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完善减少消除污染论文】 如何减少污染

限塑令完善减少消除污染论文

限塑令完善减少消除污染论文 摘要:2007年国家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 袋的通知》,俗称《限塑令》。《限塑令》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社会建设目标的重大政策措施,从制度上保证了减少乃至消除环境污 染,对实现人和自然和谐的社会建设有积极的政策意义。《限塑令》也存在对塑 料袋替代品生产企业激励不足,对环保塑料袋销售绿色通道狭窄,允许货物零售商 收取塑料袋费用的政策不切实际,对使用环保材料的消费者激励不足等问题。建 议政府出台与《限塑令》配套的法令,以解决《限塑令》颁布后出现的问题。

关键词:限塑令公共政策激励机制 1限塑令的重要性 《限塑令》是政府从“更加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 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出发,是为了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 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建设目标。“限塑令”的制定不仅是为了减少环境 污染,最终能实现环境零污染,它同时也是实现建设人和自然的和谐社会目标的重 要举措。它在对社会生产与人民日常生活同步规范的尝试的同时,还以法规的方 式吹响公民应该善待环境的“集结号”。

1.1《限塑令》的颁发,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 会建设目标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七大党章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 会”,而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 务型政府”。目前,在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中,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多种方式的影响。

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袋等包装垃圾的遗弃或填埋,造成了对土壤结构及透水透 气功能破坏。如果焚烧塑料袋垃圾,所产生的有害气体将污染大气,对人类健康产 生更大危害。如果用其它方式进行环保处理,将加大处理成本和处理难度。对不 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袋垃圾的处理,已成为中国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2007年国 家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反映了政 府高度敏感的环境意识和建设友好型社会的决心。人民政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 立法,通过法制建设来塑造服务型政府。“限塑令”的颁布与实施,是在“建设服务型 政府”、“依法治国”理念指导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1.2《限塑令》的颁发,是进行社会生产与人民日常生活双重同步规范的尝 试 国家行政管理的法令法规,一般都有明显的专指性。一部法规一般都是对 某一个问题的专门规定。《限塑令》打破了“一事一定”的常规,把塑料包装物的 生产和人民日常生活对塑料袋消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生产和生活的双重同步规 范包括:“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 度”,“使广大群众和生产、销售企业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自觉合理 使用塑料购物袋,依法生产、销售合格塑料购物袋”,“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 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等条文。双重同步规范的好处,一是 进行了生产与消费的同步限制,用一部法律规范两件互为因果的事项,提高了法律 法规贯彻执行的效率;二是规范了生产与消费,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法规的 执行做了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的工作,容易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法规的执 行力;三是把生产和消费同时规范,为今后新法规的出台树立了创新的样本。

1.3《限塑令》的颁发,是以法规来提升公民善待环境意识的“集结号” 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其中的一个要件是要建立“人和环境协调”(党的十六大 提出的)的社会。要实现人和环境的协调,首先要提升人的素质,通过全面提高人的 文化水平来实现;其次,要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社会主流媒体广泛传播 环保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境友好意识,对危害环境的不道德行为进行舆论谴 责和对爱护环境的牺牲精神进行褒扬;再次是通过法规的形式规范民众爱护环境 的行为。《限塑令》正是通过国家颁布条令的方式,吹响了善待环境、自觉环保 的“集结号”。《限塑令》规定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消费中正确使用包装物的行为, 起到减少对环境污染和降低环保生产成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目的。

2《限塑令》激励机制不足对政策执行力的衰减 《限塑令》虽然对环境保护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作用,但它的激励机制还存 在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对替代品生产厂家激励不足,使塑料袋替代品匮乏,造 成《限塑令》执行难;对环保塑料袋物流环节激励不足,优惠没有得到体现,使流通 渠道不畅,市场缺乏替代品;“有偿使用塑料袋”法令条款与消费者“方便”理念相悖, 难执行;对使用环保材料的消费者激励不足,不能有效地调动消费者自觉“限塑”的 积极性。

2.1对替代品生产厂家激励不足,使塑料袋替代品匮乏,造成《限塑令》执行 难任何产品的发展过程,都是以新的产品替代老产品,以更高品质、更低成本 和更加环保的产品替代低品质的、高能耗、高成本而又不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的老 产品。新老产品实现更新换代的必要条件,是新产品发育成熟,新产品对老产品具 有明显的相对优势。这种相对优势是在符合环保标准的前提下,表现出来的生产 低成本优势、市场低价格优势、质量优势和吸引消费者眼光的外观质感等优势。

而在《限塑令》出台之前,几乎还没有明显优势的塑料袋替用品,更无法占领市场 份额。人民群众已经广泛使用的非环保塑料袋还牢牢占领着市场,并且还处于绝 对优势的地位。在缺乏具有相对优势新产品替代非环保塑料袋的状况下,禁止或 限制使用一个“根深蒂固”的老产品,势必出现消费者使用老产品的传统惯性阻力;
势必出现老产品地位难以动摇的问题;还会出现在政令强制执行的高压下,民间采 取“软对抗”的策略。故此,《限塑令》实施的难度是相当大的。

在《限塑令》的条文中,缺乏对塑料袋替代品生产厂家的激励政策。一项 公共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对环境污染的日常消费物品的禁止、控制,必须有可替代 产品,政令才能有效实施。《限塑令》的出台,是在可替代的纸袋、可降解的塑料 袋制品没有形成规模生产,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的前提下进行的。塑料袋在人民 群众日常生活中,不仅是日常购买的容器,也是日常垃圾的收集器,还是家用物品 的包装器。这“三器”,已经成为民众日常生活的物质消费必需品,而且形成了民众 的消费习俗,成为民众精神消费的一部分。缺少塑料袋消费的日子,民众在精神上 会觉得缺少了什么。故此,在对一次性包装物品的消费习惯已经形成而且根深蒂 固的情况下,还必须考虑尊重民众的消费习惯,为民众消费需求服务。要做到这一 点,就需要有可替代塑料袋制品的袋子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物质需要和消费心 理需要。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对生产可降解的(如植物纤维为原料)的袋子生 产企业进行扶持。《限塑令》中仅仅提出:“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 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引导企业简化商品包装,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 包装袋,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共同 营造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是不够的。限制塑料袋消费口号的实施, 必须有替代品做后盾,否则,只能是美好的愿景,不能成为社会公共管理的利器。还 必须出台鼓励生产环保塑料袋或者纸袋企业的政策,政府还可以利用宏观调控的 权力对环保袋子生产企业优惠政策倾斜,以生产出足量的袋子供人民群众消费。

2.2对环保塑料袋流通环节没有优惠政策,造成绿色通道不畅 要“限塑”,就意味着减少塑料袋的消费。按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消费 量必然加大的原理,随着小康社会的实现和朝着更加富裕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消费的项目只能增加,不会减少;消费总量只能增多,不可能缩小。《限塑令》被限制 消费使用的部分,必须有充分的替代品供人民群众选择。这些替代品除了有厂家 生产以外,还要经过流通环节,才能实现消费。在替代品品质不高,生产成本还不具 相对优势,人民群众没有充分认识和自觉接受的前提下,政府要做到有效地执行 《限塑令》,必须出台配套的优惠政策,对环保型包装袋在流通环节进行支持。也 即利用政府公共权力支配流通资源,降低环保型产品的流通成本,提升其市场价格 的竞争力。如果缺乏公共权力的影响和支持,对目前还缺乏竞争力的环保替代品 是难以占领市场份额的。缺少或者没有替代品而一味的去限制传统的塑料袋使用 的《限塑令》,其执行力将被大打折扣。另外,政府使用公共权力支配资源并向环 保产品倾斜,必然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增加纳税人的负担,造成民众对《限塑令》的 反感,也会削弱其执行力。

2.3对使用环保材料的消费者激励不足 在环保型替代塑料袋产品严重不足,缺乏与传统非环保塑料袋竞争优势的 前提下“限塑”,还必须出台鼓励消费者使用环保型塑料袋的政策。缺乏直接利益 驱动的政令如果没有强大的意识形态的支持,没有民众的自我环保意识和自我牺 牲精神,这个政令也是难以执行的。就目前来讲,我国社会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逐步完善阶段,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那种建立在人民群众淳朴感情的 盲从、信息不对称盲从、对中央政策的绝对信任和不折不扣执行政策的现象已经 不可能再发生。一呼百应的高效率全国总动员,只能发生在中华民族对外事件上。

人民群众的日常消费已经处于张扬个性、计较个人权益、计较商品的性价比、追 求消费的物有所值的状态。多数人不可能牺牲自己的目前利益去为未来的环保社 会付钱;斤斤计较的日常消费心理,必然以省钱和方便做为对商场和货物的第一选 择。所以,鼓励人民群众不消费非环保的塑料袋,而自己多掏钱去消费环保的塑料 袋的环保消费理念,还需要营造全体人民的高尚境界。但是,这种营造目前是不可 能一步到位。目前能够做到的,是出台有效的鼓励人民群众使用环保塑料袋的政 策,让民众在献出爱心自觉消费环保产品的同时,又不会太多地伤害个人的既得利 益,不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才是维护《限塑令》的有效措施。

2.4“有偿使用塑料袋”法令条款与消费者选择“方便”,零售商期待“赚钱”理 念相悖,难执行 到商店购物,消费者除了要“物有所值”以外,还要希望购物“方便”。这个方 便就包含了“快捷”、“便携”、“省工”等方便。如果到商店购物,连一个装载物品的 容器都没有,需要袋子盛物,还需另外掏钱购买,就“不方便”。到不方便的商店购物,就失去消费欲,就不买或者到别的商店购买。对于商家来讲,因要顾客购买塑料袋 而造成“不方便”和心理“不适应”而减少了客源,是任何商家都不会做的傻事。零售 商受“赚钱”理念的驱使,必然变相不收塑料袋的钱,或者免费赠送,或者明买暗送, 以讨好顾客。《限塑令》规定的:“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 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 袋”,“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等条例就 形同虚设。零售商在《限塑令》的政策刚性制约下,必然为了自己的生存寻找对 策,成为一种销售商与顾客心知肚明的游戏,营造出一种严格执行《限塑令》的假 象。这样一来,非环保型塑料袋不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助长了人们“上有政策下有 对策”、“遇到红灯绕着走”的违法违纪心理,同时还助长了弄虚作假的不诚实心理, 加大了社会民众的诚信缺失,增大了社会管理风险。

3政策建议 3.1制度创新,出台与《限塑令》相匹配的法规 与《限塑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形成一个政策链,使各政策相互支持和相 互补充。如(1)政府对生产塑料袋企业的转型扶持或补贴政策;(2)对使用环保袋的 商场或消费场所给予一定的奖励或退税政策;(3)对积极研究开发替代塑料袋科研 单位或个人给予重奖;(4)要加大公众宣传力度,让使用环保袋的理念深入人心;(5) 对自发组织宣传使用环保袋或禁止使用非环保塑料袋的团体或个人给予相应的 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

3.2加大对替代品生产厂家的激励 我国开始实行限制使用非环保塑料袋的政策,将逐步过度到全面禁止。在 限制使用到全面禁止的过渡期内,必须很好地解决环保型包装袋的生产问题,政府 要出台政策鼓励发明和使用非石油产品为原料的环保包装物生产,以替代目前的 非环保塑料袋。国家要出台优惠政策,使生产环保型包装袋的企业能够在立项、 生产报批、资金供应、税收减免、人力资源等方面得到支持,促进发展,生产出环 保、质优、价格合理的产品,以满足“限塑”、“禁塑”后的消费需要。

3.3对零售业商家的激励 在激励生产企业生产出足量的环保型包装物以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 要的同时,也要激励零售商推广使用环保型包装袋,才能使环保型包装袋的消费链连接牢固,物资传递畅通。政府对零售商家使用环保型包装袋、节约材料的激励, 不要止步在给政策收费增加收入这个层次上,要基于环保社会、节约型社会的大 主题,激励零售业商家注重环保,努力节约。激励的方法是采取群众评价加政府专 业组织评价相结合,政府荣誉嘉奖加物质嘉奖相结合。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广 播电视、报纸、广播电台等媒体信息快捷、信息量大的优势,发动群众对零售商 包装袋销售情况的监督。同时,政府组织专业队伍对零售商家进行评价。在群众 评价和政府评价的基础上,评定环保节约零售商,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以物质奖励。

在这些激励的基础上,加大使用环保节约包装袋社会宣传的力度,从和谐社 会目标导向,从个人道德修养自律入手,营造“拒绝白色污染,自觉绿色环保”的社 会理念。达到人人自觉使用环保包装袋,个个注意构建节约型社会的良好风气。

4结语 国家出于和谐社会构建的宗旨,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创建更加富裕的小康社 会目的,出台了对有害、难降解的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使用实行控制的政策。

以“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为目的的《限塑令》政策的出台,对提高人民 群众的环保意识、建设节约型社会意识,减少非环保塑料袋的使用,减少环境污染 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起到一定的效果。由于替代非环保塑料袋的产品在生产技 术、生产成本、市场推广等环节还不具有竞争优势,使《限塑令》的执行出现执 行难、效果不明显、群众支持度不高、传统塑料袋消费惯性等问题。要解决这些 问题,国家须出台与《限塑令》相互支持的配套政策,鼓励环保型包装袋的科研、 生产、流通、销售,激发人民群众自觉消费环保产品,自觉抵制非环保的有毒有害 塑料制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更加富裕的小康社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