动,甚至是发表过论文的学生;从 学科课程论文和作业的基础上进行选题,适合于除以上几类学生之外的其他的学 生,在做课程论文的时候不要应付了平时成绩的考察就算完了,要留下自己花费功 夫比较多的课程论文,以后逐渐积累形成毕业论文。

(二)如何进行选题创新。从广义上说,选任何法学专业范围内的题目都能够 写出新东西来,只要你有新观点、新发现、新角度、新研究方法、新材料等等。

但是这后面的“五新”大大限制了学员写作论文的选题范围。这是由于作者多数是 第一次写法学学术论文,缺乏经验,也缺乏深厚的知识积累,难以把握;同时,五千字 以上的字数这个条件也对选题有很大的制约,如果求新,往往在写几百字以后就感 觉到自己没有什么可写的了。解决的方法是,首先,注意从课堂听讲中求新,从教师 在课堂上的讲解获得灵感。其次,要搞清楚自己感觉到的“五新”是不是确实是新 的创造,在确定确实有新意之后,要把旧有的知识、观点和说法进行重复,衬托出你观点的新颖之处。最后,提出你自己的论证和论据来。根据许多毕业论文的选题 经验,选题创新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本专业的研究空白、发生争议的话题(自己的 观点感到较为充分)、对比性的话题、从其他专业角度研究本专业的话题(这是一 种选题的边际效应)、刚刚冒出来的本专业的新问题,都可以产生选题的创新性。

(三)如何写提纲。选题初步确定后,就要写提纲了,为论文搭个骨架,确定论 文的基本结构和写作字数的多少。在写提纲的时候,首先要尽可能多地收集、阅 读国内外同一论题论文。其次要阅读相关专业书籍,充实论题相关知识。第三要 利用实习时间或者假期进行社会调研。第四要和老师与同学讨论,激发创新灵感, 思索创新论点和论据。最后,要安排拟定论文段落提纲,大体上要写1000字以上为 最好。提纲的常用拟定方法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是通常的论述方法。大体上按照“概念、特征、沿革、意义、构成、责 任、适用中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的线索顺序写作。在很多法学文章中,都是这 样来结构的,例如,这个制度是从外国介绍过来的,就要在介绍沿革中多着笔墨,详 细说明这一制度的来龙去脉,以及借鉴这种制度的好处。写实务性较强的文章,要 在构成和责任以及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上多下功夫。二是总论分论方法。如果写一 个制度的内容很多,又要介绍总的制度,又要介绍具体的制度内容,这时候,用总论 分论的方法写,眉目清楚,一看就明白,写出来的效果就比较好。有人在写作《中国 合同责任研究》一文中,就是用的这种方法。上篇将中国合同责任的总的问题说 清楚,下篇将各种具体的合同责任一一作以介绍。三是判解研究方法。找一个有 研究价值的案例,先写案件事实,再写审理经过和判决结果,第三写对于该判决的 不同意见和观点;第四写自己赞成的意见和观点以及理由,进行破论和立论,第五 进行结论和理论归纳,指出实证分析的价值和立法与司法中的价值和立法建议。

这种研究方法的文章结构,比较灵活,总是先从判例和司法解释入手,进行分析,阐 释法理,说明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和处理办法。四是综述方法。对一个问题进行综 述,也是一种结构文章的方法。这种方法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对某种会议的讨 论进行综述,对一年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都是这种结构方法的运用。第二种是对 具体的理论问题进行综述,同时加以评价,例如在某个理论问题上,归纳出几点,对 各家学说进行分析,讨论,最后做出评价。这种结构方法可以按照问题来结构,较为 灵活。五是平铺直叙方法。例如,在一篇文章中,要说几个问题,就一一点出来;列一 个题,就说明一个问题;再列一个题,再加以说明这个问题。这种方法极为简单,很好 用,就是文章看起来较为呆板。六是书评写作方法,就更加灵活了,不再赘述。

三、如何进行文献检索和摘录文献检索可以考虑走以下几个步骤: (一)以选题为中心,对广义领域的研究状况进行材料搜寻,然后缩小到选题 本身较小的研究领域。广泛搜索之后,再逐步缩小搜索范围,这对于把握自己准备 论证的话题在较大范围内的地位和意义,是必要的一个步骤。

(二)在适当缩小搜寻范围之后,一个侧重了解的情况便是已有研究成果的 研究方法。它们采用了哪些研究方法,有什么成功的经验和存在哪些问题;它们没 有采用哪些方法,这些方法对于选题是否能够产生新的结论等等。

(三)了解不同学派的基本情况。多数选题在学科的历史发展中都存在不同 的观点,甚至形成了不同的学派,检索时要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和客观的分析,在 比较中确定自己的基本观点或倾向。这个步骤对于形成作者自己的观点,具有相 当重要的启示意义。

(四)对指导老师进行有计划的访问和请教。许多材料其实并不存在于有形 的文字和声像之中,而是存在于老师的头脑中,及时挖掘这类活的材料,对于提高 论文的价值,意义重大。如果老师在所选题目领域内学有所长,那么只要你说出自 己关于选题的想法,往往会得到许多忠告,包括对选题的价值评估、选题的大致可 能的论证视角,甚至未来论文的框架结构等等,这种帮助是十分可贵的。

(五)面对已有的材料和指导教师的意见,分析研究空白和不够深入的地方, 可以作为进一步分析手头材料的突破口,成为论文的主攻方面。

(六)在第五步的基础上,再考虑需要研究的新问题、新情况。前人没有涉及 到,而现在又急需作出解释,或得到解决思路的地方,可能出现新观念或新视角。

(七)经过第五和第六步,进一步有目的性地查找本学科的材料。这时选题的 主攻方向有了,就会产生深入查找材料的动机,文献检索的目的性更强了。这时找 寻的材料,大多可能直接与将来要写作的论文相关,因而,这时查找材料与做笔记 并重。做笔记没有一定之规,可以根据自己研究的内容和个人习惯采用一种或多 种形式。

四、关于论证和准备论据的方法 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主题确定了,论证方法不对,也不会写出 好的文章。(一)确定文章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还是驳论。在一般情况下,法学文章的 基本论证方法应当是立论。就是在这篇文章中确立一种什么观点,其实也就是文 章的基本论点。围绕着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合理性、正确性、必要性,以及具 体的适用方法,使这个观点立得住,别人批不倒,立论就成立了。

有时候,法学文章也要用驳论。集中一个错误的观点,进行全面的批驳,展现 这一观点的谬误所在,认识它的错误本质,推翻这个主题,使之不能够在理论界兴 风作浪,让它没有市场。采用驳论写作的文章也是有的,只是不多。驳论的结果, 还是要确立自己的观点,没有自己的观点,驳论就没有力量。当然,在一篇文章中, 既有立论,也有驳论的,是最为常见的。立论和驳论在一篇文章中结合得好,文章就 是成功的。

(二)研究具体的论述和论证方法。比较法、演绎法、归纳法、推介法、综 述法等等,这些方法都可以在文章中使用。有的时候做一篇文章,就使用一种论述 方法。例如,用比较法写作一篇文章,就是比较法学的论文。推介国外的一种制度, 说明中国可以结合自己的实践情况借鉴使用,就是推介法的文章。

实际上,在一篇文章中,尤其是分量较重的文章中,往往不会只用一种论证 方法,而是根据文章说明的具体情况需要,各种方法综合运用。在初学者看来,在一 篇文章中使用各种论证方法,有些眼花缭乱,理不出头绪。但是,只要在写作实践中 坚持下去,并且经常动脑筋想问题,就一定会学会运用这些论证方法。我有一个学 生写了一篇推介美国的一项诉讼制度文章,谈到美国的这项制度怎么怎么好,怎么 怎么操作,但是对如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将其引进到中国来予以借鉴,没有提 出一句。这样就影响了文章的价值。我们写文章的时候,要注意研究实用的价值, 应当避免这样的问题。

(三)关于论据。论据是为证明自己的观点而准备的各种材料,包括实证调查 的数据、众多的事实、权威人士的意见、历史证据等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除 了少数现实政治的选题外,“权威人士”主要是指本专业本领域内的专门家,而不是 当权的政治领导人,学术研究与政治理论宣传要求的请“权威人士”说话,是有差别 的。

论据如果不经过论证,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论据准备好了,接着就要紧紧围 绕每一个立论,动用自己头脑中各方面的知识进行论证。五、关于文字表述等问题 (一)法学论文的表述,文字不要花哨,要平实,要精练,要言之有物,要说到位。

切忌哗众取宠,华而不实。当然,在写作的时候,也可以让自己的文章有一点色彩, 但是不能过浓,过浓就不是理论文章了。同时,在论述的时候,要说到为止,不能怕读 者不明白,就翻来覆去地讲,既浪费文字,也浪费读者的时间。只有将读者设定为同 等的研究者,才能够起点高,把文章写得精炼。如果是写普法文章,那当然要按照读 者是普通人来写,要按照读者是不懂法律或者很少懂法律的人来写。

(二)写文章要分题,分成几级小标题(短小的文章除外)。在总标题下,一篇大 的文章要分成不同的级别的小标题,称作一级题、二级题、三级题、四级题。一 般情况,分为三级题就行了,分四级题的也很多见。不同的题级,要用不同的题号。

一级题用“一、二、三”,二级题用“(一)、(二)、(三)”,三级题用“1、2、3”,四级题用 “(1)、(2)、(3)”。这样,文章就眉清目秀,井井有条。当然,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 变通的,例如不用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 其三,都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

(三)关于注释。注释要写得规范。最规范的,就是《法学研究》的注释方法。

大家在写作的时候,要好好看《法学研究》上的文章注释的方法,严格照着做,使自 己的文章在形式上看起来就很好看。现在的注释是太不规范了,包括大的学者都 是如此。写文章要从小处严格练习,养成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