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对策 [浅议提升文明旅游的对策]

浅议提升文明旅游的对策

浅议提升文明旅游的对策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公民外出旅游逐渐成为全民化意识, 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2015年中国内地出国游人数将超过一亿,2020 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但经济的高速发展 与文明发展速度的不匹配,表现在我国现阶段旅游者素质普遍较低,旅游行业相 关消费管理长期滞后,以致在旅游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不文明行为。如当下妇 孺皆知的“大闹亚航”“强行打开飞机舱门”“爬红军雕塑”“辱骂游客”“华尔街骑牛 照”“埃及神庙刻字”“卢浮宫‘洗脚池’事件”以及近日引来吐槽声不断的“樱花雨” 事件等等,中国游客常常“不拘小节”,随处抛垃圾、在路边长椅上脱鞋脱袜子、 大声说话、走累了随处蹲下、对于外国和当地文化和规定不以为然,引起了有些 国家和地区人们的不满,导致国内外的一些优质景区景点和服务设备设施不对中 国游客开放,限制中国旅游者进入,拒绝接待中国旅游者,形成国别歧视,使大 多数没有文明劣迹的中国旅游者与其他国家游客同等享有旅游资源的权利受到 损害。而少数中国旅游者的不文明陋习却向那些本不了解中国和中国人的国家传 递了有损国家形象的负面信息,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其对中国和中国公民的认知与 认同,在境外的“窘态百出”更被贴上了“中国特色”的标签,影响了中国人的海外 形象。文明旅游,不仅关乎国民素质修养,也展示着一个国家民族的文明程度。

我国旅游者的种种不文明陋习,不但破坏别人游玩的雅兴,使社会公众道德备受 质疑,也让中国国家和地区形象蒙羞。

对于如何改善和杜绝不文明旅游行为与陋习,提升文明旅游素养的对 策,已成为当务之急。使参加旅游的游客能自觉地成为中国形象的名片,做一名 中华文明的传播者,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一、加大宣传学习力度,进行全民性文明旅游教育 1.旅游相关机构的宣传 与旅游相关的各地政府管理部门、旅游集散中心、旅行社应通过旅游 宣讲会、旅游宣传页、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等媒介加强对文明旅 游的宣传力度,张贴文明旅游宣传海报,发放《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宣传彩页,大力宣传文明旅游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互惠互利的关系,大力宣传 旅游活动可能会给环境造成的损害,尤其应让公众认识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对一 个国家形象、旅游环境、景区景观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对其他旅游者享受资源的 不公平性。与旅游相关的政府部门应经常性地向旅游者,旅游地居民公布环境质量信息及污染对健康、经济、环境的损害,使旅游文明能真正地深入到旅游地公 民和进入此地的旅游者的心中。

2.学校等教育机构加强宣讲文明旅游 文明旅游教育形式多样,主要概括为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 是指通过非正规非官方的方式将文明旅游的理念和旅游中自身行为约束的观念 传递给被教育者的一种教育方式,这种传递更多是潜移默化的而非强行的,更多 依靠旅游者自身意识的提升。而学校教育即由国家教育机关统一要求,制订关于 文明旅游教育教学的大纲、内容和学时,在特定的时间内,对全国统一年龄阶段 的学生所进行的旅游文明教育。让学生去学习,然后管理自己、管理家人、朋友、 同学、同事等。通过种种措施使社会大众游客意识到,你的一言一行在国际旅游 中都意味着一种“文化展示”,旅游者行为上仍然受道德情感约束、仍有责任意识 存在。让游客意识到个人行为影响着国家形象。

二、加强全社会监督机制作用 1.健全投诉机制 “旅游者素质从来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与制度、环境息息相关”, 在社会公民素质尚未达到一定高度时,还需要在外部制度及管理上付出更多的努 力。围绕出境游、交通、住宿、就餐、景区服务等消费者常见的投诉问题,要切 实做到投诉方便,有人受理,及时处理,妥善解决,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2.健全法律 第一,应加强旅游政策、法规的立法与监督工作,要力争做到有法可 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法律、法规上控制人们的旅游行为。第二,应加大 对旅游不文明行为的经济惩处力度,从经济上约束人们的旅游行为。第三,还要 更好地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到消除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攻坚战中来,可以利用微信、 微博、互联网等媒介,利用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从道德舆论上引导人们文明的 旅游行为。国家旅游局和中央文明办可以在自己的网页上建立专门的中国境外旅 游者不文明行为的投诉站,对全世界开放,收集一切有关的投诉资料,包括影音、 图片等,然后通过校对时间、地点并与档案数据库资料对比,查证出是何旅行社 的哪位旅行者所为,或自组旅游者所为。与国外旅游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因为他 们往往掌握着旅游景点的监控权,能通过高技术设备,如景区摄像头等捕捉到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第四,对国内旅行社及境外旅游者发现不文明行为的激励机制 要加强。如果监督工作能为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境外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具体责任人, 那么激励手段就有了依据和实施对象。第五加大行政惩罚力度,对不文明行为责 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是促进其文明行为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中央文明办针 对境外旅游者不文明行为,提出过不排除今后在“护照法”中增设相关惩罚性条款。

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设计出一套科学的、具有系统性的旅游管理 程序,做好游客的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旅游管理者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加 强文明旅游舆论监督,使少数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从人们的视线中逐渐消失。

三、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1.提高旅游管理部门执业人员素质 我国政府旅游主管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文化教育管理部门以及酒店、 交通、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商店、娱乐场所的管理者和员工等,没有 起到身先士卒、垂范作用,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责任,他们对少数游客在 旅游过程中做出的不文明行为没有起到管理和监督作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以提升旅游的文明素养,一定要抓好旅游部门人员阵地建设,传播文明的旅游 方式。

2.提升旅游景区从业人员素质 旅游景区既是为旅游者服务的前言窗口,也是对群众进行文明旅游移 默化教育的重要阵地,因此,一定要增前言窗口带动和示范作用,景区工作人员 的引导和督促提醒的作用,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创建 文明景区,把各类旅游景区建设成为传播文明旅游的重要场所,提升景区从业人 员的文明素质,以身作则,动用各种方式对广大旅游者进行潜移默化的文明旅游 教育。

3.提高旅游专业队伍素质 作为旅游服务集团的专业导游集体,要提高专业素养与意识,时刻树 立文明的旅游光辉典范。例如领队在出行前在与客人所签合同里附加文明出行的 公约;
旅行团回国后,由领队对行程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总结,并针对不文 明行为加强重点教育;
今后对于有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建立专门的档案,以便在这 些游客下次出行时进行重点提醒;
《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 文明旅游规范》两项旅游业行业标准,在指导游客文明出游方面明确指出,导游、领队将有权通过旅行社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游客不文明行为。《旅行社行前说明 服务规范》是国家旅游局首次对旅行社服务全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提出专门的行业 服务标准,首次将“文明旅游”以旅行社行业标准的形式明确下来。《导游领队引 导文明旅游规范》则是规范文明旅游引导的第一个专业性行业标准。据国家旅游 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导游、领队能发挥好正面引导和督促提醒的 作用,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旅游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 我国旅游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全国各地掀起了旅游热潮,催 生了一部分新的景区,也使已有的景区在进入性、可观赏性、旅游资源的开发利 用等方面都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例如一些景点服务设备设施不齐全,垃圾桶间 隔较远,厕所指向不明,游客过多,卫生打扫不及时,容易使旅游者产生“不合 作”心理,做出不文明行为。加之诚信机制缺乏,旅游者处处提防导游人员“欺 客”“宰客”,无暇顾及不良习惯。这些因管理服务不到位都容易在旅游者身上体 现出来。要抓好景区管理,提高创建水平。一是要坚持保洁制度,保持景区景点 的环境整洁,努力使各个景区景点都能做到风景引人,环境宜人。二是要加强旅 游市场管理,采取 因此,提升公民旅游的文明素质,杜绝不文明旅游陋习,既需要有关 旅游管理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旅游市场,更需要作为旅 游者的我们提升自身素质和文明意识,尊重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风俗和习惯, 做一个为美景添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