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经济作为知识经济的一种具体新形态,它正以极快的速度影响着社会经济与人们的生活。与传统经济相比存在许多新的运行规律,如网络外部性、正反馈、需求方规模经济,以及技术创新、产品兼容性与标准竞争等,由此导致网络经济条件下的垄断市场在形成原因与表现特征方面发生许多新的变化。针对这些变化,政府反垄断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也需进行必要的调整。
【关键词】互联网;垄断;竞争;政府;反垄断;
一、 网络经济的概念
网络经济是国际互联网引发的经济革命。我们可以把网络经济认为是一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特别是Internet)基础之上,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的经济形态。它不仅是指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产业的兴起和快速增长,也包括以现代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崛起和迅猛发展,更包括由于高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所引起的传统产业、传统经济部门的深刻的革命性变化和飞跃性发展。因此,我们绝不能把网络经济理解为一种独立于传统经济之外、与传统经济完全对立的纯粹的“虚拟”经济。它实际上是一种在传统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经过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的知识经济发展新形态。
二、网络经济条件下垄断的形成原因
(一)网络外部性、正反馈与需求方规模经济导致的垄断
网络外部性作为网络经济的最基本特征,是指某一信息产品对一用户的价值随着采用相同产品或可兼容性产品用户的增加而增加的现象。它可看做网络规模扩大过程中的一种需求方规模经济。在使用某一特定网络产品时,需求方规模经济的存在会使这个产品的用户增多。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多,该产品的价值也随之变大,从而让更多的用户加入使用该产品的行列,如此形成强烈的正反馈效应。简单说来,在网络外部性基础上形成的正反馈效应会自发地增加使用该产品的用户数量。紧接着,该产品的市场马上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急剧提高, 市场垄断性迅速增强, 甚至形成独家垄断型市场结构,即所谓“赢者通吃”的局面。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整体产品互补零件之间的兼容性会直接影响用户基础的大小,从而影响用户对该产品的使用和市场地位。如果市场上只有单一标准,或者有多个标准同时存在,但这些标准可以兼容,那么生产商和使用者很容易达成一致。反之,如果这些标准不兼容,那么一旦有一种产品采取优先方法成为行业标准,在网络外部性与正反馈效应下,这个产品通过扩大网络为用户产生更大的价值。实际上,标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控制了产品标准, 也就确立了自己在市场中的垄断地位, 并在很大程度上操纵产品发展的方向, 使潜在进入者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在这种情形下,企业占领市场,取得垄断地位,它们就会围绕产品标准的确立进行激烈竞争。哪个企业最先在市场上建立起自己的标准并成为用户所接受的领先技术,那么它就能赢得更进一步控制该产品市场的机会与条件。
(二)优势的存在导致垄断
(1)价格优势。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的主要是信息技术产品,信息技术产品存在特殊的成本结构。它们的研发与推广投入大,这些费用多为固定成本,因此企业生产的第一件产品成本非常高, 但是一旦成功,以后该产品的生产就可以依样画葫芦,况且这类产品的复制成本低,并能使它循环利用,减轻了资本稀缺性的压力,这样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多平均成本不断下降,边际收益递增。信息技术产品不仅自身具有收益递增的特点,还具有正的外部性,会使其他投入要素的收益递增,并改变各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结合方式,产生一个“收益递增的增长模式”。网络经济条件下,企业抢先推出新产品,通过渗透定价甚至免费派送吸引消费者使用,建立用户安装基础,最早达到临界规模。一旦越过临界规模,企业就可利用经验曲线保持低成本,并且通过合并、捆绑交易和掠夺性定价等使竞争对手处于不利地位。
(2)产品差异优势。随着经济的发展, 信息技术极大丰富,使用者的需求也日趋多样化、个性化,且随着时间流逝不断发生变化,企业在竞争过程中,通过生产具有差异的技术产品来适应需求,增加其技术产品的吸引力和不可代替性,获取市场控制力。生产方式也由大批量生产转变为大规模定制生产。把“大批量”与“定制”这两个的生产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把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的效应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客户个性化需求和企业大批量生产低成本的有机结合。这样一来,企业就能增加更多用户的支持,从而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为垄断市场提供了必要的外在条件。
三、网络经济条件下的垄断特征
(一)垄断具有竞争性与暂时性
垄断的竞争性指网络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垄断是由于技术创新、品牌标准及产品差异等导致的市场力量,表现为市场竞争过程中独家或少数几家企业凭借产品和服务技术、效率等手段逐步形成的市场势力, 是处于支配地位的企业在竞争性发现和适应环境变化的市场过程中不断努力的结果,其实质是一种竞争过程产生的市场竞争力,具有竞争性质,垄断是竞争过程的内在趋势,竞争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垄断的暂时性指企业不可能在动态竞争环境中长期保持垄断地位,只要存在垄断利润,成功的垄断者所创造的垄断价值会吸引争胜的创新者, 每个垄断者都受到来自新进入企业的严峻挑战。因为从长远来看,创新所产生的知识会通过企业间的相互学习转变为公共知识。市场上现有的垄断者可能会被具有更强创新能力的新竞争者所取代,这种内生于市场竞争过程的技术发展,会时常打破市场势力的稳定性。因此,在网络经济条件下具有的垄断权势,是动态竞争过程的暂时性结果。这种垄断地位是不稳固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新的思想、新的需求和新的供应,出现熊彼特所说的“创造性毁灭”,改变原有企业的垄断地位。
(二)垄断具有动态效率
网络经济条件下,动态竞争过程中产生的垄断具有明显的动态效率特征。垄断企业是经历市场激烈竞争而生存下来的最优效率的企业,而且具备持续竞争优势。网络经济条件下的垄断主要是企业技术创新的结果,创新越是难以复制,企业家的需求曲线就越缺乏弹性,就能获得高利润。由于网络经济条件下的信息和知识具有扩散性和共享性,任何一个垄断企业都无法长期独占这些资源。潜在企业挑战垄断企业地位的最好方式就是创新,授予企业创新的专利权。从静态来看,企业对垄断权的追逐激发更多的研究和创新,形成垄断、竞争与技术创新三者互为激发、互相促进的态势。企业在不断追逐新的垄断地位的竞争过程中,不知不觉推动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垄断具有全球化趋势
网络经济的出现与全球化发展有着密切关系,两者紧密相连,互为条件。从理论上讲,经济全球化意味着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合理流动与配置,而网络经济跨越了空间限制,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了信息的传递和运作。以网络为介质的全球经济一体化,把国内和国际市场融为一体,逐渐呈现出全球化统一市场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从事经营的动因逐渐加强,接着能够实现生产、营销、采购等各个价值链活动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为了在市场拥有更多数量的顾客,达到最小有效规模,企业会尽可能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搜寻。在面向全球市场后,企业会发现自己的资源有限,对产品进行目标集聚,进行批量化定制生产,并在全球范围内加强与供应商、竞争对手之间的合作,以实现对全球市场的占领。因此,具有全球化趋势的垄断不可避免。
四、网络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反垄断
在正确认识网络经济条件下垄断的特征后,政府必须及时调整反垄断政策。
(一)在反垄断目标上,政府应注重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技术创新是决定企业命运的最重要因素。企业的创新激励不仅取决于市场竞争压力,而且还取决于获取创新投资收益的独占性。如果竞争过强,企业创新投资回报的独占性会降低,因此会降低企业投资于研发创新的激励。政府必须通过制定相应的反垄断法律去保护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取得的市场垄断地位,更好地维护垄断市场竞争秩序。
随着中国新型创新企业的发展,跨国企业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因此政府在促进自主技术创新的过程中,需要将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有机结合起来,既有效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又为技术创新提供有效的激励。
(二)在反垄断的方式上,政府应对垄断全球化趋势的影响作出相应的调整
在垄断具有全球化趋势的情况下,中国必须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借鉴其他国家在反垄断方面的做法。不仅如此,中国反垄断政策的实施必须与保护知识产权和发展大型跨国企业相协调,做到既保护竞争的市场环境,又能鼓励企业进行创新,更加注重国家的战略利益,采取更加灵活的反垄断政策鼓励本国企业参与全球范围的垄断性竞争。