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事求是的相关毛概论文参考
论实事求是的相关毛概论文参考 论实事求是的相关毛概论文参考篇一 《论价值维度视角下我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摘要:如果说是解放思想打开了中国人长期的思想禁锢,开创了中国 改革开放的新局面,那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无疑是保证中国人立足本国国情, 循序渐进进行改革的重要保障。实事求是不仅需要从认识论的维度加以理解,还 需要从价值维度加以分析,只有从价值论的角度出发,才能更加全面地回答“实 事求是”思想路线对于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意义,才能清醒地认识到 在现实世界中不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因,进而更好地“实事求是”,才能在新时 期新阶段,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继续提供有力的思想支撑。关键词:价值维度;实事求是;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一词出自《汉书·河间献王传》中史学家班固对河间献王 刘德的一句评语:“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在古代中国用这个词来指“务得事实, 每求真是也”的治学态度,后作为一种学风,形成实学思潮,从宋至清延续数百 年,对中国古代和近代的学术研究及政治和社会生活产生过长期的重大影响。从 湖南岳麓书院的门匾,到清末北洋大学的校训,再到茅盾的小说《子夜》,“实 事求是”四个字随处可见。
毛泽东把“实事求是”作为与主观主义相对立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作风 而赋予了新的含义。1941年5月19日延安干部会上,毛泽东在所作报告《改造我 们的学习》中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 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总结了正 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重新恢复和树立起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 章》中表述为:“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 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个表述中提到的四句话是一个整体,共同组 成了党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既简明扼要,又完整 准确地表达了一种先进的学风,一种优良的作风,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 的集中体现,是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我们通常用其作为党的思想路 线的简称。
无论是作为学风和作风,还是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人们对“实事求是”的理解往往多是从认识论的维度展开的,这的确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但作为 党的思想路线,仅仅从认识论的维度理解“实事求是”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还要从 价值论的维度对“实事求是”给予更多关注,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实事求是”的完整 含义,找到现实世界中不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因,进而更好地“实事求是”。
一、“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 (一)“实事”的价值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不以人的意 志为转移的,也是可以为人所认识的,其认识论内涵自然就意味着作为人的认识 对象的“实事”应该是无穷无尽的。然而,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只有那些进入 主体实践范围的“实事”才是现实的认识对象,而那些超出主体实践范围或被主体 实践活动遗漏的“实事”,只能是其潜在的认识对象。除此之外,唯物辩证法还告 诉我们,“实事”是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的,是随着时间、地点和场合的变更而发 展变化的。因此,“实事”因其无穷性和变化性而极具复杂性,使得历史上任何现 实的个人主体、集团主体都不可能对作为整体的“实事”达到绝对全面的认识。党 要想实现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全面地看问题,必然得对“实事”的范围 和认识的主体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作一个明确的界定,而这个界定应该依据 什么样的标准呢这就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中“实事”的价值内涵。在中国共产党 成立后的不同时期里,如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以及建国后 的半个多世纪里,我们党始终以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的根 本利益为价值取向,在不同时期所面临的不同的“实事”,既是认识的成果,也是 价值选择的结果。例如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的“实事”“一定要 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 发展。” (二)“是”的价值内涵 “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它首先是个认识论命题, 因为规律不会自动进入我们的头脑当中,而是隐藏在事物表面现象之后的本质联 系,需要主体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理性认识的努力才能够把握。我们把对 规律的正确认识称为真理。“是”同“实事”一样,貌似完全客观,实则也是有其价 值内涵的。人们不是“抽象地无目的地去研究”规律,认识规律的根本目的还是要 运用它来解决具体问题,正如毛泽东所言:“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 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众所周知,规律是有条件性的,主体合 理运用规律的前提就要包括对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适合运用哪些规律作出适当 的主观判断,而这个判断(“是”)既应包括对可供选用的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 (“是1”),也应包括对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客观性认识(“是2”),更要包括主体对哪 些规律能满足自己需要的价值性认识(“是3”),这就是“是”的价值内涵。例如,毛 泽东曾经指出:“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一百年来,其优秀人物奋斗牺牲,前仆 后继,摸索救国救民的真理,是可歌可泣的。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 革命之后,才找到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最好的真理,作为解放我们民族的最好的 武器”。由此可见,在毛泽东眼中,具体的真理是有好坏之分的,之所以作出马 克思列宁主义(“是1”)是“最好的真理”(“是”)这样一个具有丰富价值内涵的判断, 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是2”)下,只有它能够“作为解放我们民族的最好 的武器”(“是3”)。
(三)“求”的价值内涵 “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是一个动词,表示主体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实 现“实事”和“是”的统一,内在地包含着“求”什么、怎么“求”、为谁“求”等问题, 因而最具能动性,也就最能体现“实事求是”的价值性。“是为了单纯地学理论而 去学理论”,还是为了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而去学习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是消极被动“抽象地无目的地去研究”,还是积极主动“从客观存在着的实际事物 出发,从其中引出规律,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是为个人或小集团的狭隘利益而 求,还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求。这些问题无一不带有强烈的价值色 彩,而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仅关乎到能不能“实事求是”,而且关乎到愿不 愿“实事求是”和敢不敢“实事求是”。
从以上分析可见,“实事求是”的三个组成要素中,每一部分都既含有 真理的成分,也含有价值的内涵,而当三个要素构成一个整体,作为我们党的思 想路线的简称时,其价值内涵更是得到了彰显。也就是说,“实事求是”的认识论 内涵显示了其科学性,而其价值论内涵则显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阶级先进性和伦 理道德高尚性。可以说,价值维度的“实事求是”,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 求。
二、“实事求是”的价值要求 我们先来看看中国历史上最早获得“实事求是”称号的河间献王对此问题的理解。刘向的《说苑》中曾收入刘德佚文四则,其中一则如下:
河间献王曰:“禹称:‘民无食,则我不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人,则 我不能劝也。’故疏河以导之,凿江通于九派,酾五湖而定东海。民亦劳矣,然 而不怨苦者,利归于民也。” 此处可以说是刘德借大禹之口,说出了“实事求是”价值要求的最早表 达。
中国共产党把“实事求是”作为自己的思想路线,既是对其科学的认识 论内涵的自觉坚持,也是对其高尚的价值论内涵的自觉选择;既是对中华民族优 良传统的自觉继承,也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立场的自觉维护。
(一)“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人民群众是其价值主体 “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要求必须首先明确其价值主体。作为党的思想 路线的“实事求是”,其价值内涵必然要求党把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党只有自 觉地把人民群众作为“实事求是”的价值主体,才能从人民群众的最大“实事”出发, 才能为人民、为国家、为民族而“求”,才能求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是”,才是求得 其所,才能求得其法。因此,我们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必须和“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行动指南统一起来,必 须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联系起来,必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宗旨贯通起来,必须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 必须和“三个有利于”标准对应起来,才能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其他主体,完整体现 出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鲜明彰显出无产阶级政党思想路线的阶级 先进性,真正实现在“实事求是”价值要求问题上的人民性。
(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共产党员是其价值客体 “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还要求必须明确其价值客体。“实事求是”思想 路线要求中国共产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是首先要把自己看成 是“实事求是”的价值客体,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党章·总纲》中明确提出:
“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 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 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 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可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价值内涵要求作为行为主体的中国共产党 把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把自己作为价值客体。自己为价值客体,他人为价值 主体,这是一种先进的价值选择;自己要付出不小的成本(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 必要成本)、甚至是很大的代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这是一种高尚的价值选择。
这就要求党员必须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念,《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 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 身。”并把“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 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列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三)“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辩证地看待主体价值和价值客体的统一 从人民群众的内涵和外延来看,共产党员(除了那些不合格的但暂时 还没有被开除党籍的)本身也包含在广义的人民群众的范围之内,因而实际上党 本身也是“实事求是”价值主体的一部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之 基、力量之源,对此,《党章·总纲》中明确告诫全体党员:“我们党的最大政治 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风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 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而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用自己 的正确主张、方针、政策影响群众、带动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因 此,人民群众也是“实事求是”的行为主体和价值客体。党和人民群众在“实事求 是”价值利益上的这种高度一致,决定了“实事求是”在价值要求上先进性和广泛 性的辩证统一,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的辩证统一。
三、“实事求是”的价值影响 (一)价值观念对“实事求是”的影响 行为主体的价值观念对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有着非常强大的影响 力量,决定其愿不愿“实事求是”、敢不敢“实事求是”,制约其能不能“实事求是”。
只有树立了集体主义价值观念的行为主体,才能自愿地遵守“实事求 是”思想路线的价值要求,心甘情愿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心系群众,服务 人民;才能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才能愿意“实事求是”;也才能不怕“丢位子”, 不怕“掉帽子”,不怕“挨板子”,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才能在任何情况下,尤 其是在所谓的“逆淘汰”环境中敢于“实事求是”。这种价值观念甚至可以帮助主体 克服巨大的困难,在一定程序上弥补其认识水平上的不足,有助于其能够“实事 求是”。这样的人即使没能做到“实事求是”,往往是“有心无力”,最多就是“好心办错事”,也就是说,并不是因为态度上的“不愿”或“不敢”,而往往是因为水平 上的“不能”,或者说不是价值观念的问题,而是认识能力的问题。
如果没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行为主体是不会主动放弃、更不用说 牺牲自己的半点利益而去做任何利他却有可能损己的“傻事”的。这种人没能坚持 “实事求是”,有可能是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敢”;如果没有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不 涉及到“敢不敢”的问题,那就只剩下“愿不愿”和“能不能”的问题了。有些人即使 有“实事求是”的能力(主要指认识能力),不存在能不能“实事求是”的问题,也“不 愿意”自觉地“实事求是”(做好事),甚至有可能会把“实事求是”进行庸俗化解释 (片面地把自己作为价值主体,为了追求一己私利甚至不惜损害他人利益,声称 这是对自己的“实事求是”),从而去“理直气壮做坏事”。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 政绩工程等弄虚作假现象与其说是主观主义的流毒,倒不如说是极端个人主义的 恶果,与其说是行为主体水平上的不能“实事求是”,倒不如说是态度上的不愿“实 事求是”,与其说是客观上不理解“实事求是”,倒不如说是主观上故意曲解“实事 求是”。
(二)利益因素对“实事求是”的影响 价值问题的核心是利益问题,价值观念的核心是如何处理利益关系的 问题。共产党员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也有自己的个人利益。共 产党员追求个人利益的途径或手段的正当与否,对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有着重 大的影响。《党章》中明确指出:“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 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就是说,一方面既 要承认党员有属于自己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还要求党员必须用党纪国法规范 自己的获利行为。因为党自从执政以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掌握着国 家和社会的许多重要权力和资源,如果能坚持“实事求是”,对人民、对国家、对 党就是好事,如果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来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对人民、对国家、 对党自身就都是灾难。对此,党必须有高度的警惕和得力的应对措施。首先,对 党员要把好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党员是愿意“实事求是”的,坚决避免那些冲着 升官发财而来的人混入党内,这种动机不纯的人往往形象不好,但却“混得不错”;
其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性教育,使之树立与党员身份 相符的价值观念,坚定党员愿意和敢于“实事求是”的决心;再次,要以民主、法 制和创新等手段保障那些敢于坚持“实事求是”的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 政治上“良币驱逐劣币”的有利于“实事求是”的制度环境,也可以适当运用利益杠 杆建立“实事求是”(尤其是在所谓的“逆淘汰”环境中仍敢于“实事求是”)的激励机制和正当权益补偿机制(可以是奖金等直接形式,也可以是免税等间接形式),从 而激励党员愿意和敢于“实事求是”;最后,要解决好党员干部的出口关,对于那 些经批评教育等帮助手段仍长期不能坚持“实事求是”或在重大问题上没能坚持 “实事求是”的党员干部,要有切实的惩罚机制,让那些党性不纯、压根就不愿“实 事求是”的党员在党内没有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