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岩烧道谈灾难报道新闻伦理|灾难报道伦理研究

从周岩烧道谈灾难报道新闻伦理

从周岩烧道谈灾难报道新闻伦理 1灾难的报道方式 2011年9月17日日合肥市的花季少女被少年陶汝坤用汽油严重烧伤,周岩 经过医院鉴定为重伤。在2012年2月24日,当微博出现《花季少女拒绝求爱遭官 二代烧伤毁容,请广大网友救救我的孩子》。2012年2月25日天涯论坛出现“安徽 “官二代”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标题的帖子。随后新闻媒体对这一事件进行了一 系列的跟踪报道,无一例外的都采用了多图片,并配少量文字进行介绍。图片中 呈现出一幅幅血淋淋的画面,被烧伤毁容的少女赤裸裸的呈现在画面中。同时一 些网站还把施暴者的家庭情况,家庭住址等这些极为隐私的东西。然而这些报道 很大程度上误导了受众,影响了受众对事实的真实判断,忽视了新闻的客观性和 新闻伦理。

1.1报道手法过于煽情 一些记者利用特写放大等技术手段进行拍摄报道,达到了最大的感官刺激。

毫无疑问,在新闻报道中图片的应用可以增加新闻的传神度和真实感,是受众全 面直观的来了解新闻的事实。照片这种对新闻内容的展现有独特的作用,而且这 种作用是文字远不可比拟的。但是当我们沉浸于新闻图片给我们带来的便利时, 不得不去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新闻图片在灾难报道中的伦理问题,像周岩事件 中媒体一次次的把少女被火烧毁之后的容颜,治疗时的痛苦呻吟一次次的展现出 来。像这样的把受害者置于镜头前面的“媒体暴力”不在少数。正如陈力丹所言“近 来我们的传媒隔三差五的以同情呼吁社会救援的名义,刊登各种畸形病态人员的 照片我们不知道编辑使用这些照片及视频的目的是什么。是想通过尸体的画面来 刺激告诉受众,这场战争是错误的?假如他们真相达到这点,完全可以通过更好 的途径去揭示[1]。”同样也是2012年2月24日合肥热线也出现了“”泼汽油纵火少女 惨遭毁容合肥17岁“最狠官二代”将取保候审《泼汽油纵火少女惨遭毁容合肥17 岁“最狠官二代”将取保候审-合肥热线》的新闻报道。2012年2月25日新浪以“90 后少年求爱未遂烧伤毁容17岁少女”为标题做了相关报道。类似这样煽情的描写 还有很多,这样做违背了受众考虑因素理论,“受众考虑因素包含2个层次:一是 吸引和保持读者的考虑因素(attractiveconsideration);二是保护读者和社会秩序 的考虑因素(protectiveconsideration)[2]。”在少女毁容事件的报道中,媒体所使 用的煽情手法只是考虑到激情观众的情绪调动观众感情这一层面的考虑,但是却 忽视了应该减轻观众的心理压力的保护考虑。而这种对观众的保护要求媒体在报道这种恶性事件的时候要自觉地克制使用内容带有极度对感官刺激的图片或言 语。少描写痛苦的带有血腥的场景。并做出正确的舆论导向,来告诉受众我们生 活的环境并不是他们自己内心所构建的那样。的确,真实性是新闻的一个前提, 但是这样血淋淋之下的真实也未必能达到真实带带来的目的。毫无疑问的,发现 新闻并且还原新闻本来的面目是新闻记者的天职,但是为了发现新闻而去伤害当 事人的做法未必是新闻的初衷。

1.2报道的主题不够客观 以百度检索为范围,设定的检索词为“合肥少女毁容”共检索到约2810000 个结果。其中有很多主流媒体对事件的报道,并对此进行了分类统计。从统计表 中可以看出,媒体最为关注的不是事件的本身,而是当事人的隐私。同时对当事 人双方都进行了负面的报道。对媒体而言,此事件可以有多个角度提供报道,如 事件的真实情况,整个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事件的原因等等。但是媒体均不 约而同的把主题放在了事件当事人的身份关系上。如“安徽“官二代”子女横行霸 道,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17岁“最狠官二代”将取保候审”“安徽“官二代”恋爱 不成将少女毁容”等题目作出报道。在官方尚未对事件有任何定性,原因不明的 情况下就对事件进行了主观上的先入为主。把责任偏激的推给其中某一方当事人。

这显然违背了新闻客观性的要求。

1.3漠视媒体所应负担的公益职责 在对整个事件的报道中,各种媒体为了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置当事人的 权益于不顾各家媒体派出强大的记者兵团冲向医院及受害者的家中,在受害者的 家中已经不能接待的情况下强行进入受害者的家里。这严重地影响了对受害者的 救治工作。

2媒体普遍的思维逻辑 2.1增加受众阅读率 从绝大多数受众心理层面来说,观众更愿意去选择看传播效果更为直观形 象的图片,并且选择通过看图片来获得信息,是当今速食文化下的又一新特点。

对于传播者来说使用图片则有以下几个便利之处。首先图片的使用可以减少传播 过程中的噪音,同时直观的图片在受众解码过程中也能比文字而有更高的保证度。

其次,有视觉冲击力的图片更能在众多传播信息中抓住受众。2.2市场驱动新闻(利益驱使下的相关传媒公司的炒作) “在庞大的结构体系中,一方面,政治,经济,文化等系统与大众传媒存 在着与信息资源的双向依赖关系;
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水平等一系列政治,经 济,文化因素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大众传媒[3]。”周岩事件发生之后,不难发现, 不久在天涯网站首页中就出现了以第三者口吻描述的事件经过,在标题中都以当 下最惹人注意的“官二代”字眼出现。随后腾讯等知名门户网站还专门制作了专题 报道这个事件。整个事态发展到现在变成了善良网友向被害少女捐款,网友纷纷 谴责“官二代”暴行。这些连锁反应,每个活动都看似有条不紊进行,每家媒体的 出现都是恰逢时机的。事件中各种力量的博弈显而易见,其中的核心无疑是利益 的分配问题。市场和新闻之间相互需要。受众愿意看到劲爆的新闻来刺激他们的 感官,媒体也需要这样的新闻来增加他们的点击率,受害者需要更多的人知道事 件情况,策划公司希望在他们的努力下达到和受害者的双赢。再次,是媒体审判 思维:在中国传统思维中,作恶者必须受到惩罚。媒体以发现新闻,报道新闻为 出发点,同时兼任了“审判官”的角色。媒体在报道中已经把新闻人物定型化了。

在周岩事件中当事人已经被媒体打上了十恶不赦的烙印。也就是传播者在编码的 过程中编译传播内容,同时由于把关人(记者编辑)的个人好恶等因素,也会影 响当事人新闻形象的传播。

3受众层面的思考 关于受众层面的思考当今受众属于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介能提供的信息剧 烈增加,地球任意一个角落的微小事件都有可能成为媒体追逐的对象。受众在众 多的信息面前已经不能完全的分辨出哪些是自己需要的信息了。在他们选择信息 的过程中更多的是靠感官的随机性再来做出选择。“现代人实际上生活在一个被 媒介制造的信息洪水包围的世界里,对事物的感知,判断及采取的行动,大都以 他们看到,听到的媒介现实为依据[4]。”那些带有爆炸性字眼的标题如“富二 代”“官二代”等当前具有较高关注度的词语往往能在瞬间抓住受众的眼球。就图 片信息而言,图片能瞬间抓住受众的无疑是那些具有猎奇性质的图片或者如开头 提到的恶性事件中受害者惨状的图片。受众心理层面上的接受。著名记者李普曼 曾经说过,很多时候人们是先定义再看到。也就是说当受众选择接受某个信息的 时候,已经在心理上对这个信息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像本文所说的少女被火火 烧毁容案,受众在接受这个信息的同时已经对事件的主人公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

因为传媒的报道方式已经让受众产生了定式思维的联想。李书磊也说过:“比起 那些满纸空言的报刊,读者自然会选择那些满纸荒唐的报刊。后者至少有趣一些,尽管是恶趣。可怕的是久而久之,这些恶趣被报刊所培养,加重了大众的心里空 虚以及人生的肤浅程度[5]。”可见受众在心理接受上更加认同于那些荒唐性的报 道,更能从心理上抓住读者。假如用客观稳重的形式内容去替代的话反而不能很 好的吸引受众。

4传播中伦理缺失的思考 4.1伦理的重要性 在很多道德因素相冲突的情况下,伦理是可以为我们提供些许参考的。正 如边沁所说“评价调查性报告的伦理影响时,方法之一就是应用行为功利主义。

一位制作人可能会推想,一个调查报道虽然会伤害调查对象,但却能提高普遍的 福利。诈骗和欺瞒可以得到曝光,普遍的社会问题得以昭示天下。如果获取信息 的手段是合乎道德的,那么调查性报道就是正当的,因为相对于它给某些人带来 的痛苦而言,它为人类的幸福做出更大的贡献[6]。”根据这个英国功利主义的原 理我们可以理解成在灾难事故中把受害者全方位的展现出来,能让更多的受众引 以为戒,这也是灾难血腥的新闻报道善的一个方面.同时,普利策说过“倘若一个国 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t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 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这无疑再一 次体现了媒介的监视功能,环境的监视功能要求及时真实不偏不倚的做出报道, 否则错误的引导则会把社会带入危险的境地。

4.2伦理失衡的情况 我们通常把新闻伦理定义为新闻活动中所应该遵循的原则及从业者用具 备的道德准则。这是一种理想化的新闻伦理原则。但是,在新闻报道中行凶者或 者当事人一方已经被媒体加以审判了,这种粗暴的审判方式显然违背了新闻的本 质客观公正。但是同时我们不禁要问当发生了某个新闻事件,一个完全独立于事 实的记者,豪不带个人情感好恶的去参与这个新闻事件可以能吗?“后现代主义 断言,语境几乎意味着一切,也就是说,意义不可能脱离对语境的理解而存在”[7] 也就是说当对一个新闻事实进行报导的时候,报导行为中的所使用的措辞语气等 已经对报导行为的事实长生了影响。一位失明的纽约新闻学教授做出的一个关于 刻板成见的实验发现,虽然新闻工作者努力的做到报导的客观公正,但是他们在 报道中所携带的观念,改变了他们自己原有的想法,同时也改变了他们所做出的 报道。那么真相的概念又是什么呢?换而言之,新闻一贯秉承的客观,独立,真 相的信条已经变得邻人深思。由于新闻报道时考虑到受众的需求,在新闻的选择和编辑中更倾向于受众愿意接受的事实。也就是后先到主义所认为的真相错在的 话,这个真相是不可知的,并且这个真相是一种智力的建构。根据后现代的观点 的观点来说,真相是可以建构的,并且建构之后变成可知的。很显然这是一种违 背客观事实的唯意志论的做法。如果继续以这种建构真实的思维来思考和实职业 践新闻的话,那么将会导致铺天盖地的建构新闻出现。结果和事实可以建构,那 么,新闻的本身是不是也可以建构呢?在少女毁容事件中表现出的伦理失衡的情 况1误报:顾名思义也就是错误的报道及准确性不高的报道。在事发后曾有网站 作为独家新闻爆料当事人的父亲为安徽省审计厅处级官员,随后该部门发言人出 面证实该单位确实有一名姓陶的官员,但并不是当事人陶某的父亲。2带有倾向 性的报道带有倾向性的报道指新闻报道时倾向某一方面。众所周知在少女毁容事 件中伤者周岩属于弱势群体,因此大部分报道都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对行凶者进 行口诛笔伐。

4.3对伦理缺失问题的规避 除了传播者内心道德感的约束,在媒体传播过程中究竟有无办法让媒介提 高自身的伦理约束? 4.3.1改善媒介从业人员的价值观“媒介职业道德操守就是真正的伦理精神 [8]。”应该加强对媒介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大对媒介从业人员所应该具备 的职业操守的宣传,从新树立新闻从业者的道德价值观,使具有伦理道德的价值 观扎根于从业者的头脑中,并在行动中实践出来。树立道德标准,防止新闻报道 中出现伦理失衡的情况发生。

4.3.2制定相关的法律监管新闻传播的管理者应该加强对媒介的管理,确保 舆论的正确导向,限制媒体从业人员权利的主观性与随意性。尊重新闻本身的事 实。从法制的角度出发来制定惩罚机制,以控制伦理失衡的情况发生。

4.3.3加强监管机制我国的监管机构对新闻的监管相对不严格,没有一套行 之有效的程序来监管。同时媒介的伦理失衡问题也体现出了相关的管理机构监督 不到位。

4.4.4媒介伦理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媒体在制作传播过程中的对新闻事 件本身的伦理机制,另一方面,是受众对于所接受信息的甄别分析能力。着无疑 提高了对观众媒介素养的要求,提出对受众在伦理上需要对所接受信息进行筛选 和判断,并且具有高批判力的受众也将是对媒介最有约束力的制约。这种高度批判力的受众需要在受众的媒介素养中逐渐培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