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律信息资源再利用探析
经济与法律信息资源再利用探析 公共部门信息资源的数量较多,且发展潜力巨大,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 基于经济和法律视角出发,必须要高度重视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以促进服 务业态与产品形式多样化得以实现,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当前我国关于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相关制度及法律规范仍有待进一步明 晰,关于信息资源再利用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一、经济与法律视角下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研究方向 在正确定位我国信息资源增值利用的企业与用户之后,要积极构建公共部 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相关制度,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可靠支持,构建现代化的公共 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系统,以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过程中的利益分配、经济 效益扩大化、信息质量标准、法律规则以及商业模式等作为研究对象,在这一方 面开展深入研究,以确保其能够更好的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相符合,并且能 够满足法律制度具体要求,从而切实提高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整体效率, 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经济与法律视角下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研究重点 经济与法律视角下关于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研究,要找准研究的基 本方向,从利益分配、经济效益以及法律规范这三个层面出发,对公共部门信息 资源再利用问题展开探讨。首先,要对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过程中利益分配 机制加以明确,以促进信息资源增值利用过程中的利益分配不均及信息资源垄断 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就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整体情况来看,其主要以公共 部门为开发的责任主体,以企业作为信息资源再利用过程中的利益主体,以第三 部门作为信息资源再利用过程中的义务主体。在对责任主体、利益主体和义务主 体相关利益关系开展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要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部门信 息资源再利用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及发展实际出发,构建具有中国特 色的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利益分配机制,细化相关体系,结合具体情况确 立信息资源再利用后的利益分配目标与分配原则,并建立与利益分配监督机制相 对应的监督制度与体系,在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过程中必须加以严格且规范 的执行,确保监督的有效性,从而最大程度上降低利益分配不均衡及信息资源垄 断等问题出现,为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实现创造优良的条件。其次,要针 对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问题开展深入探究,对经济效益问题进行有序拓展, 也就是说,要以此为基准点,加大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问题的研究力度,从概念、研究范畴、经济效益获取路径等方面入手开展综合分析,针对当前公共部 门信息资源再利用实际情况,提出科学且可行的发展建议,以确保公共部门信息 资源再利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能够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最后,在 经济与法律视角下,对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法律规则展开深入分析,在充 分尊重公共部门信息资源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基础上,把握信息自由法、信息 与通信技术法、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对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 用所产生的影响,从而为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指明基本发展方向,在严格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基础上,平衡各方利益,以推进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 用活动的科学化、高效化与规范化开展,在现代社会发展形势下促进公共部门信 息资源的价值得以更好的发挥。
三、经济与法律视角下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环境建设 在经济与法律视角下,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活动的开展,要积极创建 优良环境,以促进公共部门信息资源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得以充分发挥。也就 是说,在当今时代下,要高度重视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问题,通过立法手段 为信息资源再利用制定一个规范、公平且免受歧视的程序,以促进信息资源价值 的科学发挥。与此同时,要明确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立法目标,为公共部 门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创造优良条件,提高信息资源社会化使用率,在履行公共部 门职能的基础上,实现信息资源的增值利用。在这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公共部门 信息公开积极性的调动,通过公共部门信息资源深度开发来推进信息资源产业发 展,建立信息资源市场机制,科学控制信息资源开发成本,从而提高公共部门信 息资源再利用效率。立法过程中需积极与其他法律部门相协调,明确公共部门与 信息资源增值利用者的义务。
四、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资源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逐渐凸显出来,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实现,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对于信息的 多元需求,并且促进公共部门信息资源闲置问题的妥善解决,有助于促进公共部 门信息资源价值的充分发挥。因此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的实现,要坚持民生 原则,尊重社会公众的需求,从而更好的提高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